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散文新編 「人」字的結構 2008年5月12日,地震那會兒,我正在飛往西班牙的飛機上。舷窗外白雲朵朵,蒼茫大地上的山川河流依稀可辨。到達阿姆斯特丹機場轉機時打開了手機,十幾條與地震有關的信息爭先恐後地跳出來。因為信息簡短,再加旅途勞頓,說實話也沒太當一回事。轉機飛抵巴塞羅那時已是當地時間凌晨一點。飛機降落時,看到迎面撲來的萬家燈火,首先想到的是生活在這座城市裡的前國際奧林匹克主席薩馬蘭奇。十幾年前,北京爭辦奧運會時,某校發動小學生給薩老寫信,一位朋友的兒子寫道:「薩爺爺,如果你讓奧運會在北京舉辦,我會請你到我的家吃餃子,我外婆包的餃子可好吃啦……」現在,北京奧運會即將舉辦,中國人都希望在開幕式上,看到這個白髮蒼蒼的慈祥老人。 北京奧運會開幕式的導演是我的朋友張藝謀,從上世紀80年代他拍攝根據我的小說改編的電影《紅高粱》時,我們就結下了深厚的友誼。自從他接任奧運開幕式導演,我就一直替他想主意。去年的夏天,我自認為想出了一個精彩的方案,便約他見面。他很興奮,於百忙中與我共進晚餐。當我把自己的「方案」呈給他時,他看罷便笑了。他說,你這些想法,網絡上早就連篇累牘了。有許多方案,比你的詳細多了。我感到很尷尬,為耽擱了他寶貴的時間。現在,開幕式已經進入緊張的彩排階段了吧?我相信張藝謀一定能夠呈現給世界一個精彩的開幕式,因為他有過人的才華和瘋狂的工作精神,因為他特別善於從別人的意見中汲取創作靈感。 第二天中午,在西班牙亞洲之家接受埃菲社、《國家報》、《世界報》等媒體採訪時,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因為,幾乎每一個記者,都神色凝重、語調沉痛地提到了發生在中國的地震。為我做翻譯的中國留學生,也向我報告了地震發生的地點,以及傷亡的大概人數。接下來的兩次演講,主持人都首先表示了他們對中國地震的關切以及對死難者的哀悼。演講效果非常好,觀眾掌聲非常熱烈。我知道這並非是我的演講有多麼精彩,而是奧運會、藏獨、某些西方媒體對中國的扭曲報道、地震等諸多事件綜合的效果。這是2008年春天,世界給予中國的掌聲。行走在北京街頭,我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百姓,但到了國外的某種場合,身份就發生了變化。這也讓我體會到了公民與國家的關係。應對聽眾提問時,我藉著會場後懸掛的西班牙亞洲之家的會徽做了很多發揮。那是一個漢字「人」,字很僵硬,彷彿兩根支在一起的木棍,顯然是畫出來的而不是寫出來的。我便從前些年甚為流行的一部電視劇的插曲中一句詞兒談起:「‘人’字的結構就是互相支撐。「不但災難中的人要互相支撐,和平中的人也要相互支撐。不但中國人要互相支撐,全世界的人,甚至是政治觀點相左、宗教信仰不同的人也要互相支撐。只有互相支撐,才能有生存空間。地震災難中的倖存者,多數是借了建築材料支撐形成的空間而得以呼吸,然後,又在互相支撐著的人們的救助下重獲生機。你用自己的身體支撐著別人時,別人的身體也在支撐著你。你在用真誠的善意撫慰著他人的創痛時,你自己的靈魂也得到了昇華,一旦你也遭逢劫難時,必會有人來撫慰你。第二天,在馬德里火車站,正當朋友們對我介紹著幾年前發生在這裡的恐怖爆炸時,忽聽到身後一聲慘叫,猛回頭,看到一個白髮蒼蒼的老婦跌倒在地。周圍的人們,扔下手中的行李,一窩蜂地撲上去救助。他們臉上那種發自內心的關切表情,讓我深深感動;好像跌倒的,是他們的祖母。 我再也寫不出這樣的小說了 1984年初冬的一個早晨,我在解放軍藝術學院的宿舍裡做了一個夢。夢到一片遼闊的蘿蔔地,蘿蔔地中央有一個草棚,從那草棚裡走出了一個身穿紅衣的豐滿姑娘。她手持一柄魚叉,從地裡叉起一個紅蘿蔔,高舉著,迎著初升的紅太陽,對著我走來。這時起床的號聲響了。我久久地沉浸在這個輝煌的夢境裡,心裡湧動著激情。當天上午,我一邊聽著課,一邊在筆記本上寫這個夢境。一週後,寫出了草稿。又用了一週謄抄清楚。這算不算小說?小說可不可以這樣寫?我拿不準,但我隱約地感覺到這篇稿子裡有一種跟我從前的所有作品都不一樣的東西。我以前的作品裡都沒有」我「,這篇小說裡寫得幾乎全是」我「。這不僅僅是指這篇作品是在一個夢境的基礎上構思,而且更重要的是,這篇作品第一次調動了我的親身經歷,毫無顧忌地表現了我對社會、人生的看法,寫出了我童年記憶中的對自然界的感知方式。