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尋常的少年
第一章 不尋常的少年
太陽逐漸升起,光芒穿透即將消散的黃霧,照上川流不息的棕色人群。人們頭戴便帽或繫繩女帽,身穿厚大衣和靴子,摩肩擦踵地走在橋梁和鋪著鵝卵石的馬路上。馬蹄踏上路面的噠噠聲,蓋過了隆隆作響的鐵輪、人群的嗡嗡聲和小販的叫賣聲。馬匹、垃圾、煤炭和煤氣的氣味懸在空中。在西元一八六七年晚春的這天早晨,幾乎人人都有地方可去。
在這片從南過橋橫渡骯髒河水的移動人潮中,有一位今年十三歲,本該去上學的少年,又高又瘦的他膚色白的像《泰晤士報》的白邊。他外罩黑色長禮服,內穿背心配領帶,腳下還踩了雙擦亮的靴子。遠看,這身打扮似乎頗為高尚,近看卻會發現衣服處處磨損。他看起來好像很悲傷,但那雙灰色眸子卻警覺得很。
他的名字是夏洛克.福爾摩斯。
昨晚的白教堂謀殺案可能是倫敦眾多案件之中最殘酷的。這個案子將會改變他的一生,因為再過片刻,這個案件將會對他現身。幾天之內,他將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他每天來到這幾條吵鬧、繁忙的街上,是想逃避問題、找點刺激,看看那些有錢、有名望的人為何如此成功且受人愛戴。他對刺激和可怕的事件擁有敏銳的洞察力,而這些在這幾條擁擠的交通幹道上都能找到。
他每天都走同一條路到這裡。髒兮兮的南華克區有間帽子店,他家就在帽子店二樓,走出家門之後,他會先往南朝學校的方向走,等走到家人看不見的地方,就轉向西,再悄悄往北,跟著人潮跨越黑修道士橋,前往繁華的市中心。
倫敦的人潮一波又一波行經他身邊,每個人都有他們的故事。這些故事讓他深深著迷。
夏洛克.福爾摩斯可說是一臺觀察機器,幾乎打從一出生就是這樣。他可以一眼看出某個男人或女人大致的生長背景,說出對方是哪裡人,或是靠什麼維生。說起來,在他家那條小路上,他這項能力還頗有名的。如果有誰的東西不見了──不管是一隻靴子、一條圍裙還是一塊厚麵包──他都能藉由察言觀色、細看褲腳,找出透露真相的線索,然後追蹤出嫌疑人,不分大事或小事。
現在朝他走來的這個男人之前當過兵,從他的姿態就可以看出來;他起繭的右手食指扣過步槍扳機,而且曾在印度服役,因為他左邊袖扣上有個印度教的符號,這一點夏洛克在書上看過。
他繼續走。一個戴著繫帶帽的女人低著頭,披肩緊裹著肩頭,與他擦身而過。
「喂,走路看路啦。」她咕噥著,怒目瞪他。
少年心想,這個女人簡單。從她眼周的汙漬、嘴角緊繃的怒意和藏在手裡的那塊巧克力,可以看出她最近情場失意;她剛滿三十歲,稍稍有些發福,住在薩塞克斯郡的鄉間,那裡特有的棕色黏土沾在她那雙黑色靴子的鞋面上了。
男孩覺得自己必須蒐集所有資訊,畢竟在沒多少優勢的生活裡,他很需要優勢。學校有個老師曾說他很了不起,但他對此嗤之以鼻。「了不起在哪?」他自問。「了不起在生錯了時代,還過著錯誤的人生嗎?」
來到艦隊街上,他從鑄鐵垃圾桶裡抓出一堆報紙。《泰晤士報》──無聊;《每日電訊報》──無聊;《警方新聞畫報》──對嘛,這才叫報紙!大幅的黑白印刷栩栩如生地呈現倫敦創造出的每一場騷動。這種八卦小報他每天都看,但是今天,報上那個殘暴不公的生動案件將揭示他的命運。他把報紙塞進外套。
到了特拉法加廣場,他抬頭想搜尋烏鴉的蹤跡。在東南邊那座宏偉的諾桑伯蘭旅館附近,烏鴉常常在摩里旅館的屋簷上站成一排,彷彿跟噴水池旁那群胖鴿子和擁擠的人群結黨營私。這景象讓他不禁笑了。這裡是倫敦最具聲望的旅館,但建築物屋頂上的冠冕卻站了一圈烏鴉。夏洛克很喜歡烏鴉。
他從人潮中穿出,橫越廣場,在國家美術館的石階上找個位子坐下。幾隻烏鴉也跟了過來,有時候他會覺得那些烏鴉在跟蹤他。這時其中幾隻迴旋飛下,停在一旁。
「你們也早安呀。來看看有什麼新聞吧。」
他打開報紙,頭版大字躍入眼前:
謀殺!
