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青年冒險家有限公司


第1章 青年冒險家有限公司   「湯米,你這個老東西!」      「陶品絲,老朋友!」      兩位年輕人熱情地相互問候,一時之間堵住了多佛街的地鐵出口。那兩個「老」字頗易讓人誤解,其實兩人年齡加起來絕不超過四十五歲。      「幾個世紀沒見到你了,」年輕男子繼續說。「你躲到哪裏去了?走,找個地方吃東西去。我們堵在通道這裏有點惹人嫌。走,我們離開這裏。」      女孩同意了,兩人沿著多佛街朝皮卡地里街走去。      「喂,我們要去哪裏呢?」湯米說。      他口氣中的一絲焦慮沒有躲過璞丹絲.考利小姐敏銳的耳朵。由於某些神秘的原因,她親近的朋友都叫她「陶品絲」。聽到湯米的問話,她一下子跳起來。      「湯米,你可真小氣!」      「才不呢,」湯米說,可惜他的話令人難以信服。「我錢多得很。」      「你向來就是個膽大包天的騙子,」陶品絲故做嚴厲狀。「有一回你還騙護士長葛琳班說,醫生要你用啤酒當補品喝,只是忘了把這項處方寫在登記表上。你還記得嗎?」      湯米咯咯笑。      「我當然記得!那個老惡婦查明後,簡直是火冒三丈。其實她人不壞,那個葛琳班老大媽!很棒的老醫院——我想它也像其他事物一樣,現在都除役了吧?」      陶品絲歎了口氣。      「沒錯。你也是嗎?」      湯米點點頭。      「兩個月前。」      「你的退役慰勞金呢?」陶品絲暗示。      「花光了。」      「噢,湯米!」      「喂,老朋友,我可沒有恣意浪費,我沒那麼好命!現在的生活費用,普普通通、稀鬆平常的花費可都是天價,如果你不知道,我向你保證——」      「親愛的小湯,」陶品絲打斷了他。「有關生活費用,我是一清二楚。我們到了,萊昂飯店。我們各付各的,就這樣說定了。」      陶品絲在前面帶路,往樓上走去。      飯店裏坐滿了人,兩人走來走去想找一張空桌,耳邊不時聽到一些零星的談話。      「你知道,我才告訴她不能住進這間公寓,她就坐下哭了起來。」      「哎,你真會買東西。這就跟梅寶.路易絲從巴黎買回來的那個一模一樣……」      「有時候你確實會在無意中聽到一些好笑的話題,」湯米低聲說,「今天我在街上從兩個男人身旁走過,他們在談一個叫做珍.芬恩的人。你聽過這樣的名字嗎?」      這時候,兩位老太太起身收拾提包,陶品絲快手快腳坐進其中一個空位。      湯米點了茶和小圓麵包,陶品絲點了茶和奶油土司。      「注意,上茶的時候要用兩個茶壺。」她慎重地補上一句。      湯米坐在她對面,光禿禿的頭上露出一束精心梳往腦後的紅髮。他有張醜臉,但看來頗為順眼——雖然很難歸類,但無疑有一副綜合紳士和運動員的面孔。他身上的褐色西裝剪裁合度,不過破舊得很,恐怕就要壽終正寢了。      他們坐在那兒,既登對又時髦。陶品絲稱不上漂亮,可是那張小臉蛋上有著精靈般的線條、堅毅的下巴,還有一雙隔得很開、從平直的黑眉毛下望去迷迷濛濛的灰色大眼,在在表現出個性和魅力。她頭上戴著一頂鮮綠色的無邊女帽,小巧地蓋在剪短的黑髮上,超級短裙和寒酸的襯衫下,露出一雙不常見的美麗腳踝。她的外表散發著一股敢作敢為、精明能幹的味道。      茶終於端了上來,陶品絲從沉思中回過神來,將茶倒入杯裏。      湯米咬了一大口麵包,口中說道:      「我們談談近況吧。從一九一六年在醫院那段日子之後,我就沒再見過你。」      「好,」陶品絲也大口吞嚥著奶油吐司,然後說,「以下是璞丹絲.