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蘇活區的房子
第7章 蘇活區的房子
魏廷頓和他的同伴走得很快。湯米立刻追趕在後,及時看到他們在街角轉了個彎。他邁開大步,不久就越走越近,待他走到轉角處,他和兩人的距離已經大為縮小。梅費爾區的小街道行人較少,他想,只要讓對方保持在視線之內就可以了。
這種遊戲對他來說是陌生的。雖然他對小說中描寫的偵查技術頗為熟悉,但他從來不曾試圖去「跟蹤」任何人,所以一旦付諸實行,他立即感到盯梢誠非易事。舉例來說,要是他們突然招來一部計程車怎麼辦?在書上,你只要跳上另一部車,答應給司機一英鎊的舊金幣(或者和它等值的現代鈔票)就行了。可是事實如何呢?湯米已經預見到,到時候你可能根本沒有第二部計程車可搭,所以他只得用跑的。一個在倫敦大街小巷中不停奔跑的年輕人會發生什麼事呢?在大街上,他或許可以造成錯覺,讓別人以為他是在趕公車。可是在那些高級住宅區的僻靜巷道中奔跑,他不免想到,好管閒事的警察很可能會把他攔下來要求解釋。
就在他沉浸於這些思緒的當兒,一輛掛著旗子的計程車正好彎過前面的街角。湯米屏住了呼吸。他們會跳上這部計程車嗎?
車子開了過去,他們並沒有招呼它停下,他這才鬆了一口氣。那兩個男人走的路線左彎右拐,為的是盡快走到牛津街。他們終於來到牛津街,接著繼續朝東走,湯米也稍稍加快了腳步。他離他們越來越近。在擁擠的人行道上,他不大可能引起他們的注意,可是他心裏著急,希望盡可能聽到他們談話的片語隻字。可惜他們說話的聲音甚低,而且街上車陣的吵雜完全淹沒了他們的談話,令他大失所望。
兩人在龐德街地鐵車站前穿過馬路,沒有發現湯米正亦步亦趨緊跟在後。他們走進萊昂飯店,接著兩人上到二樓,在一張靠窗小桌旁坐定。時間不早了,客人逐漸散去。湯米選了他們旁邊的一張桌子,背對魏廷頓坐下以免被認出,另一方面還可仔細端詳另一個男人。那人一頭金髮,虛弱的臉很不討喜。湯米想,那人不是俄國人就是波蘭人,年紀約莫五十光景,說起話來雙肩微縮,一對狡獪的小眼睛不斷東張西望。
中午盡情吃過一頓大餐的湯米只點了一份威爾斯乾酪和一杯咖啡。魏廷頓為自己和同伴點了一頓份量可觀的中餐。女侍走開後,他把椅子朝桌邊挪近些,開始專心低聲說話。另外那人也加入對話。湯米儘管豎起耳朵聽,也只能斷斷續續聽到一兩個字,不過大意似乎是那個大塊頭男人正對同伴下達某些指示或命令,而他的同伴則不時提出異議。魏廷頓叫那男人包羅思。
湯米數度聽見「愛爾蘭」這三個字,還有「宣傳」,但他們完全沒有提到珍.芬恩。突然,在餐廳的喧鬧暫時沉寂下來的那幾秒鐘,湯米聽到整整一段話。魏廷頓說:
「啊,那是你不認識芙洛茜。她真了不起,連大主教也敢發誓她是個聖人,她說的每句話都擲地有聲,這才是最重要的。」
湯米沒聽到包羅思的回答,不過魏廷頓接著又說:
「當然,只有在緊急情況下——」
之後又斷了話。可是未幾兩人的對話突然又變得清晰起來,湯米無法斷定這是因為他們不自覺提高了嗓門,還是自己的耳朵變得更敏銳了,不過有四個字對他這個偷聽者而言確實有提神醒腦之效,那就是出自包羅思之口的「布朗先生」。
魏廷頓好像在勸包羅思,而後者只是笑笑。
「為什麼不行,我的朋友?這是個可敬的名字,也是非常普遍的名字。難道他不是因為這樣才選用了這個名字嗎?啊,我真想見見他,這位布朗先生。」
魏廷頓口氣帶著一絲嚴峻答道:
「誰知道?說不定你已經見過他。」
「呸!」他的同伴駁斥他。「這話像是小孩說的,像是對警察編造的故事。你知道有時候我心裏怎麼想嗎?我認為他是組織核心那些人虛構出來的人物,是用來嚇唬我們的妖怪。很可能是這樣。」
「也可能不是這樣。」
「我在想,他或許混在我們當中,而除了幾個精挑細選的人之外,其餘的人都渾然不覺?如果是這樣,他還真會保密。沒錯,這個點子甚好,我們永遠也不會知道。我們看來看去,知道我們中間有個人就是布朗先生,可是是哪一個呢?他是統帥,可是也是士兵。他混在我們當中,是我們的一份子,而且沒人知道他是誰——」
俄國佬費了一番功夫才擺脫他的奇思異想。他看看手錶。
「沒錯,」魏廷頓說。「我們該走了。」
他吩咐女待把帳單拿來。湯米也有樣學樣,沒多久就緊跟著兩人腳步下了樓。
出來後,魏廷頓招了部計程車,告訴司機開到滑鐵盧。這裏計程車不少,魏廷頓搭的那輛還沒開走,另一輛已經依照湯米果斷的手勢所指,乖乖停在路邊。
