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第一卷 紅耳朵)
第二十一章 (第一卷 紅耳朵)
王十千的故事應該結束了。但就這樣結束是不是太簡單了?用如此短的篇幅、如此粗疏的筆墨打發了這麼好的一個素材,確實有點可惜。本來還有好多文章好做呀!譬如:我應該濃墨重彩地寫一寫十千將耳朵塗紅的過程,寫他塗耳朵時的心理活動,寫他塗紅耳朵後的心理變化。臺灣的姚一葦先生寫過一部名為《紅鼻子》的話劇,說一個馬戲團的小丑,只要戴上他的紅鼻子面具,便妙語連珠,妙趣橫生,忘掉人世間一切煩惱;只要摘下紅鼻子面具,他立刻地萎靡不振、痛苦不堪。戴上紅鼻子面具是他逃避現實生活的一種方式。我們都是有過這種體驗的吧?我為什麼不寫王十千三番五次地塗抹耳朵,用過紅顏色再用藍顏色再用黃顏色再用黑顏色。一個本來就因耳大而引人注目的男孩竟三番五次地讓耳朵更怪異,這行為裡可以分析出很多東西,哲學呀,心理學呀,等等等等。我知道我僅僅粗枝大葉地寫了一次十千塗紅耳朵並且把塗耳朵的目的十分確切地限定在為了吸引姚先生注意這一點上是多麼笨拙,是呵我寫得真笨拙。十千塗紅他的大耳朵並不一定是為了吸引姚先生,就像雄孔雀開放尾翎並不一定是為了吸引雌孔雀一樣,它對著雄駱駝照樣開屏。即便他就是為姚先生而塗耳朵,那麼第一次他塗了紅耳朵姚先生被嚇哭、嚇跑,第二次假如他塗了藍耳朵姚先生會怎樣?第三次他塗成黑耳朵姚先生又會怎樣?這種描寫是對小說家的考驗同時也是小說家充分展現才華的地方,我本該好好地「展現」呀。一個十五歲的男孩子,每天都挖空心思打扮自己的大耳朵……
再譬如,王石清和姚惠被捕後臨刑前也有很多場面可以寫得很精彩,可以讓王十千親眼目睹王、姚在刑場就義的情景。圍觀的麻木群眾,共產黨員凌亂的頭髮,潔白的衣衫上梅花般的血跡,天上鉛色的破雲,獅子灣裡悽清的死水和死水中蕭索的蘆葦,天空中黑色的烏鴉,執刑官的狗臉六月之霜,執槍士兵的觳觫;女共黨在最後關頭看到人群中那兩隻鮮紅的大耳朵怎樣像束火焰刺痛了她的心由此她感到生活的美好死亡的可怕感到她其實對這兩隻大耳朵萌動了愛情,她對著大紅耳朵呼喊,紅耳朵呵紅耳朵我愛你,然後一聲槍響一發灼熱的鉛彈洞穿了她的心臟鮮紅的熱血噴射出來散著血腥散著熱量;緊接著奇蹟發生一個生著大耳朵的男孩如一道閃電照到姚先生身上他用耳朵去堵她的傷口讓鮮血染紅耳朵她大睜著眼腮上掛著微笑目光定在染血的大耳朵上士兵們去拉這個男孩卻被這個大耳如扇的怪男孩驚呆了……啊!多好的細節和圖畫,我竟然忘了描寫……那男孩看到子彈射進姚先生青春的胸膛後,雙耳感到一陣難忍的劇痛,好像子彈不是打在女人胸脯上,而是打在自己雙耳上……當那些士兵想把男孩從女共黨屍身上拉開時,竟發現他已經昏厥過去,只有那兩隻滴血的大耳朵還在劇烈地痙攣著……女共黨的人頭掛在城門樓上,也可以讓大耳朵男孩去觀看呀,許多革命小說裡不都有過類似的描寫嗎?啊,我真笨,我真笨……
