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電報
第18章 電報
一時受到挫折,湯米閒步走進餐廳,點了一頓豐盛的飯菜。四天的囚禁讓他對美食更為珍惜。
他把一小片上選的烤鰨魚送進嘴裏,正好看見朱立斯走進來,不禁高興地猛揮菜單,果然引起了朱立斯的注意。一看見湯米,朱立斯的眼珠子彷彿快掉出眼眶,立刻大步走過來握住湯米的手,用力之猛讓湯米覺得莫名其妙。
「老天,」他欣喜若狂。「真的是你?」
「當然是我。為什麼不是?」
「為什麼不是?喂,老兄,你難道不知道,有人以為你死了,已經放棄了你。我想再過幾天就要為你舉辦一個安息彌撒了。」
「誰以為我死了?」湯米問。
「陶品絲。」
「我想她是因為記起了那則英年早逝的諺語。『我之所以活得下來,勢必是因為身上負有一些原罪』。對了,陶品絲哪裏去了?」
「她不在這裏?」
「不在。櫃台的人說她剛出去了。」
「大概是去買東西吧。約莫一小時前我還開車送她回來。話說回來,你難道不能撇開你們英國人的冷靜,追根究柢問一下?這幾天你到底做了什麼?」
「如果你要在這裏吃飯,」湯米回答,「那就點菜吧。說來話長。」
朱立斯抓來一張椅子在桌子對面坐下,招來服務生點了菜,這才轉頭對湯米說:
「說吧。我想你一定有不少冒險故事。」
「是有一、兩樁。」湯米的回答很謙虛,隨即開始敘述。
朱立斯聽得目瞪口呆,面前端來的飯菜有一半都忘了吃。最後,他長舒一口氣。
「真有你的。聽起來活像一本廉價小說。」
「現在,該談談基地的戰況了。」
湯米伸手拿了一顆桃子。
「這個——」朱立斯說得慢吞吞的。「我得承認,我們也有一些冒險的經歷。」
這回輪到他扮演敘述者了。他從自己在伯恩茅斯出擊失敗談起,接著述及回倫敦、買車、陶品絲焦急萬分、登門拜訪詹姆斯爵士,一口氣說到前天晚上發生的轟動大事。
「可是,是誰殺死了她?」湯米問,「我不懂。」
「醫生認為她是自己服藥過量,這簡直是自欺欺人。」朱立斯語氣透著諷刺。
「詹姆斯爵士怎麼說?」
「他不但是法律界的名人,也是守口如瓶的高手,」朱立斯回答。「我該說:『他的判斷有所保留』。」
他繼續詳述早上發生的種種。
「她喪失了記憶,」湯米說。「老天,原來這就是當我說要訊問她,他們都以怪異的眼神看著我的原因。沒錯,這是我的失誤!可是,這種事情一般人哪裏會想得到。」
「關於珍的下落,他們沒有給你任何暗示?」
湯米搖搖頭,表情充滿遺憾。
「一個字也沒有。我是有點笨,你知道。我該從他們口中套出更多情報才對。」
「我想,你今天能回到這裏來已經夠運氣了。你唬他們的功夫還真棒。你怎麼會發揮得如此淋漓盡致?真令我佩服!」
「我當時處境十分危急,總得想點辦法,」湯米說得簡單。
片刻停頓後,湯米又談到范德邁夫人的死。
「是三氯乙醛,絕對沒錯嗎?」
「我想沒錯。至少他們說是由於服藥過量而造成心臟衰竭之類的。這樣也好,我們也不想為驗屍問題操心。不過,陶品絲、我、甚至那個自以為高人一等的詹姆斯爵士都有同樣的想法。」
「是布朗先生下的毒手?」湯米大膽一問。
「一定是。」
湯米點點頭。
「話說回來,」他一面說一面若有所思。「布朗先生沒有翅膀,他是如何進門又出門的呢?」
「他會不會是用某種玄妙的思維轉移手段?例如利用某種催眠力量,讓范德邁夫人無法抗拒而不得不自殺?」
湯米帶著尊敬的眼神望著他。
「很好的推論,朱立斯,非常好。尤其是你的措詞和術語。可惜你讓我聽得渾身發冷。我寧願要一個有血有肉的布朗先生。我想,才華洋溢的年輕偵探應該全力投入工作,研究入口和出口、輕拍前額,直到想出這個謎團的答案為止。我們去犯罪現場看看吧,我真希望找得到陶品絲。看到我們快樂的聚首,麗緻飯店一定也會感到欣慰。」