那時候我們同學、朋友之間還有互相看作品提意見的習慣。我把稿子給我們系裡的業務幹事劉毅然,讓他幫我把把關。他看完後很興奮地對我說:「很棒,這不僅是一篇小說,還是一首長詩!」劉毅然說他已經把稿子轉給了徐懷中主任,他說主任一定會喜歡這篇小說。過了幾天,我在走廊裡遇到徐主任,他肯定了這篇小說,說寫得很有靈氣。徐主任的夫人總政歌舞團的於增湘老師說她也看了這篇小說。她說小說裡那個黑孩子讓她很感動。我看到,徐懷中主任把我原來的題目《金色的紅蘿蔔》改成了《透明的紅蘿蔔》。當時,我對這處改動並不以為然。我覺得「金色」要比「透明」輝煌。但幾年之後,我明白了主任的改動是多麼高明。不久後,創刊不久的《中國作家》決定發表這篇小說,責任編輯肖立軍。徐主任召集我們幾個同學,座談了這篇小說。座談發言由我整理成文字。1985年3月,《中國作家》第二期發表了這篇小說和座談紀要。不久,在華僑大廈,《中國作家》主編馮牧先生主持召開了《透明的紅蘿蔔》研討會。汪曾祺、史鐵生、李陀、雷達、曾鎮南等諸位先生參加了會議並對這篇小說給予了肯定。這樣,《透明的紅蘿蔔》就成了我的「成名作」。前年,因為編文集,我又重讀了這篇小說。雖然能從中看出許多笨句和敗筆,但我也知道,我再也寫不出這樣的小說了。 我眼中的阿城 阿城的確說過我很多好話,在他的文章裡,在他與人的交談中。但這並不是我要寫文章說他好的主要原因。阿城是個想得明白也活得明白的人,好話與壞話對他都不會起什麼反應,尤其是我這種糊塗人的讚美。 十幾年前,阿城的《棋王》橫空出世時,我正在解放軍藝術學院文學系裡唸書,聽了一些名士大家的課,腦袋裡狂妄的想法很多,雖然還沒寫出什麼文章,但能夠看上的文章已經不多了。這大概也是所有文學系或是中文系學生的通病,第一年犯得特別厲害,第二年就輕了點,等到畢業幾年後,就基本上全好了。但阿城的《棋王》確實把我徹底征服了。那時他在我的心目中毫無疑問是個巨大的偶像,想象中他應該穿著長袍馬褂,手裡提著一柄麈尾,披散著頭髮,用硃砂點了脣和額,一身的仙風道骨,微微透出幾分妖氣。當時文學系的學生很想請他來講課,系裡的幹事說請了,但請不動。我心中暗想:高人如果一請就來,還算什麼高人?很快我就有機會見到了阿城,那是在一個刊物召開的關於小說創作的會議期間,在幾個朋友的引領下,去了他的家。他家住在一個大雜院裡,房子破爛不堪,室內也是雜亂無章,這與我心裡想的很貼。人多,七嘴八舌,阿城坐著吃煙,好像也沒說幾句話。他的樣子讓我很失望,因為他身上沒有一絲仙風,也沒有一絲道骨,妖氣呢,也沒有。知道的說他是個作家,不知道的說他是個什麼也成。但我還是用「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來安慰自己。後來我與他一起去大連金縣開一個筆會,在一起待了一週,期間好像也沒說幾句話。參加會議的還有一對著名的老夫妻,女的是英國人,男的是中國人,兩個人都喜歡喝酒,是真喜歡,不是假喜歡。這兩口子基本上不喝水,什麼時候進了他們的房間什麼時候看到他們在喝酒,不用小酒盅,用大碗,每人一個大碗,雙手捧著,基本上不放下,喝一口,抬起頭,笑一笑,哈哈哈,嘿嘿嘿。哈哈哈是女的,嘿嘿嘿是男的。下酒的東西那是一點也沒有,有了也不吃。就在這兩個老劉伶的房間裡,我們說故事,我講了一些高密東北鄉的鬼故事,阿城講了一些天南海北、古今中外的人故事,男老劉伶講了幾個黃色的故事。說是黃故事其實也不太黃,頂多算米黃色。女老劉伶不說話,眯著眼,半夢半醒的樣子,嘴角上掛著一絲微笑。在講完了舊故事又想不出一個新故事的空當裡,我們就看房間裡蒼蠅翻著筋斗飛行。我們住的是一些海邊的小別墅,蒼蠅特多。蒼蠅在老酒仙的房間裡飛行得甚是古怪,一邊飛一邊發出尖厲的嘯聲,好像陷入螺旋改不出來往下墜落的戰鬥機。起初我們還以為發現了一個蒼蠅新種,後來才明白它們是被酒氣薰的。阿城的兒子不聽故事也不看蒼蠅,在地毯上打滾豎蜻蜓。在這次筆會上,我發現了阿城一個特點,那就是吃起飯來不抬頭也不說話,眼睛只盯著桌子上的菜盤子,吃的速度極快,連兒子都不顧,只顧自己吃。我們還沒吃個半飽,他已經吃完了。他這種吃相在城裡算不上文明,甚至會被人笑話,我轉彎抹角地說起過他的吃相,他坦然一笑說自己知道,但一上飯桌就忘了,這是當知青時養成的習慣,說是毛病也不是不可以。其實我也是個特別貪吃的人,見了好吃的就奮不顧身,為此遭到很多非議,家中的老人也多次批評過,見到阿城也這樣,我就感到自己與他的距離拉近了許多,心中也坦然了許多:阿城尚如此,何況我乎?