「跟著那部車,」年輕人下達命令。「別跟丟了。」
老司機似乎毫無興趣,嘴裏只是咕噥幾句,把車頂上的旗子一把拉下。一路上平靜無波。魏廷頓的車才剛停靠到火車出站的月台旁,湯米的計程車也停了下來。在售票口,湯米排在魏廷頓後面。魏廷頓買了一張頭等車廂的單程票到伯恩茅斯,湯米也跟著買了一張。魏廷頓買了票回來,包羅思對著牆上的鐘瞄了一眼說:
「你太早了。你還有差不多半個鐘頭的時間。」
包羅思的話在湯米腦海中激盪出一連串新的想法。顯而易見,魏廷頓是單獨旅行,包羅思則繼續留在倫敦,所以湯米必須做出抉擇,到底要跟蹤哪一個。很顯然,他不可能同時跟蹤兩個人,除非——他像包羅思一樣,朝牆上的時鐘瞄了一眼,接著目光望向火車時刻佈告欄。到伯恩茅斯的火車將於三點三十分開車。現在是三點過十分。魏廷頓和包羅思在書店旁邊踱來踱去。湯米帶著疑惑看了他們一眼,接著匆匆走進鄰近的電話亭。他不敢有半點耽誤,努力想聯絡上陶品絲,可是她很可能還在南奧德利大樓附近。不過,他還有另一個盟友可找。他打電話到麗緻飯店,找朱立斯.賀士默先生接聽。喀噠一聲,接著是一陣嗡嗡聲響。噢,要是那個年輕美國人在房裏就好了!又是喀噠一聲,接著電話線裏傳來「喂」的一聲。那口音絕對錯不了。
「賀士默嗎?我是貝里福。我在滑鐵盧車站。我跟蹤魏廷頓和另一個男人到這裏來。沒時間解釋了;魏廷頓要搭三點半的火車到伯恩茅斯。你三點半趕得到這裏嗎?」
對方的回覆讓他放了心。
「沒問題。我會趕過來。」
電話掛斷了。湯米放回聽筒,鬆了一口氣。他對朱立斯的充沛活力深感欽佩。他直覺認為,這個美國人一定會及時趕到。
魏廷頓和包羅思依然待在原地。如果包羅思還要留在這裏等著替朋友送行,那一切都好辦。接著,湯米摸摸口袋,像是想到什麼似的。儘管卡特賦予了他自由處置權,他還是沒養成出門隨身帶一大筆錢的習慣。買了一張到伯恩茅斯的頭等車票後,他口袋裏只剩下幾先令。他希望朱立斯來的時候口袋裏多帶點錢。
時間一分一秒流過。三點十五,三點二十,三點二十五,三點二十七分。要是朱立斯不能及時趕到呢?三點二十九分,車門砰砰然就要關上了。湯米感到陣陣絕望的冷流傳遍全身。這時候,一隻手落在他的肩頭。
「我來了,小子。你們英國的交通簡直糟透了!快告訴我那兩個惡棍是誰。」
「那個就是魏廷頓——那個,正踏進車門的大塊頭、黑皮膚的男人。另外一個是跟他談話的外國佬。」
「我會盯住他們。兩人當中哪個是我的目標?」
湯米想到一個問題。
「你身上有沒有帶錢?」
朱立斯搖搖頭,湯米的臉色一沉。
「我想我身上頂多只有三、四百美元,」美國人解釋。
湯米發出如釋重負的輕呼:
「噢,老天,你們這些百萬富翁!我們簡直是雞同鴨講!上車吧,這是你的車票。魏廷頓交給你了。」
「我來盯魏廷頓!」朱立斯說。火車開動,他縱身一跳上了車。「再見,湯米。」
火車慢慢滑出車站。
湯米深吸一口氣。包羅思沿著月台走來。湯米讓他從身旁走過,再度尾隨在後。
包羅思從滑鐵盧車站搭乘地鐵到皮卡地里廣場,接著朝沙夫伯利大街走去,最後彎進蘇活區周遭迷宮似的破舊街道。湯米跟蹤在後,和他保持著適當的距離。
他們最後來到一個破敗的小廣場。那裏的房子又髒又破,透著一股邪氣。包羅思左右張望,湯米退到一個頗適合藏身的陽台下躲起來。這地方幾乎空無一人,又因為是條死路,所以沒有汽車經過。那人鬼鬼祟祟、東張西望的模樣激起了湯米的想像。從陽台遮棚下望出去,湯米看著他走上一棟看來尤其陰森的房子台階,以一種特別的節奏急急敲了門。門立刻打開,包羅思對那個守門人說了幾個字,隨即往裏走。門再度關上。
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湯米一時昏了頭。他該做的,也是任何頭腦清醒的人該做的,就是耐心候在原處,等待他跟蹤的人走出來。可是他的舉動卻和他堪稱特質的清楚理性背道而馳。一如他事後所說,他的腦袋彷彿突然掉了根筋。他想都沒想,就跟著上了台階,還依樣畫葫蘆以那種古怪的節奏敲了門。
那道門立刻打開,一如先前。門口出現一個滿臉兇相、頭髮剪得極短的傢伙。
「幹嘛?」他咕噥一聲。
湯米此刻才察覺到自己的愚蠢。不過他不敢遲疑。他抓住閃過心頭的幾個字。
「布朗先生?」他問。
令他詫異的是,那人立刻讓到一旁。
「樓上,」他說,大姆指往上一翹。「左側三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