第104章 雪媚娘


第104章 雪媚娘 林河覺得,兜兜轉轉好幾年,他,雪媚娘,涼王府小世子,最終還是相遇了。 可能這就是天意。 對於狼孩的身份,他相信自己失憶時的直覺,也相信雪媚娘。它可不是一般的汗血寶馬,而是外邦進貢的寶馬中的寶馬,既通人性又聰明。 有的時候,動物的記憶和辨識度要比人強很多,就比如老馬識途。 雪媚娘的記性是真的好,也是個感恩的,是嫉惡如仇的。當初面對劫匪時,對方除了要他死,還想搶奪雪媚娘。 也是因為對方不想傷到它,所以在對付他時才有所顧忌,他才能最後死裡逃生。 聽說原來皇帝想將雪媚娘給皇后,可崔貴妃的弟弟也看中了,崔貴妃就從中作梗,皇帝就沒有給皇后。 當然給崔貴妃的弟弟也不合適。 後來在皇家狩獵中,雪媚娘被當作了獎品。 崔貴妃的弟弟以為自己穩拿第一,誰知他卻得了第一,雪媚娘也就被賞給了他。 之後沒多久他護送涼王妃和小世子一起回封地,結果在路上遇到劫匪,他騎著雪媚娘追搶了小世子的劫匪。 因為對方人實在是多,他不但沒救回小世子,還差點丟了命。 當他醒來后第一眼就看到秀秀一張黑乎乎的小臉,還聽到嘩嘩的水聲,他以為自己是在奈何橋邊呢。然後就又死過去了。再醒來就是躺在岳父一家的板車上。 接下來就是跟著岳父一家一路逃難一路養傷,最後在小坡村落戶。 雖然他沒了以前的記憶,還變成了瘸子,可岳父一家不嫌棄,秀秀也是真心對他。 順其自然,他和秀秀成親,當了贅婿,還生了三個孩子。 他腦子還算好使,跟著岳父一家認了不少草藥。他的武功還在,打獵也是把好手。 慢慢的,他們一家子的生活就過了起來。 回憶以前,想想當下。 最近八年的事情在林河腦海里快速閃過好幾回,他非常肯定自己沒有暴露身份。 前些天山裡來了一群人,功夫都不錯,他就很謹慎。 看到那群人帶著好多野獸離開了,裡面倒是沒有狼孩,而且也沒發現他。 只要不是沖著他和狼孩來的就好說。 可那些人帶走了那野馬群。 這八年來,雪媚娘帶著自己的女兒,一直和野馬群在一起。 他早已把雪媚娘母女認定為野馬了。就算雪媚娘認出了他,認出了狼孩。 哎,他是真的沒想到。 他都殘了落魄了,它還沒忘了他,還默默守著他,還讓它的孩子跟著它守著他。 原來他失憶了,忘了雪媚娘,不管它是否被抓走,還勉強說得過去。可今天他的記憶恢復了,卻也沒有想著去尋它。 他竟然沒有想要去尋它們母女。 林河覺得自己有點對不住雪媚娘母女,對不住雪媚娘的一顆赤誠心。 他覺得自己像個負心漢。 可他私心裡又覺得雪媚娘母女都是純種汗血寶馬,在鳳啟朝是千金難求的存在。 不管誰得到它們,都會當成寶貝,誰都不會想著去傷害它們,都會好好養著甚至供著,頂多是想將它們馴服。若是馴服不了就養著,用來觀賞和配種。 他現在就是普通小老百姓,靠打獵採藥掙錢養家,就算把雪媚娘母女找回來,養得起養不起另說,他根本護不住。 與其跟著他,然後護不住被搶,倒不如讓有條件的人養著它們。 比起對雪媚娘母女的愧疚,林河更擔心狼孩。 他不知狼孩是怎麼到狼群里的,據他觀察,他記得狼孩是在狼群里長大的。 現在八歲了還不會說話,遇到他之間沒穿過衣服,沒吃過熟食。見到人就跑,在山林里像狼一樣奔跑嚎叫捕獵。 這樣的狼孩,開始時他不敢面對,沒勇氣接受。 有雪媚娘母女在,他才鼓足了勇氣。 他試著去接近狼孩,影響他的生活習慣,給他熟的食物,給他衣服,教他說話。他想讓他回歸到正常的人的生活,甚至想把他帶回家。 就在他努力改變狼孩的時候,那些人出現了。 因為他們沒有打擾到山下的村子,頂多在山外圍打獵,所以他沒去管。 沒影響到他的生活,當然他也不願意多事。 只是關注著狼孩。 他沒被抓,他就不出現。 不過山裡的野獸和好的藥材,確實被那些人霍霍了不少。 不知現在狼群怎麼樣了,狼孩又怎麼樣了。 他應該找個時間去看看。 雖然狼孩和狼后沒被抓走,可狼王被抓了,狼群損失不小。 狼孩可不要出什麼事,那他……他怎麼辦? 林河心裡惦記著狼孩和雪媚娘,他放不下他們,可也放不下家人。 他的思緒有些亂,牽著秀秀的手不由自主的用了力道,攥得緊了。 秀秀感覺到手上傳來疼感,才發覺丈夫有點不對勁。 八年的夫妻,她們沒有語言的交流,可心意卻是相通的。當家的這是怎麼了?臉色不好。 她擔心,被攥著的手就掙了掙。林河這才意識到自己胡思亂想,想過頭了。 後知後覺的鬆了手,還小心翼翼的捧起秀秀的手仔細察看。 手背都是青的。 林河對著秀秀的那隻纖細白嫩的小手,又是吹又是揉又是搓,整個人都不知道怎麼是好。臉上和眼裡都是愧疚和心疼。 他心裡懊悔:想那麼多幹嘛,先安頓好家再說。 恢復記憶后,他覺得自己經歷的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他如今已然有了新的身份,既然死後重獲新生,那就開啟新的人生。 他要和過去做個了斷。 他鄙視自己以前的很多想法,他不再是那個林五,而是另一個人,林河,秀秀的丈夫,三個孩子的爹,岳父岳母的好贅婿。 是,就是贅婿。他是入贅到岳父家的。 林河想著想著,突然就覺得想通了。想通了就笑了,看著媳婦笑,傻笑。 他這個樣子,落在他好大兒的眼裡,可就有點被嫌棄了。 剛才走著走著,爹鬆開了他的手都不自知。 還好他有自知之明,沒再上去牽他爹的手。反正他腳步快,能跟得上。要不然丟了他這個好大兒,他爹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