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時光回轉到紀元前兩千年的埃及。死亡與現世被視做等同重要的時代。
一座懸崖的崖腳下,躺著計一具破碎、扭曲的女屍,她是祭司的小妾,年輕、美麗,卻心腸歹毒,眾人對其淒慘的下場皆不表同情。
然而,祭司的女兒葉特‧蓮梨桑卻深信那女人的死亡並非天意,而是謀殺。亦是從此刻起,她漸漸嗅出那股邪惡的殺人氣息正是環繞在自己的家屋之中……
獻給S.R.K格蘭威教授
親愛的史蒂芬:
起念將這部推理小說的背景設在古代埃及,是出自於你當初的建議;而且若非有你的積極協助和鼓勵,這本書是不可能完成的。
在這裏我要告訴你,你所借給我的文獻資料不知讓我獲得了多大的樂趣。我也要再次感謝你如此不厭其煩的一一解答我的疑問,以及為我花費了這麼多的心思及時間。相信你一定能了解我在撰寫這本小說時的快樂與愉悅。
衷愛且感激你的朋友阿嘉莎.克莉絲蒂
作者序
這本書的故事是發生在西元前二〇〇〇年埃及尼羅河西岸的底比斯。不過時間和地點對這個故事來說都是附帶的,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無妨,但這個故事的人物和情節,靈感是來自紐約大都會博物館埃及探險隊約二十年前(約於一九二五年之時)在勒克瑟(埃及中部依傍於尼羅河東岸的城市)對岸一個石墓裏所發現的埃及第十一王朝的兩三封信,它們當時曾由如今的巴帝斯坎.顧恩教授翻譯發表在《博物館公報》上。
讀者可能會注意到書中所涉及的祭祀捐贈產業——古埃及文明日常生活的一項特徵,原則上跟中世紀的祈福捐贈遺產非常類似。財產遺贈給一個祭祀業司祭,期望他維護遺贈者的墓園,並於每年按節期祭祀上供,以祈求死者靈魂的安息長寧。
古埃及的農曆,一年有三個季節,每個季節有四個月,每個月三十天,這構成了農民生活的基礎,每年年底附加五個閏日,用來做為官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年曆。這個「年」起始於埃及尼羅河泛濫季開始來到時,依照我們的算法是七月的第三個星期。由於缺乏閏年,使得這個「年」經過幾世紀落後下來,因此在這篇故事發生的時間裏,官方的新年比農曆早了大約六個月,也就是說在一月而不是七月。然而,為了讀者的方便,避免老是要扣除這六個月,章首所用的日期是依農曆計算的,也就是說,尼羅河泛濫季——七月底至十一月底;冬季——十一月底至三月底;夏季——三月底至七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