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義賣會 (第一部)


第5章 義賣會 (第一部)   被陶品絲和湯米大為嫌惡的黃銅枱燈竟然大受歡迎,令陶品絲又驚又喜。      「真謝謝你,貝里福太太,為我們帶來這麼好的東西。好別緻,好有意思。我想這一定是你們到外國旅行的時候帶回來的吧。」      「是的。是我們在埃及買的,」陶品絲說。      八到十年前的事了,她已經記不清那盞燈到底是在什麼地方買的。也許是大馬士革,也可能是在巴格達或德黑蘭。不過,既然埃及是當前大家討論的新聞重點,說它是在埃及買的會有趣得多,她這麼認為。更何況,那盞銅燈看來頗有埃及風味,即使是在別的國家買的,顯然也是仿古埃及的藝術品。      「老實說,」她說。「這盞燈對我們家來說太大了,所以我想——」      「噢,我想我們應該抽籤才對,」莉陀小姐說。      莉陀小姐多多少少算是個主管。她在這一帶有個綽號,叫做「教區的唧筒」,主要是因為她對教區內發生的大小事情無所不知。她的姓氏Little很容易引起誤解;她其實是個身材粗壯的高大女人。她的教名是桃蘿西,不過大家都叫她桃蒂。      「員里福太太,希望你會來參加義賣會,你會來吧?」      陶品絲讓她安了心,說自己一定會來。      「我等不及想買東西了,」陶品絲閒聊家常似地說。      「啊,真高興你這麼想。」      「我覺得這是好事,」陶品絲說。「我的意思是,這種義賣會的主意甚好,因為它,呃,因為它非常實際,不是嗎?我的意思是,對某人來說是多餘的東西在別人眼裏可能是珍寶。」      「啊,我們一定要把你的話轉述給牧師聽,」普賴絲.瑞德利小姐說。她是個瘦小的女人,裝了很多假牙。「我相信他聽了一定會很高興。」      「比方說,這個紙糊的桶子,」陶品絲一面說,一面提起那個特別的物件。      「噢,你真的認為會有人買它?」      「如果明天我來的時候它在拍賣,我會買下來,」陶品絲說。      「可是現在市面上有好多漂亮的塑膠洗衣桶。」      「我不太喜歡塑膠製品,」陶品絲說。「這個紙桶真的非常好,我的意思是就算你一下子放進許多陶器,它也不會破。還有一種老式的開罐器。那種附有牛頭的東西如今已經看不到了。」      「噢,可是用那種開罐器很費事。你不認為電動開罐器更方便嗎?」      這樣的對話持續片刻後,陶品絲詢問有沒有她可以效勞的地方。      「噢,親愛的貝里福太太,那就麻煩你佈置古董攤位吧。我想你一定很有藝術修養。」      「我一點藝術修養也沒有,」陶品絲說。「不過我很樂意佈置這個攤位。如果我弄錯了,請務必告訴我。」她又說。      「噢,有人幫忙當然是好事,我們也很高興見到你。我想你的新居快整理好了吧?」      「我原本也認為現在應該整理好了,」陶品絲說。「可是看來還得花頗長一段時間。那些水電工、木工真難纏,就會頂嘴。」      陶品絲關於水電工和煤氣公司的議論引起了她周遭若干人的小小討論。      「煤氣工最糟糕,」莉陀小姐說,語氣甚是堅定。「因為他們個個來自斯坦福南部。水電工只有來自威爾班的才好。」      牧師過來,對幫忙的人說了些鼓勵和打氣的話,話題這才有了轉變。他也表示非常高興見到貝里福太太,他教區的新姊妹。      「我們都很清楚你的事蹟,」牧師說。「啊,是真的,還有你先生。那天我聽到了兩位的故事,非常有意思。兩位的生活一定非常有趣。我敢說我是不該談論那種事的,所以我就不提了。我的意思是,賢伉儷在上回大戰中的表現真是非常出色。」      「啊,牧師,你就告訴我們吧,」一個擺果醬瓶攤的女人邊離開攤位邊嚷嚷。      「我是在絕對機密的情況下獲知兩位事蹟的,」牧師說。「貝里福太太,我想我昨天看見你在墓地散步。」      「是的,」陶品絲說。「我先到教堂看了看。我看見你的教堂裏有幾扇非常漂亮的窗戶。」      「沒錯沒錯,那些窗戶要遠溯到十四世紀,我的意思是北邊走廊的那扇。不過,當然,多半都是維多利亞時代的作品。」      「在墓地散步的時候,」陶品絲說。「我發現裏頭埋著不少姓帕金森的人。」      