考利小姐的小傳。她來自蘇佛克郡一個叫做小米森德的地方,是該區副主教考利先生的第五位千金。這位考利小姐在戰爭初期就離開快樂(和單調乏味)的家庭生活來到倫敦,進入一家軍醫院工作。第一個月,她每天要洗六百四十八個盤子。第二個月獲得升遷,負責擦乾上述那些盤子。第三個月又往上升,獲准去削馬鈴薯皮。第四個月,升到切麵包、塗奶油的部門。第五個月升了整整一層樓,帶著拖把和水桶去當病房雜工。第六個月,升遷到桌旁服務食客。第七個月,因為可愛的外表和引人注目的舉止,被提拔去侍候眾護士長。第八個月,事業受到小小的阻礙。因為邦德護士長誤食韋海雯護士長的蛋,引起軒然大波!這當然是病房女雜工的錯,對這麼重要的事漫不經心,再怎麼指責也不過份。所以她再度拿起拖把和水桶,這一跤摔得可真重!第九個月,被升去打掃病房,在病房裏遇到了湯瑪士.貝里福中尉,一個童年時代的朋友(向湯米鞠躬致敬!),當時考利小姐已經整整五年沒見到他,異地重逢真是令人感動!第十個月,因為和一個病人一起去電影院——也就是上面提到的湯瑪士.貝里福中尉——遭到護士長斥責。第十一、十二個月,順利回復為客廳女佣的職位,而且勝任愉快。那年年底,帶著一身榮耀離開醫院。之後,才華洋溢的考利小姐陸續開過貨車、卡車,還為一位將軍開過座車。最後這項工作最為愉快,那位將軍非常年輕!」      「那傢伙是什麼來路?」湯米問,「那些大人物老是從國防部驅車到薩伏飯店,又從薩伏飯店跑到國防部,模樣讓人噁心透頂!」      「我已經忘了他的姓名,」陶品絲承認。「話說回來,從某個角度看,那是我事業的高峰。後來,我進入一個政府部門,參加過幾次愉快的茶會。我原本打算撈個地勤工作,像是女郵差、公車車掌之類的,好圖個輕鬆愉快的事業做做,卻碰到停戰來攪局!我真心誠意、盡忠職守了好幾個月,可惜,最後還是被掃地出門。從那時起,我就一直在找工作。現在,該你說了。」      「我的事業沒那麼多升遷,」湯米說,神情頗為遺憾。「也沒那麼多采多姿。一如你所知,我又去了一趟法國,後來他們派我到美索不達米亞,結果我二度掛彩,又進了那裏的醫院。我一直被困在埃及直到停戰,之後我在埃及又逗留了一段時間,接著就像我剛才說的,終於接到遣散令。整整十個月,漫長又困乏的十個月,我一直在找工作。外面根本沒有工作可找!而且就算有,他們也不會給我。我有什麼長處?我對生意懂得多少?一無所知。」      陶品絲點點頭,神情黯然。      「殖民地那邊怎麼樣?」陶品絲提出建議。      湯米搖搖頭。      「我不喜歡殖民地。而且我深信,殖民地也不喜歡我!」      「你沒有什麼有錢的親戚?」      湯米又搖搖頭。      「噢,湯米,你連個姨婆也沒有嗎?」      「我有個老叔叔,他多少有點錢,但是找他沒用。」      「為什麼沒用?」      「有一回他想收我當養子,被我拒絕了。」      「我記得我聽過這件事,」陶品絲說,「你拒絕他,是因為你的母親。」      湯米臉紅了。      「沒錯,對我母親來說,這種事一定很難承受。你知道,我是她的一切。那老傢伙恨她,想把我從她身邊帶走。就是那點嫌隙。」      「你母親已經去世了,不是嗎?」陶品絲柔聲問。      湯米點點頭。陶品絲那對灰色的大眼晴似乎濕潤起來。      「你是個好人,湯米,我一向都這麼認為。」      「少來!」湯米回她一句。「唉,那就是我目前的處境。我快走投無路了。」      「我也是。我每天都盡可能在外面晃蕩,四處打聽,看到廣告就去應徵。我試過各種極其可厭的事。我省吃儉用、辛苦積蓄,可是都沒用。我看我得回家了。」      