阿城寫完他的「三王」和「遍地風流」之後就到美國去了,雖遠隔大洋,但關於他的傳聞還是不絕於耳,最讓人吃驚的是說他在美國用舊零件裝配汽車,製作出各種藝術樣式,賣給喜歡獵奇的美國人,賺了不少錢。後來他回北京我去看他,問起他製造藝術汽車的事,他淡淡一笑,說哪會有這樣的事?近年來阿城出了兩本小書,一本叫做《閒話閒說》,一本叫做《威尼斯日記》,阿城送過我臺灣版的,楊葵送過我作家版的,兩個版本的我都認真地閱讀了,感覺好極了,當然並不是因為他在書中提到了我(而且我也不記得講過這樣一個故事)。實話實說我覺得阿城這十幾年來並沒有進步,當然也沒有退步。一個人要想不斷進步不容易,但要想十幾年不退步就更不容易。阿城的小說一開始就站在了當時高的位置上,達到了一種世事洞明、人情練達的境界,而十幾年後他寫的隨筆保持著同等的境界。 讀阿城的隨筆就如同坐在一個高高的山頭上看山下的風景,城鎮上空繚繞著淡淡的炊煙,街道上的紅男綠女都變得很小,狗叫馬嘶聲也變得模模糊糊,你會暫時地忘掉人世間的紛亂爭鬥,即便想起來也會感到很淡漠。阿城的隨筆能夠讓人清醒,能夠讓人超脫,能夠讓人心平氣和地生活著,並且感受到世俗生活的樂趣。阿城閒話閒說到了魏晉的志怪志人,以至唐的傳奇,沒有太史公不著痕跡的佈局功力,卻有筆記的隨記隨奇,一派天真。後來的《聊齋志異》,雖然也寫狐怪,卻沒有了天真,但故事的收集方法,蒲鬆齡則是請教世俗。莫言也是山東人,說和寫鬼怪,當代中國一絕,在他的家鄉高密,鬼怪就是當地的世俗構成。像我這類四九年後城裡長大的,只知道「階級敵人」,哪裡就寫過他了?我聽莫言講鬼怪,格調情懷是唐以前的,語言卻是現在的,心裡喜歡,明白他是大才。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遼寧大連,他講過有一次他回家鄉山東高密,晚上進到村子,村前有個蘆葦蕩,於是捲起褲腿涉水過去。不料人一攪動,水中立起無數的小紅孩兒,連說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裡復歸平靜。但這水總是要過的,否則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於是再到水裡,小紅孩兒則又從水中立起,連說吵死了吵死了。反覆了幾次之後,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這是我自小以來聽到的最好的一個鬼故事,因此高興了好久,好像將童年的恐怖洗盡,重為天真。引用了阿城的話,有拉大旗做虎皮之嫌。當年阿城說我是大才,沾自喜,彷彿真的就成了大才。但事過多年後,才發現這過度的表揚是害人不淺的糖衣炮彈。他讓我迷糊了將近十年。直到現在才明白,我根本就不是什麼大才,連中才也算不上。如果我這樣的就算大才,那我們村子裡的那些老頭老太太都是超大才了。充其量我也只是個用筆桿子耍貧嘴的,用我們村子裡的價值標準來衡量,屬於下三濫的貨色。我們村子裡人經常奚落那些自以為有本事的人,說你有本事為什麼不到中共中央裡去?為什麼不到聯合國裡去?最不濟你也應該到省裡去啊,何必再在這裡丘著?聽了鄉親們的話,我有猶如被當頭棒喝般的覺悟,是啊,如果真是大才,何必還來費時把力地寫什麼小說?小說,小說,小人之語也,那些把小說說成高尚、偉大之類的人,無非是借抬高職業來抬高自己的身份。我想起多年前在我們縣醫院門口一個賣茶葉蛋的老太太那副驕傲的嘴臉,我想起一個給豬配種的人斬釘截鐵的話語:沒有我,你們就沒有肉吃。其實,賣茶葉蛋的老太太可以驕傲,給豬配種的人也可以驕傲,因為他們畢竟是有用的人,唯獨寫小說的不值得驕傲。寫小說的如果臉皮夠厚,在外邊驕傲還可以,如果回到故鄉還驕傲,那就等著挨你爹的耳刮子、等著讓你的鄉親們嗤之以鼻吧。「騙子最怕老鄉親」,這句話就是針對著寫小說的說的。美國當年有「天才」之譽的小說家託馬斯·沃爾夫,生前不敢回故鄉,英國小說家勞倫斯也被他的鄉親宣佈為不受歡迎的人,他們都是在外邊吹牛太過,不知天高地厚,傷了鄉親們的感情。至於他們死後多年,故鄉用寬廣胸懷重新接受了他們,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久前被請擔任臺北市駐市作家,與阿城同住一樓,期間多次相聚,感到阿城更神了。無論到了哪裡,即便他坐在那裡叼著菸袋鍋子一聲不吭,你也能感到,他是個中心。大家都在期待著他的妙語和高論。無論什麼稀奇古怪的問題,只要問他,必有一解。