標題下方是一幅令人望之生怖的圖畫。一個美麗的年輕女人橫躺倫敦街頭,身體浸在血泊中。
烏鴉尖叫著飛走了。夏洛克繼續看下去。
事情發生在城市老街區的東邊。在夜深人靜的半夜,沒人看到或聽到尖叫聲,兇器是一把又長又尖的刀。
夏洛克翻過那一頁,狼吞虎嚥地閱讀報導;該名女子社會地位不明,沒有與他人結怨,報上也沒寫出她的姓名。這女人長得有點像他母親,讓他嚇了一跳。
男孩聽到身邊的路人也開始談論。
「可憐的女人。」
「她一定是外國人,無家可歸。」
「那個討人厭的男生又坐在這裡,他難道沒別的事做嗎?」
「旁邊那些是烏鴉嗎?這不是好兆頭。」
「我說啊,都是些沒用的東西,就像吉普賽人一樣。他們來了!我去叫警察!」
夏洛克抬頭看,是特拉法加廣場的小流氓。那些人他用聞的都能辨認出來。
「原來是大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啊,」一個深色頭髮、模樣粗獷的男孩說。他是這群骯髒嘍囉的首領,個頭最高,穿著破舊的黑色長燕尾服,一頂深色的大禮帽高坐在他頭頂,手裡還拿了根粗糙的拐杖。「我看你就坐在我們的地盤上。」
他們過去從來不想坐在這裡,今天也不會。他們圍過來,站著看他。
「親愛的……惡大……和諸位兄弟。」夏洛克回答,他朝那群小流氓揮揮手。
「起碼我還有兄弟。」
「是啊。」
「滾開!不然我們就要開揍了。」
「混血猶太人去死!」一個叫格姆斯比的壞男生大吼。夏洛克對他總是特別留意,他那口鼬鼠般的尖利黃牙似乎隨時會咬人。
夏洛克站起來,拉平身上的三手舊衣。他討厭惡大,卻也打從心底佩服他。
「看到這個沒?」他問,一邊亮出《警方新聞畫報》。
「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幹得漂亮!」格姆斯比怪叫著。
那群小流氓齊聲大笑。
「不好笑!」惡大說,喝斥手下安靜。「這種事情不能拿來笑。」
「你有什麼消息嗎?」夏洛克問,他知道這位年輕的紳士罪犯和他的手下對倫敦大街小巷流傳的各種謠言都瞭若指掌。
「江湖之事……不與外人言。」惡大說。「我不愛說這種」──
「我知道,」夏洛克嘆氣。「而且我還知道……你不想看到我。」
雖然這位流氓首領的年紀比較大,不仔細聽的話,也聽不出口音裡那點愛爾蘭腔;但他與夏洛克之間有種隱隱相似的特質,這個特質與他倆陰鬱的外表無關,而是他們的表達方式和穿衣的謹慎態度。關於這點他倆都心裡有數,但惡大卻極度不願承認。
「你永遠當不成流氓。夏洛克.福爾摩斯,那是不可能的。」
「但我已經混得很不錯了。」
一個警察走來,他戴著雞冠花般的頭盔,身穿藍色長大衣,胸前是一直排閃亮的釦子,手裡拿了根硬木短棍,注視著一輛輛駛過的馬車,想找機會走近盤問。
「大家快閃!」惡大壓低聲音說。沒一會兒,所有人都跑光了。
※※※
五點鐘,夏洛克不想回家,只想待在廣場上。為什麼要回到那個悲哀、絕望的家,回到蘿絲和韋伯.福爾摩斯身邊呢?還不如在大馬路上鬼混,起碼可以接近刺激事件和成功人士。他在路邊看過許多奇妙、可怕的事情。他看過路易斯.卡羅手裡拿著他寫的那本《愛麗絲夢遊仙境》;另一次,他看到國內最偉大的政治家狄斯雷利,一語不發地閒步穿越廣場;他還看過整整高出群眾一個頭的女巨人安娜.史旺與高空繩索藝人布朗汀。還有特立獨行的狄更斯先生,一叢黑色的山羊鬍裡夾雜著白絲,目光如炬。他也看過廣場上擠滿吼叫著要政府改變政策的抗議人士,或為大英帝國的豐功偉績歡呼的大批百姓。他還看過黑著一張臉的掃煙囪工、肢體不全的乞丐,還有路上的扒手。為什麼要回家?
但他終究會回去。當國會大樓的鐘塔大笨鐘敲響五點之聲,他拔腿就跑,一意趕在父母回家前到家,好讓他們以為他有去上學。他已經逃學好幾個月了,心裡明知道父母一眼就能看穿他,早已起疑。不能再這樣下去,如果他不去上學,就得去工作。這個家需要他出力,他必須接受他是倫敦貧窮勞工階級這個事實。
烏雲開始聚集。
夏洛克發現自己心跳得很快。自從打開《警方新聞畫報》的那一刻起,一顆心就噗通噗通地愈跳愈快,體內像是有把無名火在燃燒。
他低頭看著報紙,然後把報紙用力揉成一團,拳頭勒緊謀殺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