「沒錯沒錯,確實如此。在過去,這附近住著一大群姓帕金森的人。當然,我自己一個也不記得,不過,盧普頓太太,我想你該記得吧?」      盧普頓太太是個拄著兩根手杖的老婦,一副開心的表情。      「記得記得,」她說。「我記得帕金森夫人在世的時候——你知道,帕金森老太太,就是住在『領主府邸』的帕金森夫人,真是位了不起的老太太。真了不起。」      「我還看到一些姓氏是索姆斯和查特頓的墳墓。」      「啊,我發現你對我們這一帶過去的歷史相當了解。」      「我想我還聽過一些關於喬丹這個姓氏的人——好像叫安妮還是瑪麗的,對不對?」      陶品絲帶著詢問的眼神環視眾人。喬丹這個姓氏似乎沒有引起大家特別的興趣。      「有人曾經雇用過一個姓喬丹的廚娘。我想是布萊韋爾太太。那個廚娘叫做蘇珊.喬丹。她只做了六個月就走了。她的工作很多地方讓人不滿意。」      「是很久以前的事嗎?」      「噢,不,不過是八或十年前,我想。不會更久。」      「現在還有姓帕金森的人住在這裏嗎?」      「沒有了。他們很久以前就都搬走了。其中一個娶了他表妹,住到肯亞去了。」      「我不知道,」陶品絲開始跟盧普頓太太攀交情。她知道她和當地的兒童醫院有關係。「你需不需要兒童讀物?都是些舊書。我們買下了原來屋主的家具,其中有不少童書。」      「啊,你真好,貝里福太太。當然,我們確實有些好書,你知道,都是別人捐的,全是當今專門為孩子們寫的書。我是認為讓孩子看舊書未免可憐。」      「啊,你真的這麼想?」陶品絲說。「我卻喜歡孩提時代擁有的書,有些還是我祖母小時候的書,我想我最喜歡這種書。我永遠不會忘記讀《金銀島》、摩斯沃思夫人的《四季風農場》和史坦利.韋曼一些作品時的感受。」      她以詢問的目光環顧四望。隨後她看看手錶,說聲太晚了,就向大家告辭了。      回到家,陶品絲把車開進車庫,繞過屋外走到前門。門是開著的,她便走進去。艾柏從後屋出來,躬身迎接她。      「要不要喝點茶,夫人?您一定很累了。」      「不必了,」陶品絲說。「我已經喝過茶。我在協會喝過了,蛋糕很不錯,圓麵包可真難吃。」      「圓麵包很難做,幾乎跟甜甜圈一樣難。唉!」艾柏歎了口氣。「米莉過去做的甜甜圈真好吃。」      「我知道。沒有人做得像她那麼好,」陶品絲說。      米莉是艾柏的妻子,已經去世多年。依陶品絲之見,米莉做的蜜糖餡餅香酥可口,不過甜甜圈從來就不怎麼樣。      「我想甜甜園確實很難做,」陶品絲說。「我自己向來就做不好。」      「噢,那是有訣竅的。」      「貝里福先生呢?他出去了嗎?」      「噢,沒有,主人在樓上,在那個房間裏。您知道,就是您稱為書房的那個房間。我自己還是習慣叫它閣樓。」      「他在那裏做什麼?」陶品絲說,語氣透著些許意外。      「噢,我想還在書堆裏吧。整理或收拾書本之類的。」      「我還是很意外,」陶品絲說。「他對那些書向來很不耐煩的。」      「噢,」艾柏說。「男人都這樣,不是嗎?他們多半喜歡大部頭的書,對不對?那些可以讓他們廢寢忘食的科學書!」      「我要上樓去把他揪出來,」陶品絲說。「漢尼拔在哪裏?」      「我想牠和主人一起在樓上。」      可是話語甫落,漢尼拔就出現了。牠認為吠叫是優秀看門狗不可或缺的條件,所以在一陣狂吠後,牠立刻發現是親愛的女主人回家了,並不是有人來偷湯匙或襲擊牠的男女主人。牠伸著粉紅色的舌頭,一路扭著身子從樓上跑下來,尾巴搖個不停。      「啊,」陶品絲說。「很高興見到媽媽吧?」      漢尼拔說牠確實很高興見到媽媽。牠朝她撲過去,用力之猛差點沒把她撞倒在地。      「輕點,」陶品絲說。「輕點。你可不想殺死我,對不對?」      漢尼拔清楚表達了自己的意思:牠太愛她,所以忍不住想吃掉她。      「你的主人在哪裏?爸爸呢?他在樓上嗎?」      漢尼拔明白她的意思。牠往樓梯跑上一段,轉過頭等著陶品絲趕來。      「唉,我真沒想到,」陶品絲微喘著氣。她走進書房,看見湯米正踏在取物梯上,把書拿出拿進的。