且引經據典,言之鑿鑿,真實得讓人感到不真實。不知道他那顆圓溜溜的腦袋瓜子裡,是如何裝進了這許多的知識。在阿城面前不能驕傲,猶如在我的鄉親們面前不能驕傲一樣。這個人,越來越像一個道長了。 長襪子皮皮隨想 據說,長襪子皮皮這個後來被全世界億萬兒童所熟知的名字,是從阿斯特里德·林格倫生病的女兒嘴裡最先吐出來的。那是1941年,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的一家醫院裡。女兒給出了故事主人公的名字,媽媽就順口編下去。六十多年過去了,長襪子皮皮已經被翻譯成了八十六種文字,走進了全世界千萬個家庭,成為億萬兒童的朋友,並在他們心中永遠地佔有了一個位置。我們都曾經是長襪子皮皮朋友中的一員,我們曾經多少次地幻想著成為她鄰居的那兩個孩子杜米和阿妮卡跨過維拉·維洛古拉的門檻,進入皮皮的家。看她獨立自主地磨咖啡、擦地板、烤餡餅;看她將一匹馬從屋子裡輕鬆地舉到院子裡;看她懲治蠻橫的警察和凶惡的小偷;聽她發表那些好像是離經叛道卻讓孩子們喜歡的奇談怪論。我們更希望能像幸運的杜米和阿妮卡那樣,跟隨著皮皮去做那些惡作劇的遊戲,去航海,去冒險,去探索這個浩瀚世界上的無窮奧祕。皮皮擁有傳奇的身世,有用不完的金幣,有大得不可思議的力氣,還有雖然充滿稚氣但卻超越了成人的智慧與勇氣。她倚仗著這些而戰無不勝。她也是倚仗著這些才可以為所欲為地生活。這些,也正是她能夠吸引億萬兒童的地方。每個孩子都渴望著成為英雄,每個孩子都希望擺脫成人的管制而隨心所欲地生活,皮皮體現了兒童們的夢想。因此,我們在幻想著成為杜米和阿妮卡之後,更渴望著能成為皮皮。最初閱讀《長襪子皮皮》的讀者,如今已經成為老人。但皮皮依然是那個梳著硬邦邦的小辮子、鼻子上生滿雀斑、咧著大嘴巴、穿著五顏六色的連衣裙、兩隻顏色不一的長襪子、兩隻比她的腳大一倍的黑皮鞋的女孩子。她還將繼續成為一代代孩子們的朋友,並用她種種不可思議的行為和奇特的想法,影響著他們的生活。即便是已經老了的我們,重讀這本書,依然會受到感動。因為這本書裡 有我們的童年,因為長襪子皮皮不畏強權、敢於向邪惡抗爭的品質,正是這個世界上日漸缺少的,而她敢於想象、善於創造的天性,正是人類能夠不斷進步的保證。 廚房裡的看客 多年來我腦子裡沒有廚房的概念。當兵前在農村,做飯是母親的事,與小孩子無關;即便是農村的大男人,幾乎也沒有下廚房做飯的,如果大男人下廚房做飯,會讓人瞧不起。嚴格說起來農村也沒有廚房,一進門就是堂屋,屋裡壘著兩個大灶,安著兩口巨大的鐵鍋,完全可以把小孩子放進去洗澡。為什麼要用這樣的大鍋?那是因為鍋裡不但要煮人吃的飯,還要煮豬吃的食,而且農村人的飯量比城裡人要大得多,食物又粗糙,鍋小了是不行的。除了這兩口大鍋,堂屋裡還要安一張桌子,安不起桌子就用磚頭壘一個臺子,臺子的洞裡放著碟子碗筷之類,檯面上就是安放祖先牌位的地方,侮辱了這地方,就跟侮辱了祖先是一樣的。我的鄰居家女人和人打架,實在打不過,就跑到人家的堂屋裡,爬上那個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脫下了褲子。她這一手非常厲害,村子裡幾乎沒有不怕的。堂屋的一角,是堆放柴草的地方,我們管那裡叫草旮旯,天氣寒冷時,豬就鑽到那裡睡覺。在我當兵以前,母親要往鍋裡貼餅子時,經常讓我幫她燒火,煙薰火燎,灰土飛揚,農村的廚房可不是個好玩的地方。我不願幫母親燒火,但很願看母親收拾魚。吃魚的機會很少,一年也就是那麼三兩次。每逢母親收拾魚,我就蹲在旁邊看,一邊看,一邊問,還忍不住伸手,母親就訓斥我:「腥乎乎的,動什麼?」當兵之後,連隊裡有大夥房,裡邊安的鍋更大,不但小孩子可以進去洗澡,大人進去洗也沒有問題。我很想當炊事員,因為炊事員進步比較快,立功受獎的機會多,可惜領導不讓我當。星期天,我經常到伙房裡去幫廚,體驗大鍋裡炒菜的滋味。那把炒菜的鍋鏟差不多就是一把挖地的鐵鍬,打起仗來完全可以當做武器。用那樣的大鍋鏟翻動著滿鍋的大白菜,那感覺真是妙極了。大鍋裡炒出來的菜,味道格外的好,無論多麼高明的廚師也難做出軍隊裡大鍋菜的味道。我吃了將近二十年這樣的大鍋菜,感覺著已經吃得很煩,但脫離軍隊幾年之後,又有些懷念。我四十歲的時候,終於有了自家的廚房。廚房是妻子的地盤,我輕易不進去,進去反而添亂。但只要是她收拾魚的時候,無論多麼忙,我也要進去看看。當然是她收拾海魚時,收拾淡水魚我是不看的,淡水魚太腥,而且多半活著。