他們去櫃台詢問,得到陶品絲依然未歸的回答。
「不管怎麼說,我想我得上樓看看,」朱立斯說,「說不定她人就在我的客廳裏。」
湯米肘邊一個小弟突然開口說話了:
「那位小姐——她搭火車離開的。我想是這樣,先生。」他怯生生地低聲說道。
「你說什麼?」湯米霍地轉過身去。小男孩的臉更紅了。
「先生,她搭了計程車。我聽見她告訴司機去查令十字路,而且看起來很緊張。」
湯米瞪著他,雙眼因為意外而睜得老大。小男孩壯著膽子往下說:
「她好像向櫃台要了一張全國火車時刻表和客運車站一覽表。」
湯米打斷他:
「她是什麼時候開口要那兩張表的?」
「在我送電報去給她的時候。」
「電報?」
「是的,先生。」
「那是什麼時候?」
「大概是十二點半,先生。」
「把經過一五一十告訴我。」
小男孩深吸一口氣。
「我把電報送到八九一號房——小姐在裏面。她打開電報一看,氣都快喘不過來,然後非常高興地說:『亨利,幫我拿張全國火車時刻表和客運車站一覽表來,要快』,我的名字不叫亨利,不過——」
「別管你的名字了,」湯米不耐地說,「繼續說。」
「是的,先生。我把表拿來,她要我等一下,查完表後她抬頭看看時鐘,又說:『快,要櫃台幫我叫一部計程車』,然後在玻璃前把帽子往頭上一戴,三步兩步就下了樓(幾乎跟我一樣快)。她一頭鑽進計程車,然後我就聽到她對司機說的話,也就是我剛才告訴你的話。」
小男孩停下來喘口氣,湯米依然瞪著他。這時候,朱立斯手裏拿著一封打開的信走過來。
「賀士默,」湯米轉向他。「陶品絲自己出去偵查去了。」
「見鬼!」
「沒錯,她真的去了。她收到一封電報,就匆匆忙忙搭計程車去查令十字路了。」他的眼睛望向朱立斯手中的信:「噢,她留了一張字條給你嗎?那就好。她去哪裏了?」
幾乎是無意識般,他伸手去拿那封信,可是朱立斯卻把信折好放進自己的口袋裏。他顯得有點尷尬。
「我想,這封信跟這件事無關。這是關於別的事——關於我問她的一個問題和她的答案。」
「噢!」
湯米現出不解的神色,像是等著聽下文。
「聽著,」朱立斯突然說,「我最好讓你知道。今天上午我向陶品絲小姐求了婚。」
「噢!」湯米木然說道。
他感到一陣暈眩,朱立斯的話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一時之間,他的腦袋像是麻痺了。
「我要告訴你,」朱立斯繼續說,「我在向陶品絲小姐求婚之前就把話說清楚了,我一點也不想介入你們兩人之間——」
湯米打起精神。
「我們沒什麼,」他立刻接口。「陶品絲和我是多年的老朋友,如此而已,」他用微微顫抖的手點燃一支煙。「一點問題也沒有,陶品絲總是說她要找個——」
他突然頓住,一張臉隨即脹紅,不過朱立斯依然神態自若。
「噢,我想,要讓她點頭就得靠我的美金。陶品絲小姐立即就點醒了我。她這人一點也不扭捏做態。以後我們應該會處得很好。」
湯米好奇地看著朱立斯。他似乎打算開口說些什麼,隨後又變了心意,一個字也沒說出口。陶品絲和朱立斯!啊,有何不可?她不是常常怨歎不認識半個有錢人嗎?她不是坦白說過,只要有機會,她會為錢而結婚嗎?她終於因為和這個年輕的美國富豪邂逅而有了機會,她不可能放棄的。她滿腦子都是錢,她老是這麼說。何必因為她忠於自己的信念而責怪她呢?
然而,湯米並沒有責怪她。他內心充滿了強烈的、非理性的怨恨。嘴巴說說是沒關係,可是一個真正的女孩不應該為錢而結婚。陶品絲這女孩真是冷血和自私到了極點,他不願意再見到她!還有,這個世界真是爛到家了!
