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章
第0章
石濤「細雨虬松圖」(部分)。石濤原名朱若極,明朝宗室。明亡後為僧,名道濟,字石濤,號清湘遺人、大滌子、苦瓜和尚等,與八大山人、弘仁、髡殘合稱「明末四僧」。本圖極澹宕空靈之致,畫家稱為「細筆石濤」。
山海關的關門。
山海關詳圖:圖頂的「一片石」,即清兵與吳三桂聯軍大敗李自成軍處。
明成祖坐像:原藏故宮。
明朝皇帝龍袍前胸及後背所釘金龍板:金龍有五爪,中間一顆大珍珠及鑲嵌的大部分寶石已失落。現藏倫敦大英博物院。
袁督師遺詩石刻:在袁督師廟內。
袁崇煥的書法:「心術不可得罪於天地 言行要留好樣與兒孫」
明軍出師圖;明軍出發征剿倭寇,該圖為「倭寇圖卷」之一部分。
明軍大帳圖:明軍於萬曆年間出師朝鮮,協抗日本進犯。圖示明軍統帥為文官,武官旁坐。該圖為長卷之一部分,原件現在美國舊金山,私人收藏。
明軍海軍:明軍援助朝鮮抗日的海軍,長卷的一部分。
袁崇煥像。
袁崇煥墓:在北京廣渠門內,墓碑立於清道光十一年,中華民國五年及一九五二年重修。
袁督師廟:在北京左安門內龍潭,門外對聯係康有為撰並書:「其身世繫中夏存亡,千秋享廟,死重泰山,當時乃蒙大難。聞鼙鼓思東遼將帥,一夫當關,隱若敵國,何處更得先生。」
李自成繡像。
長城:明朝末年,滿清軍隊曾五次越長城而進犯內地。
崇禎十年的大統曆:該年袁承志十四歲,發現金蛇郎君的遺物。
李自成所發官印「通政司右參議之記」。
李自成的戲劇造型。
官印的背面。
袁崇煥像。
福建邵武縣崇禎十六年上繳的元寶:重五十兩。袁崇煥在邵武曾做過三年知縣。
明代鈔票:桑皮紙,高一尺,闊六寸,青色。圖為一貫者,合銅錢一千文或銀一兩,四貫合黃金一兩。鈔上注明: 「戶部奏准印造大明寶鈔,與銅錢通行使用。偽造者斬。告捕者賞銀兩百五十兩,仍給犯人財產。」各朝均用明太祖「洪武」年號。此鈔係明末發行,明初者註明告捕者賞銀二十五兩。
明兵部行稿之一:「為死賊假仁假義、眾心如醉如痴等事」中,奏報李自成大得民心,崇禎批令奏明「倡迎逆寇的是何姓名」。
其時離北京城破已只兩個月,崇禎仍不思爭取民心,而要查明「迎賊者的姓名」以便處刑。
明兵部行稿之二:兵部的奏章,紅色「行」字是皇帝批示照准(不一定是親筆)。
「金庸作品集」台灣版序
小說是寫給人看的。小說的內容是人。
小說寫一個人、幾個人、一羣人、或成千成萬人的性格和感情。他們的性格和感情從橫面的環境中反映出來,從縱面的遭遇中反映出來,從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與關係中反映出來。長篇小說中似乎只有「魯濱遜飄流記」,才只寫一個人,寫他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但寫到後來,終於也出現了一個僕人「星期五」。只寫一個人的短篇小說多些,寫一個人在與環境的接觸中表現他外在的世界,內心的世界,尤其是內心世界。
西洋傳統的小說理論分別從環境、人物、情節三個方面去分析一篇作品。由於小說作者不同的個性與才能,往往有不同的偏重。
基本上,武俠小說與別的小說一樣,也是寫人,只不過環境是古代的,人物是有武功的,情節偏重於激烈的鬪爭。任何小說都有它所特別側重的一面。愛情小說寫男女之間與性有關的感情,寫實小說描繪一個特定時代的環境,「三國演義」與「水滸」一類小說敍述大羣人物的鬪爭經歷,現代小說的重點往往放在人物的心理過程上。