海里的魚能讓我想起少年時期,想起許多的往事。青魚來了時,應該是殘冬初春時節,母親說,看青魚鮮不鮮,主要看它們的眼睛,如果它們的眼睛紅得沁血,說明很新鮮,如果眼睛不紅了,就說明不新鮮了。前面我說過,我們一年裡吃不到幾次魚,我每次看母親收拾魚就聽母親給我講關於魚的知識。她說的也是她的童年記憶。那時好像魚很多。四月裡,新鮮帶魚上市,母親說,你姥姥家門前那條大街上一片銀白,全是魚,那些帶魚又寬又厚,放到鍋裡一煎,滋滋地冒油。現在,這些帶魚,瘦得像高粱葉子,母親憤憤不平地說,它們也配叫帶魚?還有什麼大黃花魚、小黃花魚、偏口魚、披毛魚、那時的魚真多啊,價錢也便宜,現在,魚都到哪裡去了呢?母親說。現在我到廚房裡看妻子收拾魚,其實是借這個類似的場境回憶童年,回憶母親的回憶,這就如同打通了一條時間的隧道,我一下子就回到了母親的童年時代甚至更早,那時候,高密東北鄉的魚市上,一片銀光閃爍,那是新鮮的海魚在閃光。 歡迎「本小姐」出山 二十年前,這個名叫劉西鴻、喜歡以「本小姐」自稱的女人,還是個嬌豔如花的大姑娘。她以一部《你不可改變我》,轟動了文壇。此作旋即得了全國中篇小說獎。那時代文學還很是回事兒,「本小姐」也基本上是「一舉成名天下知」了。就在眾人期待著她的新作,當然也期待著她的更多精彩故事時,她卻突然銷聲匿跡,據說是跟著一個法國的英俊小夥子遠嫁法蘭西了。等到再見到她時,「本小姐」已經是三個孩子的母親,雖然風采不減當年,但畢竟不是當初那個猶如映日紅蓮的「本小姐」了。 「本小姐」曾經是廣東第一才女(也有人說是第二才女),但不管是第一還是第二,她的作品乍一問世,即向我們傳遞了一種來自特區的青年迷惘而瀟灑的嶄新觀念,作品中洋溢著的現代精神,也使那個時期的文壇諸公耳目一新的同時而略感惶恐。 從某些側面看,劉西鴻有點像張愛玲。她特立獨行的品格和不追流俗的行為,都使她具有大女人的風度。而對時代脈搏的準確把握,對新的風尚的敏感,則使她的作品具有了前瞻性,並塑造出了那個時代的新人形象。 「本小姐」驚鴻一瞥後旋即埋名西洋,但文壇上的朋友們一直惦掛著她。大家都不太相信這樣一個人會就此擱筆,那璀璨的才華,不得施展,猶如劍藏匣中,豈不可惜?當然,生養並教育孩子,也是女人的偉大職責。 現在,「本小姐」終於「揚眉劍出鞘」了,雖是小文結集,但鋒芒不減當年。從文中看,她這些年一直沒跟文學分手。她讀了那麼多的書,看了那麼多的電影,結識了法國文壇那麼多的俊傑,更增加了豐富的人生閱歷。她的見識和眼界,已經遠遠地超越了當年那個「本小姐」,當然更遠遠地超越了我這樣的「土包子」。她的語言,除了保持當年的鮮活和鋒利之外,又增添了蒼勁和老到。 我很喜歡她這本議論風發、妙趣橫生的書,我更滿懷希望地等待著她的新小說。她在臺下冷眼旁觀了二十年,臥薪嚐膽了二十年,磨刀霍霍了二十年,現在,到了「本小姐」粉墨登場的時候了吧。 狗的悼文(1) 人與狗的關係由來日久。當人在洞穴裡點著火堆禦寒取暖、恐嚇野獸時,狗也許還是圍著火堆嗥叫著、伺機吃人的野牲口吧?等人進化到了半坡遺址所標誌著的文明程度,狗就被馴化成了伏在火堆前、對圍著火堆的野牲口狂吠的家牲口由人的敵類變成了人的幫手了。仔細想起來,這不知道是狗的進化還是狗的退化?是狗的喜劇還是狗的悲劇?反正這種大概在山林裡也沒像虎豹熊獅那般威風過的野獸從此就墮落了呢還是文明瞭呢?——總歸是也與人類一起,遠離了山林,漸漸步入了廟堂。古往今來,關於狗的故事,層出不窮,難以勝數。救主的狗、幫閒的狗、復仇的狗、看家護院的狗、幫助獵人驅趕野獸的狗、與它們的表兄弟——狼搏鬥的狗,還有野性復發重歸了山林的狗,還有經過了多少次、多少代的選優提純、弄得基本不像狗的哈巴狗、獅子狗、臘皮狗、蝴蝶狗、蜜蜂狗、貴妃狗、西施狗……這些成了小姐太太們寵物的狗身價高貴、名目繁多,貴到數十萬元一匹,多到可以編一本比磚頭還要厚的狗學大辭典。這些狗東西有時的確很可愛,在我吃飽了的時候。我並不反對養狗,有時甚至還能誇幾句那狗為了討狗主人的喜歡這小寶貝,多麼可愛呀!——但要讓我自己養這樣一條寵物狗,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據說那些名狗們的膳食是由名廚料理的,某些世界名流的狗有專門的傭人侍候,還有奶媽挑奶媽的標準比大地主劉文彩選奶媽還嚴格,劉文彩也不過是選那些年輕無病、奶水旺盛的即可,這些狗的奶媽們除了具備上述條件外,還必須面目清秀,氣質高雅這是一個名叫苟三槍的朋友告訴我的,不知真假,但這些狗東西難侍候之極確是真的。