朱立斯的聲音打斷了湯米的思緒。
「沒錯,以後我們應該會處得很好。我聽說女孩子家第一次總會拒絕——算是一種慣例吧。」
湯米抓住他的手臂:
「拒絕,你說她拒絕了你?」
「當然。我剛才不是說了嗎?她只是大聲說『不行』,可是毫無解釋。就像德國人說的,女人永遠是女人。不過,她很快就會清醒的,我催她——」
湯米顧不得禮貌,打斷了他的話。
「她那封信說了什麼?」他粗聲問道。
朱立斯把信交給了他。
「信中一點也沒有提到她去了哪裏,」他向湯米保證。「如果你不相信,你就自己看吧。」
這封信是陶品絲以她那有名的學生筆跡寫的,內容如下:
親愛的朱立斯:
事情最好是黑字落在白紙上,說個清楚。在找到湯米以前,我不會考慮結婚的問題。這個問題
留到那時再說吧。
你摯愛的陶品絲上
湯米把信遞回給朱立斯,兩眼發亮。他的情感遭受到劇烈的衝擊。他現在覺得,陶品絲真是品德高尚、大公無私。她不是毫不猶豫就拒絕了朱立斯嗎?沒錯,這封信是流露出她的弱點,不過他可以原諒。這封信看來像是對朱立斯的賄賂,要他傾盡全力去尋找湯米,不過他認為陶品絲其實意不在此。可愛的陶品絲,世界上沒有一個女孩比得上她!等見到她——他的思緒突然頓在那裏。
「一如你所說,」他振奮起來,口中說道:「信中一點也沒有提到她去了哪裏。喂,亨利!」
小男孩順從地走過來,湯米拿出五先令。
「還有一件事。你記得那位小姐是怎麼處理那份電報的?」
「先生,她把電報揉成一團,咚地一下扔進壁爐裏去了。」
「非常好,亨利,」湯米說。「這五先令給你。快,朱立斯,我們必須找到那封電報。」
他們匆匆忙忙上了樓。陶品絲的鑰匙還留在門上,房間還是她離開時的模樣。壁爐裏有個橘白相間的紙團,湯米把它取出後鋪平。
立刻趕來,約克郡艾伯里,莫特府,大有進展。湯米。
兩人面面相覷,呆若木雞。朱立斯先開了口:
「這電報不是你發的吧?」
「當然不是。這表示什麼?」
「我想,這表示最壞的狀況發生了,」朱立斯輕聲說,「他們抓住她了。」
「什麼?」
「當然是這樣!他們用你的名字簽名,結果她就像綿羊一樣,乖乖掉入了陷阱。」
「老天!那我們怎麼辦?」
「立刻行動,去找她!就是現在。沒時間可浪費了。她沒把電報帶走是我們運氣好,要不然我們恐怕再也找不到她了。客運時刻表在哪裏?」
朱立斯的精力是會傳染的。如果是湯米一個人,他或許得坐下來思考個大半個鐘頭才會做出決定。可是跟朱立斯在一起,你勢必會立刻忙碌起來。
朱立斯低聲罵了幾句,把謎團般的客運時刻表交給照理說比較看得懂的湯米。不過湯米也沒去看,他寧可去查火車時刻表。
「找到了。約克郡艾伯里,國王十字路口或是聖潘克羅街站。那個小弟一定說錯了,是國王十字路而非查令十字路。十二點五十分,她搭的就是這班火車。兩點十分那班已經開了,下一班是三點二十分——又是該死的慢車。」
「開車怎麼樣?」
湯米搖搖頭。
「如果你願意開車你就開,不過我想我們最好還是搭火車。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
朱立斯呻吟一聲。
「確實如此,可是一想到那個天真活潑的女孩身陷危險我就忍不住冒火。」
湯米心不在焉地點點頭,他正在思考。片刻後,他說:
「我說,朱立斯,你覺得他們為什麼要抓她?」
「呃?我不懂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不認為他們會傷害她,」湯米解釋,緊鎖的眉頭代表了他緊繃的心情。「她是個人質,目前她不會有危險。我們一旦發現了他們的秘密,她就是個極有力的籌碼。只要陶品絲在他們手中,他們就等於握著鞭子,隨時會對我們抽下來,懂了嗎?」
「當然,」朱立斯說,「確實如此。」
「更何況,」湯米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對陶品絲很有信心。」
旅途令人疲倦。火車沿途停了許多站,車廂又擁擠不堪。他們換了兩次車,一次在唐克斯特,另一次在一個小站。艾伯里車站人煙稀少,只有一個腳夫。湯米親自問他:
「你能告訴我怎麼走到莫特府嗎?」
「你要去莫特府?離這裏很近。你是指海邊那幢大房子吧?」
湯米厚著臉皮點點頭。他耐著性子聽完腳夫鉅細靡遺、複雜至極的方向指引後,兩人就離開了車站。天開始下起雨來,他們將大衣衣領翻起,在泥濘的道路上跋涉。湯米突然停下腳步。
「等我一下,」他又跑回車站問那個腳夫。「聽著,你記不記得稍早有一位小姐搭車來到這裏?她搭的那班火車是十二點十分從倫敦開來的,她可能也向你問過路,要到莫特府去。」
他極力描述陶品絲的外貌,可是腳夫只是搖頭。有好幾個人搭乘那班火車過來,可是他不記得有這樣一位小姐。不過他很確定,沒有人向他打聽過去莫特府的路。
湯米回到朱立斯身邊,對他解釋了一番。沮喪沉甸甸地壓在他心上,有如鉛塊一般。他覺得這趟遠行不可能會有收穫,敵人已經佔了三個鐘頭的先機。三個鐘頭對布朗先生來說是綽綽有餘,他不可能忽略電報被人發現的可能性。
那條路彷彿無止無盡。他們有一回還走錯了路,幾乎偏離了目標半哩之多。直到七點多鐘,他們才碰到一個小孩,告訴他們莫特府就在下個轉角處。
銹跡斑斑的大鐵門,懸在門框上搖來晃去,長滿雜草的車道上鋪著厚厚的落葉。這地方讓他們不寒而慄。他們踏上荒廢已久的車道,落葉淹沒了腳步。天色幾乎全暗了,走在這裏好像走在鬼域一般。他們頭頂上的樹枝啪啪作響,彷彿發出哀鳴,偶爾幾片濕葉悄然掉落在他們臉上,一時的冰涼讓他們嚇了一跳。
轉過車道,房子赫然在望。那房子看來也是空盪盪的,荒廢很久的樣子。緊閉的百葉窗,通往大門的台階長滿苔蘚。陶品絲真的被騙到這個與世隔絕的地方來了?很難相信這條路在好幾個月內有人走動過。
朱立斯用力轉動生銹的門把,刺耳的聲響在一片空寂中迴盪。沒人應門。他們不停按鈴,依然毫無人氣。他們繞著屋子走了一圈,處處只見一片寂靜和緊閉的百葉窗。如果說眼見為憑,這地方一看就知道空無一人。
「毫無動靜,」朱立斯說。
兩人慢慢走回到大鐵門邊。
「這附近一定有個村莊,」美國人說,「我們最好去打聽打聽。他們對這裏的地形熟,可能知道這棟房子最近有沒有人來過。」
「對,好主意。」
兩人沿著馬路,未久就來到一個村莊。他們遇見一個背著工具袋的工人,湯米攔住他,問了他一個問題。
「莫特府?沒人住那兒。空了好些年了。如果你們要進去,史威尼太太有鑰匙。她家就在郵局隔壁。」
湯米謝過他,兩人很快就找到了郵局,這也是一家兼賣糖果的雜貨店。他們敲了隔壁小屋的門,一位外表健康、打扮整齊的婦人來開門。她很快就拿出了莫特府的鑰匙。
「先生,我不認為那地方適合你們。它年久失修得厲害,天花板漏水,問題一大堆。修理要花很多錢的。」
「謝謝你,」湯米高興地說,「我敢說那房子是一塌糊塗,不過這年頭房子很難找。」
「確實如此,」婦人打心底同意。「我的女兒女婿一直在找一幢像樣的小房子,不知找了多久。這全是戰爭的緣故,把一切都搞亂了。不過,先生,請原諒我這麼說,現在天太黑,你不可能把房子看清楚,等到明天不是更好?」
「沒關係,我們今晚先大致看看。我們以前來過這裏,不過方向並不清楚,附近有什麼好的旅館可以過夜?」
史威尼太太看來有點猶豫。
「這兒是有個叫做『約克郡紋章』的小旅館,不過不適合你們這樣的紳士住宿。」
「噢,沒關係的,謝謝。對了,今天有沒有一個年輕女孩到你這裏來拿鑰匙?」
婦人搖搖頭。
「很久沒人來過了。」
「非常謝謝。」
兩人又折回莫特府。前門搖搖晃晃掛在門框上,發出嘎嘎的聲響。朱立斯劃了一根火柴,把地板仔細檢查了一遍。他搖搖頭。
「我敢發誓,沒有人走過這裏。看看這灰塵有多厚。半點腳印也沒有。」
他們在空盪盪的房子裏四處走動。處處都是厚厚的灰塵,顯然沒人動過。
「這可把我難倒了,」朱立斯說,「我不相信陶品絲來過這裏。」
「她一定來過。」
朱立斯搖搖頭,沒再答話。
「明天我們再好好看看,」湯米說。「白天或許看得清楚些。」
