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季達自己給自己上的枷鎖


第220章 季達自己給自己上的枷鎖   面對集結的將士、官員和新歸附的民眾代表,季達的聲音透過鐵皮喇叭,清晰地傳遍全場:   「將士們!鄉親們!兄弟們!」   「東海龍幫,這顆海上膿瘡,今日,被咱們徹底剷除了!」   「我們付出了血的代價!兩千八百七十九個好兄弟,長眠在了龍島!還有數千弟兄,終身殘疾!他們的犧牲,是為了什麼?」   「是為了讓這片海,不再有海賊的帆影!是為了讓沿海的兄弟們,能安心出海打漁,能平安回家!是為了讓被擄掠的同胞,能重獲自由!」   「我們勝了!但我們更要記住這勝利是如何來的!記住教訓,記住犧牲!」   「自今日起,龍島並歸郯城治下!它將不再是賊巢,而是守護我海疆的堡壘,聯通四海的樞紐!」   「逝者已矣,生者奮進!望諸君不忘今日之志,同心同德,攜手並肩,守護好這用鮮血換來的和平與家園!」   臺下,無數人熱淚盈眶,無論是老兵還是新歸附者,都被這股悲壯與豪情所感染。陣亡將士的屍體被鄭重安葬在新建的陵園,他們的名字被刻上高大的石碑。   東海龍島戰役,這場季達勢力發展史上規模最大、戰況最烈、傷亡最重的一戰,至此,終於畫上了一個沉重的句號。   東海龍島的硝煙散去,但季達構建,初創完成的搭建的架構以超高的效率運轉起來。戰後事宜千頭萬緒,而此時才到了真正考驗季達的時候,一個可以更多人做決策的政治體制,無疑是要從季達手中合理合法的分權,這些元老們都在看著,季達是否真正的願意將手中部分權利,與下面的人共享。   龍島,這個這個海上孤島,被季達正式更名為「長安島」,取「長治久安」之意。在他的藍圖裡,這裡將不只是一個礦島,而是一座堅固的軍事堡壘和核心軍工基地。他將潛龍谷內大部分軍工產業遷移至此的計劃,提上了日程。   議事廳內,季達、許柳忠、杜衡等人,與一股新的勢力——眾議院的議員們,展開了一場激烈的「預算攻防戰」。   「什麼?遷移全部軍工,新建生活區,按縣級規模建設長安島,還要升級船塢?三年總預算…三百萬兩白銀?!」一位來自平陽縣、以精明摳門著稱的眾議員老錢,看著預算草案,聲音尖得能掀翻屋頂,「主公!這…這簡直是掏空家底啊!眼下三縣民生待興,撫恤支出巨大,哪來這麼多錢?不行不行,絕對不行!」   季達趕緊補充:「不是一下三百萬兩,而是分三年,每...」   「錢議員言之有理!」另一位來自商界的議員沒等季達說完就介面道,「如此巨額投入,週期又長,見效慢,風險太大!不如先穩固現有三縣,徐徐圖之。」   季達聽得額頭青筋直跳。他原本以為「眾議院」初期不會有太大作用,主要是其到監督即可,沒想到這幫被他「請」來代表「民意」的爺,在發現了眾議院的權利作用後,較起真來一個比一個難纏。他強壓火氣,解釋道:「諸位!長安島位置關鍵,易守難攻!將軍工置於島上,可絕外界窺探,保核心技術不外洩!此乃百年大計!目光要長遠!」   「長遠也得有米下鍋啊主公!」老錢寸步不讓,「一口氣吃不成胖子!依我看,三年不行,要再多幾年!可先遷最緊要的火炮、火藥工坊,生活區暫緩,船塢改造壓後!預算…至少砍掉一半!」   「一半?!」季達差點從椅子上蹦起來,「砍一半還建個屁!那點錢夠幹嘛?修個炮廠都不夠!」   會議室內吵吵嚷嚷,唾沫橫飛。季達第一次深刻體會到「自作自受」的滋味——這眾議院,確實有效防止了他頭腦發熱、盲目擴張,但也真他媽礙事!他私下對許柳忠抱怨:「早知道這勞什子眾議院這麼麻煩,真該晚點再搞!」   最終,在許柳忠、杜衡等人反覆核算、說明利害,並承諾將遷移計劃拉長至五年,費用減少三分之一,並逐年分攤後,這份「縮水版」的《長安島五年建設規劃》,才在眾議院一片「勉強透過」、「還需嚴格監督」的嘟囔聲中,驚險過關。   季達被眾議院那幫「管家婆」議員們吵得腦仁疼,預算案雖然勉強透過,但過程之曲折、限制之繁多,讓他深感到自己這個主公當得有點憋屈。他猛然意識到,若將來對外用兵,事事都需經過這冗長的審議,戰機早他孃的貽誤殆盡了!   「不行!得立規矩!得把這事兒在法律上給它敲死!」季達一拍大腿,眼裡閃過狐狸般狡黠的光芒。他立刻找來許柳忠、吳謹和張承。   「諸位,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季達開門見山,「眾議院是好東西,能防止咱們頭腦發熱。但軍隊的事兒,講究個兵貴神速!等他們吵吵出結果,黃花菜都涼了。咱們得在法條上留個口子,既要符合咱們『依法辦事』的牌子,又得保證真打起來的時候,軍隊能自己做決定!」   吳謹捻須微笑:「主公所慮極是。此事,當從修訂《戰時緊急狀態法》和明確《領導人戰時許可權》入手。」   許柳忠點頭:「可在新修訂的《全國律法·總綱》中加入條款,規定『國家遭遇外敵入侵或處於公認的戰爭狀態時』,國家元首有權不經眾議院常會審議,直接下令採取一切必要軍事行動,包括宣戰、動員及戰略部署。」   張承補充道:「但同時需規定,此類命令須在行動開始後一定期限內向眾議院軍事委員會報備,並在戰事告一段落後,接受眾議院全體會議的事後審議,審查其行動的『合理性與合法性』。若審議未透過,元首需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