「難道你不想回家?」      「當然不想!多愁善感能幹什麼?我父親是個慈愛的人,我非常喜歡他,可是你不知道我有多麼為他擔心!他的腦袋還停留在維多利亞早期,認為穿短裙和抽煙都是不道德的行為。你可以想像得到,對他來說,我簡直是個眼中釘、肉中刺!當年我因為戰爭離家的時候,他只是發出一聲如釋重負的歎息。你知道,我家有七口人。太可怕了!一大堆家務事,還有母親那些沒完沒了的聚會!我一向是個不討喜的怪孩子。我不想回家,可是——噢,湯米,我還能怎麼辦呢?」      湯米哀傷地搖搖頭。      片刻沉默後,陶品絲突然脫口而出:      「錢,錢,錢!錢讓我朝思暮想!我只能說我滿腦子都是錢,事實如此!」      「我也一樣,」湯米心有戚戚焉地附和。      「我絞盡腦汁,想過各種得到財富的方法,」陶品絲又說,「一共只有三種!繼承遺產、為錢結婚,或是自己去賺。第一種辦法無須考慮;我連一個有錢的老親戚都沒有,我的親戚盡是些家道中落的老太太!我常常扶一些老太太過馬路、幫老先生取包裹,希望他們有人是性格古怪的百萬富翁。可是他們沒有半個人問過我的姓名,許多人甚至一句『謝謝你』都沒有。」      一陣停頓。      「當然,」陶品絲繼續說,「結婚是我最好的機會。我很年輕的時候就下定決心要為錢結婚。任何有腦筋的女孩都會這麼做。你知道,我並不感性,」她頓了頓。「少用那種眼神看我。不要說我是個多愁善感的人。」她立刻補上一句。      「你當然不是,」湯米急忙表示同意。「說到你,沒有人會聯想起多愁善感。」      「你這麼說很沒禮貌,」陶品絲回答,「不過我懂得你的意思。唉,就是這樣了。我願意、也準備好了,但就是碰不到有錢人!我認識的年輕人個個都跟我一樣窮。」      「那個將軍怎麼樣?」湯米問。      「我想,他在和平時期會自己開一家腳踏車行,」陶品絲解釋。「你看,就是這樣!喂,你也可以娶個有錢的女孩。」      「就跟你一樣,我半個有錢的女孩也不認識。」      「這無所謂,你總會有機會認識。反過來說,要是我看見一個身著皮草大衣的男人走出麗緻飯店,我總不能跑去對他說:『喂,你很有錢,我想認識你』吧?」      「你是建議我,應該對這這類打扮的女孩這麼做?」      「別傻了。你得踩她的腳,或是替她拾起手絹之類的。如果她認為你有意結識她,她會受寵若驚,而且會順水推舟讓你得逞。」      「你高估了我的男性魅力。」湯米喃喃道。      「話說回來,」陶品絲又說,「我的百萬富翁也可能會追逐他自己的生活!確實,婚姻裏處處是荊棘。唯一的方法是:自己去賺!」      「我們試過了,可是沒成功,」湯米提醒她。      「沒錯,我們是試過了所有得統的方法。不過,如果我們嘗試非傳統的方法呢?湯米,我們去當冒險家吧。」      「那當然好,」湯米開心地回答:「我們該如何著手呢?」      「這就是困難所在。只要我們打出知名度,別人或許會雇用我們去為他們犯罪。」      「這話聽來真令人開心,」湯米接著說,「尤其是出自一位牧師女兒之口!」      陶品絲直言:      「道德上的罪責是他們的,又不是我的。你必須承認,為自己去偷一條鑽石項鍊和受雇於人而偷,二者是有差別的。」      「如果你被抓住,那就半點差別也沒有!」      「也許不會有差別。可是我不會被捉住,我太聰明了。」      「謙虛還真是你積重難返的惡習啊。」湯米說。      「別開玩笑。聽著,湯米,我們真的要試嗎?我們搭檔做生意好不好?」      「成立一家專偷鑽石項鍊的公司?」      「我只是舉例。