第二天他們又仔細搜索了一番,終於心不甘情不願地承認,這房子已經很久沒人來過了。幸好有湯米的發現,否則他們可能就要打道回府了。兩人在走回大鐵門途中,湯米突然一聲驚叫,蹲下身從樹葉中拾起一個東西交給朱立斯。是一枚小小的金色胸針。
「這是陶品絲的!」
「你確定嗎?」
「百分之百確定,我常看見她戴這個胸針。」
朱立斯深吸一口氣。
「我想,事情有眉目了。不管怎麼說,她一定來過這裏。我們就以那家小酒館當作據點,在附近仔細尋找,直到找到她為止。一定有人見過她。」
行動就此開始。湯米和朱立斯分頭搜尋也聯手找過,可是結果都一樣:附近沒有人見過貌似陶品絲的人。兩人雖然受挫,不過並不氣餒,最後他們改變了策略。陶品絲在莫特府附近勢必停留甚短,這表示她被人挾持後用汽車帶走了。於是二人又重頭調查起。有沒有人在那天看過莫特府附近停著一輛汽車?結果依然徒勞無功。
朱立斯向城裏發了一通電報,找人把他的車送了來,接著兩人帶著不滅的熱情,每天開著車在附近搜尋。有一回他們滿懷希望地跟到一輛灰色的高級轎車,一直追到哈洛蓋特,才發現那是一位名高望重的仕女座車!
每一天都有新的追獵行動。朱立斯像一頭獵犬,連最細微的蛛絲馬跡也不放過。每天經過此地的車沒有一輛不遭到他的盤問。他還強行進入鄉紳的私人地產,對車主反覆查問。雖然他的道歉和他的手法一樣徹底,常能讓那些人的憤怒煙消雲散,可是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們還是沒有任何發現。劫持計劃是如此的周密,那女孩彷彿從世界上消失了。
湯米心上還有一件事。
「你知道我們在這裏住多久了?」一天早上,兩人共進早餐的時候,湯米問。「一個禮拜了!我們絲毫沒有陶品絲的蹤跡,而下星期二就是二十九號了!」
「該死!」朱立斯說,「我幾乎忘了二十九號這回事。除了陶品絲,我什麼也沒想到。」
「我也是,不過至少我沒有忘記二十九號的事,可是跟尋找陶品絲比起來,那回事簡直微不足道。不過今天已經二十三號,時間不多了。我們必須在二十九號之前找到她,因為一過二十九號,她的生命就失去利用價值,人質遊戲也就告終了。我覺得我們從一開始就犯了一個大錯。我們在浪費時間,而且毫無進展。」
「我同意你的話。我們是一對傻瓜,擔下明明知道做不來的事情。我要立刻收手,不再胡鬧!」
「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告訴你,我要去做一個星期前我們就該做的事。我要馬上回倫敦去,把這個案子交給貴國警察。我們竟然以為自己是偵探!簡直愚蠢透頂!我玩完了,也受夠了。我要去蘇格蘭警場。」
「你說得對,」湯米緩緩說道。「真希望我們一開始就去報案。」
「晚做總比不做的好。我們就像兩個小孩,大玩繞圈圈的遊戲。現在,我立刻就去蘇格蘭警場,請他們指點迷津。我想,專業人士終歸還是勝過業餘新手。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湯米搖搖頭。
「有什麼用?一個人去就夠了。我還是留在這裏,多探查一些時日吧。說不定會突然發現什麼,誰知道?」
「沒問題。那就再見了。我跟幾個警探握握手就回來。我會要求他們挑最棒的人才辦這件事。」
可是事情並沒有依照朱立斯的計劃發展。那天下午,湯米收到一封電報:
到曼徹斯特米德蘭飯店找我,有重要消息。朱立斯。
當晚七點半,湯米才踏下一列慢車,就看到朱立斯站在月台上。
「我知道只要你收到我的電報,一定會搭乘這班車趕來。」
湯米抓住他的手臂。
「怎麼回事?找到陶品絲了嗎?」
朱立斯搖搖頭。
「沒有,可是我一回倫敦就發現了這封電報。它剛到。」
他把電報遞給湯米,湯米讀著電報,眼睛睜得老大:
已找到珍.芬恩,立刻趕來曼徹斯特米德蘭飯店。皮爾.艾格敦。
朱立斯取回電報,把它折好。
「奇怪,」他若有所思地說,「我正以為那個律師已經放棄這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