「你到底在幹什麼?我還以為你會帶漢尼拔出去散步呢。」      「我們去過了,」湯米說。「我們去了教堂墓地。」      「你為什麼要帶漢尼拔到墓地去?我相信那裏的人不喜歡有狗進去。」      「牠繫著皮帶,」湯米說。「而且不是我帶牠進去,是牠帶我進去的。牠好像很喜歡墓地。」      「希望牠還沒養成習慣,」陶品絲說。「你知道漢尼拔的個性。牠一向喜歡按照常規做事。要是牠養成每天都要去一趟教區墓地的習慣,那我們可慘了。」      「就這整個事情來說,牠確實非常聰明,」湯米說。      「你說牠聰明,其實意思是牠愛自作主張,」陶品絲說。      漢尼拔轉過頭來走向陶品絲,用鼻子摩著她的小腿肚。      「牠在告訴你,」湯米說。「牠是隻非常聰明的狗,比你或我都聰明。」      「你這是什麼意思?」陶品絲問。      「下午過得愉快嗎?」湯米問,刻意轉移話題。      「噢,說不上愉快,」陶品絲說。「不過大家都很親切,我想過不久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把他們給搞混了。你知道,一開始真的很難認,因為大家看起來都很像,又穿著類似的衣服,簡直分不清誰是誰。我的意思是,除非某個人特別漂亮或特別醜,而這樣的人在鄉下似乎並不多,對不對?」      「我告訴你,」湯米說。「漢尼拔和我可是聰明絕頂的。」      「我以為你剛說是漢尼拔很聰明?」      湯米伸手從面前的書架取出一本書。      「《綁架》,」他說道,「噢,這是史蒂文森的另一部作品。某個人一定特別喜歡史蒂文森,我想。《烏箭》、《綁架》,《卡翠奧娜》和另外兩本書,都是某個慈愛的祖母送給亞歷山大.帕金森的。還有一本是個慷慨的姨媽送的。」      「噢,」陶品絲說。「那又怎樣呢?」      「我還找到了他的墳墓,」湯米說。      「找到什麼?」      「噢,其實是漢尼拔找到的。就在教堂小門邊的角落裏。我想那是個通向聖器室或類似地方的門。墓碑磨損得厲害,維護得不好,不過確實是他的墳。他死時才十四歲,全名是亞歷山大.理查.帕金森。漢尼拔在那裏嗅來嗅去,我去牽牠,卻把墓誌看了個清楚,儘管它磨損得很厲害。」      「十四歲,」陶品絲說。「可憐的孩子。」      「是啊,」湯米說。「真可悲,而且——」      「我不知道你腦袋裏想到了什麼,」陶品絲說。      「噢,我感到納悶。陶品絲,我想你感染了我。這是你最糟糕的地方;每當你對什麼事感到興趣,你不會一個人去做,總要讓別人也對它產生興趣。」      「我不懂你是什麼意思,」陶品絲說。      「我在想,這是不是一個有因果關係的案子。」      「湯米,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覺得奇怪,為什麼亞歷山大.帕金森要費那麼大的工夫在書中製造密碼和那個秘密訊息,雖然他顯然樂在其中。『瑪麗.喬丹並非自然死亡』,如果他說的是真話呢?如果瑪麗.喬丹——不管她是什麼人——不是自然死亡,那麼,你還不明白嗎,接著可能發生的就是亞歷山大.帕金森的死了。」      「你該不是認為……」      「噢,人總有好奇心,」湯米說。「這讓我開始思索。他才十四歲。墓碑上沒有一句提到他的死因。我想墓誌銘上也不會寫。上頭只有一句聖經原文:『你生前歡樂滿溢,』就這麼一句。可是,他可能是因為知道一些對別人構成威脅的事,所以所以他死了。」      「你是說他是被謀殺的?這不過是你的想像,」陶品絲說。      「還不是你起的頭。想像也好,好奇也好,不都差不多,你說是不是?」      「我想,我們還會繼續好奇下去,」陶品絲說。「而我們不可能發現任何線索,因為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      他們互望一眼。      「時光彷彿回到我們過去調查珍.芬恩事件的時候,」湯米說。      他們再度互相凝望。兩人的思緒回到了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