我們領導的太太養了一匹蝴蝶狗,每週都要讓公務員給它洗三次熱水澡,用進口洗髮香波,洗完了要用電吹風吹乾,然後還要灑上幾十滴法國香水。這條狗的待遇真讓我羨慕,它過著多麼幸福的生活啊!大如首都北京,能用進口香波每週洗上三次熱水澡的人也不會超過一半,洗完了還能灑上幾十滴巴黎香水的就更少,可見中國都市狗的生活水準大大超過了中國人民的生活水準,什麼時候老百姓能過上都市狗的日子,那麼中國就進入「大康」社會了,不是「中康」,更不是「小康」。這些話聽起來好像有些陰陽怪氣,似乎我在譏諷什麼,其實絕無譏諷之意,實話好說實話難聽罷了。就像人分三六九等一樣,狗也分成了諸多層次。前邊說的高級寵物狗,自然是一等第一,第二等的大概要數公安邊防們馴養的警犬了。這些狗外貌威武雄壯,看起來讓人膽寒,實際也是非常厲害。我曾採訪過一個警犬訓導員,知道了警犬的血統十分講究,一頭純種名犬的價格能把人嚇一個跟頭。價格昂貴,訓練更不易,從前有人說國民黨的空軍飛行員是用黃金堆起來的,我們的警犬則是用人民幣堆起來的。類似警犬立了軍功、犧牲後隆重召開追悼大會的事在前蘇聯的文學作品中經常見到,中國大概也有這種事吧?當年我看《林海雪原》,看到李勇奇的表弟姜青山那匹名叫「賽虎」的猛犬竟能輕鬆地制服兩個荷槍實彈的土匪,我以為這是小說家的誇張,是為了襯託那位具有豐富山林經驗、高超滑雪技能、槍法如神、行跡如俠客的姜青山的,現實生活中,一條狗,如何能制服兩個人?何況還是兩個荷槍實彈的土匪。後來又看了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野性的呼喚》,那條名叫巴克的狗更是厲害,能在片刻之間咬死一群持槍的人,這就更難讓我相信了。我認為地球上不存在這樣的狗,巴克只能是條神話中的狗,與楊戩的哮天犬一樣。 但現在我已經相信了作家們的描寫,狗,的確是比人厲害。為什麼我的關於狗的認識發生了變化?因為:前天,我被我家那條餓得瘦骨伶仃的狗狠狠地咬了幾口。隔著棉褲、毛褲、襯褲、兩件毛衣,它的利齒,竟然使我的身上三處出血,一處青紫。假如是夏天,我想我已經喪命於狗牙之下,即使不死,腸子也要流出來了。狗實在是太可怕了。狗真要發了瘋,人很難抵擋。這是我平生第一次遭狗咬,如同上了一堂深刻的階級教育課似的觸及靈魂,於是就寫這篇狗牙交錯的文章。 聽說我讓狗咬了,父親從鄉下趕來看我。我說:「一條小瘦狗,想不到這麼厲害!」我父親說:「這條狗算不上厲害,日本鬼子那些狗才叫厲害呢!都是些純種的大狼狗,牙是白的,眼是綠的,黑耳朵豎著,紅舌頭伸著,吃人肉吃得全身流油,個頭巨大,像小牛犢似的,叫起來‘哐哐哐’的……為什麼中國出了那麼多的漢奸和順民?一半是讓日本鬼子打的,一半是讓大狼狗嚇的!」我的天哪,原來如此!農村人也養狗,「文革」期間口糧不足,農民家徒四壁,沒什麼可偷——關鍵還是口糧太少,所以,養狗的極少。「文革」期間「憶苦思甜」,還把養狗少當做新社會比舊社會好的一個標誌這幾年,口糧多了,家財也多了,於是養狗的也多?。這幾年農村盜賊如毛,沒有條狗還真不行。現在農村的狗我想很可能是歷史上最多的時候,養這些狗決不是為欣賞,而是為了防盜賊。但由於都是些劣種的土雜狗,膽小而且弱智,小偷來了,它們也就是瞎汪汪幾聲而已,所以儘管養著狗,也防不了盜賊。何況現在的小偷們都是高智商,精通狗學,研究出了十幾種對付狗的辦法,據說最有效的一種是燒好一個蘿蔔,扔給狗,狗以為來了羊肉包子,張口一咬,便把牙燙掉,失去了吶喊與搏鬥的能力,於是小偷就可以堂皇入室了。即使不扔熱蘿蔔,扔一塊肥肉進去,堵住了狗嘴,它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成了小偷們的同謀。不過小偷們一般不捨得扔肥肉,要扔就扔熱蘿蔔。農村狗一般都吃不太飽,熬得很苦,容易被收買也是情理中的事,都市的狗,食不厭精,膾不厭細,見了香酥雞都不抬頭,想收買它們就比較困難。五年前,我妻子與女兒進縣城居住,為了安全,也是為了添點動靜熱鬧,我從朋友家要了一條剛出生不久的小狗,它的媽媽是條雜種狼犬,僅存一點狼的形象而已,決不是與狼交配而生。我把這小東西抱回來時,它可愛極了,一身茸茸毛,走路還跌跌撞撞的。它腦門子很高,看起來很有智慧。我女兒喜歡得不得了,竟然省出奶粉來餵它。我回了北京後,女兒來信說小狗漸漸長大,越來越不可愛了。它性情凶猛且口味高貴,把我妻子飼養的小油雞吃掉不少,為了小雞們的安全,只好在它的脖子上拴上了鐵鏈,從此它就失去了自由。 