再譬如,我該把十千在縣城三年的生活寫一寫,如浮浪子弟引誘十千去嫖妓,可以寫得十分「床上」,十分「暴露」,十分富有誘惑力呀。寫十千初進妓院那種心情,寫老辣的妓女、骯髒的環境、齷齪的空氣、煙、酒、挑逗的語言,妓女的呵欠、口臭、乾瘦的胸脯……突然,姚先生明麗如中秋月的面龐活生生地出現在十千的腦海裡,他的大耳朵突然抖起來,他急忙尋找自己的褲子,妓女揪住他的大耳朵不放,說什麼,大耳朵,怎麼啦?想跑?拿錢來。十千掏光了兜裡的錢,穿上衣服,逃出妓院。接下來該寫他的內疚,耳朵蒙受的巨大恥辱,感到對不起姚先生,聽到姚先生的哭聲笑聲和呻吟聲……這兩隻耳朵是屬於姚先生的,姚先生捏過它、吻過它、撫弄過它。他跑到灣子裡去洗耳朵,洗了一遍又一遍。洗完後他對天發誓:姚先生,十千的耳朵屬於你,今後誰也休想動它!本來還可以明確地把十千的耳朵寫成準性器官,不必像現在這般隱晦,這在生理上是可以解釋的,那潘達雷昂上尉不是必須讓妓女揪著耳朵才可以達到高潮嗎?這故事的大框架是一個男孩子的戀愛故事,一種畸戀。還有呀,十千與百萬那個小妾的關係還可以寫得更繁複一些,他和她可以是同學,也可以是相識,但現在一個成了「兒子」一個成了「媽」。百萬死了,這一對青年男女有好多種可能性。這一段好戲也被我糟蹋了。我寫了許多不該寫的,該寫的反而沒寫。譬如十千回到巴山鎮成了新主人後,與大娘二孃關係怎樣?怎樣鬥爭?大娘何不出逃餓死?二孃何不行刺十千?就算讓她吊死,何必一筆帶過?我真笨。還有,十千豪賭五年,輸光全部家產,這期間應該安排兩場重頭戲,成為「華彩樂章」,可是我又偷了懶,我用乾巴巴的語言交代了這段過程。還有還有,十千終於淪為乞丐,與百萬夢中所見乞丐一模一樣後,他的心境如何?他夜宿學校,日間行乞,夜裡怎麼度?白日遭不遭狗咬?應該有一些最基本的描寫呀。我真笨,我把一個好素材給毀了。
十千死後,「國軍」的那位上尉連長用刀把十千的兩隻大耳朵割了下來,炒熟,用一張紙包了,下了酒館,要了半斤酒,邀來幾個同僚,請他們吃,說是豬耳朵。那幾個小軍官邊吃邊贊,真肥!真香!從來沒吃過這麼好的豬耳朵!一大盤一搶而光。「哎,夥計,你怎麼不吃?」上尉連長笑著說,狗兒們,上次炒人肝給我吃,讓我嘔了三天,今日老子弄了副人耳朵給你們吃。說罷哈哈大笑。小軍官們一怔,隨即也哈哈大笑,罵那上尉連長,放你的屁,哪有這麼大這麼肥這麼厚的人耳朵?不信不信。
1948年底,土地改革開始,巴山鎮因為贏了十千的錢發了家而被劃為惡霸地主「砸了狗頭」的有七人,被劃為地主的有十一人,劃為富農的二十七人。富裕中農有五十餘人。剩下的中農、下中農也都豐衣足食,較之貧困地區的地主、富農還要富裕。其實我們巴山鎮的所謂貧民,在十千豪賭時代,每日都用十千的錢,大碗喝酒,大塊吃肉,享盡了人間富貴。
那些即將被槍斃的惡霸地主被拉上橋頭等待槍斃,其中有一位突然覺悟,大聲說:「夥計們,咱都是死在王十千那個王八蛋手裡!」眾人都如醍醐灌頂、大徹大悟。這時,在他們腦後一陣亂槍轟鳴,七個頭腦漿迸出,七個人橫著豎著,跌到橋下去了。
(初刊於《小說林》雜誌一九九二年第五期)
(第二卷 懷抱鮮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