小說是藝術的一種,藝術的基本內容是人的感情,主要形式是美,廣義的、美學上的美。在小說,那是語言文筆之美、安排結構之美,關鍵在於怎樣將人物的內心世界通過某種形式而表現出來。甚麼形式都可以,或者是作者主觀的剖析,或者是客觀的敍述故事,從人物的行動和言語中客觀的表達。
讀者閱讀一部小說,是將小說的內容與自己的心理狀態結合起來。同樣一部小說,有的人感到強烈的震動,有的人卻覺得無聊厭倦。讀者的個性與感情,與小說中所表現的個性與感情相接觸,產生了「化學反應」。
武俠小說只是表現人情的一種特定形式。好像作曲家要表現一種情緒,用鋼琴、小提琴、交響樂、或歌唱的形式都可以,畫家可以選擇油畫、水彩、水墨、或漫畫的形式。問題不在採取甚麼形式,而是表現的手法好不好,能不能和讀者、聽者、觀賞者的心靈相溝通,能不能使他的心產生共鳴。小說是藝術形式之一,有好的藝術,也有不好的藝術。
好或者不好,在藝術上是屬於美的範疇,不屬於真或善的範疇。判斷美的標準是美,是感情,不是科學上的真或不真,道德上的善或不善,也不是經濟上的值錢不值錢,政治上對統治者的有利或有害。當然,任何藝術作品都會發生社會影響,自也可以用社會影響的價值去估量,不過那是另一種評價。
在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的勢力及於一切,所以我們到歐美的博物院去參觀,見到所有中世紀的繪畫都以聖經為題材,表現女性的人體之美,也必須通過聖母的形象。直到文藝復興之後,凡人的形象才在繪畫和文學中表現出來,所謂文藝復興,是在文藝上復興希臘、羅馬時代對「人」的描寫,而不再集中於描寫神與聖人。
中國人的文藝觀,長期來是「文以載道」,那和中世紀歐洲黑暗時代的文藝思想是一致的,用「善或不善」的標準來衡量文藝。「詩經」中的情歌,要牽強附會地解釋為諷刺君主或歌頌后妃。陶淵明的「閒情賦」,司馬光、歐陽修、晏殊的相思愛戀之詞,或者惋惜地評之為白璧之玷,或者好意地解釋為另有所指。他們不相信文藝所表現的是感情,認為文字的唯一功能只是為政治或社會價值服務。
我寫武俠小說,只是塑造一些人物,描寫他們在特定的武俠環境(古代的、沒有法治的、以武力來解決爭端的社會)中的遭遇。當時的社會和現代社會已大不相同,人的性格和感情卻沒有多大變化。古代人的悲歡離合、喜怒哀樂,仍能在現代讀者的心靈中引起相應的情緒。讀者們當然可以覺得表現的手法拙劣,技巧不夠成熟,描寫殊不深刻,以美學觀點來看是低級的藝術作品。無論如何,我不想載甚麼道。我在寫武俠小說的同時,也寫政治評論,也寫與哲學、宗教有關的文字。涉及思想的文字,是訴諸讀者理智的,對這些文字,才有是非、真假的判斷,讀者或許同意,或許只部份同意,或許完全反對。
對於小說,我希望讀者們只說喜歡或不喜歡,只說受到感動或覺得厭煩。我最高興的是讀者喜愛或憎恨我小說中的某些人物,如果有了那種感情,表示我小說中的人物已和讀者的心靈發生聯繫了。小說作者最大的企求,莫過於創造一些人物,使得他們在讀者心中變成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藝術是創造,音樂創造美的聲音,繪畫創造美的視覺形象,小說是想創造人物。假使只求如實反映外在世界,那麼有了錄音機、照相機,何必再要音樂、繪畫?有了報紙、歷史書、記錄電視片、社會調查統計、醫生的病歷紀錄、黨部與警察局的人事檔案,何必再要小說?
一九八六.二.六 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