狗的悼文(2) 這條狗也是條苦命的狗,如果它不是被我抱走而是讓一個幹部或是農民企業家抱走,它保證可以長得像小牛一樣大,但它不幸到了我家,剛開始還吃了幾頓飽飯,後來就再也沒吃飽過。它瘦得肋條根根突出,個頭沒長夠就蹲住了。我們也沒顧上給它蓋個窩,一年四季,風霜雨雪,就讓它露著天在牆根蹲著。有幾次整日暴雨,它在雨中瘋狂地轉著圈,追著自己的尾巴咬,眼珠子通紅。我疑心這傢伙瘋了。後來轉不動了,叫不動了,就縮成一團,渾身水淋淋的,像個老叫花子一樣哼哼著,見到了我們,就發出哭一樣的叫聲,眼淚汪汪的,真是可憐極了。但肯定是不能把它放進屋子的:它滿身泥水,腥氣燻人,還有一身的跳蚤。我和妻子冒著雨給它搭了一個小棚子,但它竟然不懂得躲進去避雨。那個夜晚,在它的呻吟聲裡,我睡得很不安寧。它的生命力實在是頑強,太陽一出,抖擻掉身上的水,立刻又活蹦亂跳了。它的責任心強得有點可怕,在雨中,那般苦熬,但只要街上有點動靜,它馬上就忘記了自己的痛苦,拖著鐵鏈子跳起來,狂叫不止,向主人示警。它在我家吃了很多苦,我心中很是歉疚。翻蓋房子時,特意為它蓋了一間小屋,從此,它遭受風吹雨打的生活結束了。它更加盡職地為我們看護著家院,街上過車,它跳叫;街上過小學生,它也跳叫;鄰居夫妻打架,它也跳叫;如果有人敲響了我家的門環,它一蹦能有三尺高;如果有人打開我家的門走進院子,它就忘了脖子上拴著鐵鏈,發瘋似的衝向前去,在半空中被鐵鏈頓得連翻幾個跟頭跌下來;爬起來它繼續往前衝,屢跌屢起,直到客人進了屋子它才停下來,吭吭地咳嗽,吐白沫,讓鐵鏈子勒的。所有來過我家的人,都驚歎這條瘦狗的凶惡,都說從沒見過這般歇斯底里的狗,都說這條狗幸虧瘦弱,如果用肥肉喂胖了,那就不可想象有多麼厲害了。我父親卻說:「肥鷹不拿兔子,胖狗不看家。」所有來我家的人都貼著牆根,膽戰心驚地溜走,我每次都大聲叱呼著迎送客人,生怕它掙脫了索鏈。它先後掙斷過三條鐵鏈子,為了找一根不被它掙斷的鐵鏈,我和妻子在集上轉了好多圈,終於在賣廢鐵的地方發現了一條,是起重動滑輪上使用的,就像《紅燈記》裡的李玉和赴刑場時戴的腳鐐那樣粗,有三米多長,十幾斤重。我如獲至寶,出價要買。那賣廢鐵的主兒聽說我買了做狗鏈子時問:「天老爺爺,你們家養了條什麼狗?」我當然沒有必要告訴他我們家養了條什麼狗。回家後我與妻子一起把這條粗大的鐵鏈子給它換上,它低著頭,好像很不習慣。但很快它就習慣了,它拖著沉重的鐵鏈,一如既往地對著客人衝擊著,鐵鏈子在水泥地面上嘩啦啦地響著,有點英勇悲壯的意思,令人浮想聯翩。它聳著脖子上的毛,齜著雪白的牙,對來客滿懷深仇,表現出一種特別能戰鬥、特別渴望戰鬥的精神。我和妻子每隔幾天就去檢查一次拴它的鏈子和捆它的脖圈,生怕它獲得了自由身,誤傷了人民群眾。記得三年前它還沒完全長大時,就掙開鏈子,把一個來給我送稿子的縣委宣傳部的小夥子咬傷了。那個小夥子與我說著話往外走,猛然間從星光下它躥了過來,基本上賽過一道閃電,眨眼間就在那個小夥子腳脖子上咬了一口。那小夥子「噌」地一下子就躥上了我家的高達三米的平房,等我妻子拴好了狗,搬來梯子,他才驚魂未定地爬下來。他說:「天哪,我是怎麼上的房?」以後這個小夥子來給我送稿子,都是站在我家院牆外邊,把稿子扔進來,大喊:「我不進去了,莫老師!」現在它長大了,雖然瘦但戰鬥精神極強,如果掙脫了索鏈,後果不堪設想。尤其是我女兒經常帶她的同學來家做作業看小書,那些小女孩,一個個都是家裡的寶貝疙瘩,萬一被惡犬咬了,那亂子可就鬧大了,賠上醫療費和無數的道歉事小,傷了人家的孩子怎麼也彌補不了。所以我遠在北京,心裡總是不踏實,每次寫信或是打電話,都不敢忘記叮囑:千萬拴緊我們的狗! 據女兒說,有好幾次狗鏈開了,她和爺爺躲在屋子裡不敢出來,一直等到她媽媽回來。說來也怪,這條狗幾乎對誰都齜牙,惟有對我妻子,卻是異常地順馴,一見她就搖尾俯身,恭敬得不得了,宛如太監見了皇后。她罵它,打它,踢它,它不齜牙,不瞪眼,老實得簡直媚了。她開大門的聲音它都能辨別出來,絕對不會錯。我父親說它不是聽聲,而是嗅味;我在一本書上也看到:狗的鼻子比人的鼻子靈光幾十萬倍。我雖然每年在家只有幾個月,但它還是認識我的。有時我大著膽子給它餵食,它還對我搖搖尾巴表示感謝。有時甚至撲上來摟摟我的腿。但我的心裡還是怯,絕不敢太靠近它,因為我知道這條狗跟我有距離。但我絕對沒想到它竟會咬我,而且是那樣的毫不留情。那天,我送一個前來查電錶的電工出門,它突然掙脫了脖圈,把那條沉重的索鏈彎彎曲曲地拋棄在地上。我女兒驚呼:「爸爸,狗!」