我們來成立一家——簿記裏這叫什麼來著?」      「不知道,我沒做過簿記。」      「我記過帳,可是我總是把帳目搞混,該記在借方的卻登錄到貸方,或是正好相反,所以他們把我開除了。噢,我知道了;叫做合夥企業!這是我從散發出霉味的數字當中忽然想起來的浪漫名詞。它有一種伊莉莎白時代的味道,令人想起大帆船和西班牙金幣。合夥企業!」      「我們就以『青年冒險家有限公司』的名義做生意,你的想法是這樣嗎,陶品絲?」      「這是很好笑,可是我覺得這樣或許可以闖出些名堂。」      「你打算如何開拓你未來的客戶呢?」      「廣告,」陶品絲立刻回答。「你有紙和筆嗎?男人好像都會隨身攜帶紙筆,就像我們女人隨身帶著髮夾和粉撲一樣。」      湯米遞來一本破舊的綠色筆記本,陶品絲立刻振筆疾書。      「我們開頭可以這樣寫:『年輕軍官,戰時兩度受傷——』」      「當然不可以。」      「噢,好吧,親愛的合夥人。不過我向你保證,這種寫法會打動某個老處女的心,她可能會收養你,這樣你就沒有必要去當青年冒險家了。」      「我不想被人收養。」      「我忘了你對這種事成見頗深。我只是跟你開玩笑!報上滿滿都是這類廣告。聽著,那這麼寫如何?『兩名青年冒險家待聘。上天下海在所不辭。報酬必須豐厚。』(我們乾脆一開始就講清楚。)接著我們可以加上一句:『任務只要合理,來者不拒。』就像公寓和家具廣告一樣。」      「我想,看到這個廣告來下任務的人會不超越情理才怪!」      「湯米!你真是個天才!太別出心裁了。『不拒絕超越常情的任務——如果報酬豐厚的話。』這句怎麼樣?」      「我不想再提到報酬,看來像是我們求之若渴。」      「任何字句也不足以形容我有多麼求之若渴。不過,或許你說的對。現在,我把廣告詞從頭到尾唸一遍:『兩名青年冒險家待聘。上天下海在所不辭,報酬必須豐厚。不拒絕超越常情的任務。』如果你看到這則廣告,你會怎麼想?」      「我會想:這如果不是一場騙局,就是個瘋子寫的。」      「今天早上我看到一則廣告,以『矮牽牛花』開頭,署名是『最棒的男孩』,我們的廣告還不及它一半瘋狂。」她撕下那頁紙,遞給湯米。「你拿去。我想,就登在《泰晤士報》上吧。回信寄某某信箱。我預計廣告費大約五先令。這裏是半個克朗銀幣,二點五先令,是我該出的錢。」      湯米若有所思地拿著那頁紙。他的臉上迸出一片紅紫。      「我們真的要試嗎?」他終於開口說道。「陶品絲,我們真要這麼做嗎?或者只是為了尋開心?」      「湯米,你真上道!我就知道你遲早會懂的!讓我們為成功乾一杯,」她將一些冷茶渣倒進兩個杯子裏。「為我們的合夥事業乾杯,祝它生意興隆!」      「青年冒險家有限公司!」湯米應和道。      兩人放下茶杯,勉強擠出笑容。      陶品絲站起身來。      「我該回去我那間富麗堂皇的旅舍套房了。」      「或許我也該慢慢踱回麗緻飯店了,」湯米一面附和,一面露齒而笑。「我們什麼時候再見面?什麼地方見?」      「明天十二點,皮卡地里地鐵車站。方便嗎?」      「我有的是時間。」貝里福先生泱泱大度地回答。      「那就再見了。」      「再見,老朋友。」      兩位年輕人各自朝相反的方向走去。陶品絲的旅舍位於南貝爾格維亞區,為了省錢,她沒有搭公車。      當她正穿過聖詹姆斯公園時,冷不防被身後一個男人的聲音嚇了一跳。      「對不起,」那男人說,「我可以跟你說幾句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