狗已經躥了過來,它的身體幾乎緊貼著地面,見慣了它戴著索鏈的形象,乍一見了沒戴索鏈的它,竟感到有一些陌生,好像不是我家的狗,而是一個別的野獸。運動員戴著沙袋訓練,一旦解了沙袋,便如離弦之箭;我家的狗一直戴著鐵鏈生活,一旦解脫了鐵鏈,那速度比離弦之箭還要快。我挺身而出,把電工擋在身後,並舉起一隻手,對著它揮舞著,嘴裡大喊:「狗!」狗一口就咬住了我的左腿。我慶幸自己穿著棉褲,棉褲裡還套著毛褲,它咬了我,也不一定咬得透。我認為它咬我一口就該罷休,沒想到它竟然連續作戰,鬆開我的左腿,又咬了我的右腿,然後聳身一跳,在我的肚皮上又咬了一口。這時候我才知道這傢伙的可怕,這時候我才明白宣傳部那個小夥子為什麼能跳上三米高的房頂。傷口劇烈地疼痛起來,我一揮手,正好揮進它的嘴裡,它順便又給了我一口。幸好離門不遠,我掙脫了它,與電工和我女兒跑進屋子,緊緊地插上門,嚇得三魂丟了兩魂半。解開衣服一看,三處出血,一處青紫。腹部傷得最重,原因是毛衣不如棉褲厚。如果我只穿著單衣……如果咬著電工……我想,真是不幸之中之大幸!這時,大門還沒有關,萬一它跑到大街上去見人就咬怎麼辦?這條狗,自從進了我家的大門,還從來沒有出去過,它可以聽到鄰居家狗的叫聲,但從來沒有見過面,它能認識自己的同類嗎?妻子終於下班回來了,狗撒著歡兒迎接她,並且十分順從地讓她把鐵鏈子重新拴到脖子上。下午,我去縣防疫站購買了狂犬疫苗,到門診部打了一針,醫生說要連續打五針,戒酒、茶一個月。只因為一時衝動,咬了主人,它的末日就要來臨了。我讓妻子去打聽一下,有沒有人願意要這條狗。妻子回來說,人家都說:連自己的主人都咬,誰敢要?但她廠裡幾個饞鬼願意打死它吃肉。我的心立刻就軟了。我想起了這條狗無比的忠誠,對我妻子。我想起這條狗在社會治安不好的情況下,給我妻子和女兒帶來的安全感。我女兒在學校裡聽到了一些嚇人的消息,夜裡睡不著覺,我妻子就安慰她:「不怕,我們有狗。「它咬我,可能是一時糊塗吧?我決定還是留著它,給它脖子上再加一個脖圈,掙脫一個,還有一個。但那兩個打狗的人已經來了。我妻子想了想,堅定地說:「不要了!」那是兩個身穿黑皮卡殼的中年人,每人提著一條麻繩子。一進院,狗就瘋了似的對他們衝刺、叫囂。我生怕他們當場動手,他們說不。他們讓我妻子把那兩條繩子拴到狗脖子上,由他們拉到廠裡去再打。我女兒很難過,坐在桌前,打開了收音機。我把聲音調大,怕狗垂死的聲音刺激她。她坐在桌前,在低沉的簫聲裡,捂著臉哭了。奇怪的是它竟一聲不吭地被我妻子拉出了大門,那兩個男人跟在後邊。這是它第一次出門,出去了,就永遠回不來了。我心裡也感到很難過,勸著女兒,說人家把狗牽去,放在食堂裡養著,天天吃大魚大肉,它是去享福了。她還是哭,我心裡煩起來,就說:是爸爸要緊還是狗要緊?!她躺到床上,用被子蒙著頭,不吃飯,我咋唬她,她不服。我妻子悄悄地跟我說,狗出門時,雙膝跪著,望著她,那眼神真讓人不好受。第二天,她回來說,那兩個人拖它走,它死活不走,於是就在街上把它打死了。我問它反抗了沒有,我妻子說沒有,一點也沒有。我許願為女兒再去要一條善良的、漂亮的狗,但我的確很猶豫。人養狗,總要看到它的末日,即便它咬了你,打死它時你也要為它難過,這就是感情吧!現在,它早已變成了肥田的東西,構成它的物質重新迴歸了大自然,而且,由這些物質,重新組合成一條狗的機會再也不會有了,但它的短暫的一生,與我的家庭的一段歷史糾葛在一起。它咬我那幾口,會變成我的女兒對她的孩子講述的一件趣事吧?也許。狗的冤枉其實何止是狗有冤枉呢,大凡是被人馴化了的動物,都有訴不盡的冤枉,其中尤以狗的冤枉為最。譬如牛,為人拉犁耕田,為人吃草泌奶,提供皮肉骨骼,連糞便都要為人肥田或是取暖,冤得很,但人對牛的無私奉獻和任勞任怨是讚賞的,並將牛的品格作為一種美德,用來褒揚那些勤勤懇懇、吃苦耐勞、不聲不響的人。我初當兵那時,在部隊裡最容易入黨、最有希望提幹、最被領導喜歡的人,就是那些文化水平不高、但特能種菜掄大錘、特能起豬圈掃廁所的「老黃牛」,「革命的老黃牛」。有不革命的老黃牛嗎?誰知道!而如果你是高中畢業生,嘴巴能說,筆頭能寫,即使你幹起活來比那些「老黃牛」還要拼命,也不會得到多少好評。年終總結時,一頂「驕傲自滿、缺乏實幹精神」的帽子還是要戴到你的頭上。對此我有親身的經歷、深刻的體會、滿腹的牢騷。多少年來,我們的隊伍裡究竟提拔了多少「老黃牛」當軍官,誰也沒有統計過,但數量肯定很大。一旦那些「老黃牛」被提拔成小軍官,多半「牛」性頓失,腐化墮落得比資產階級還要快一些。他們的行為很有些為當「牛」的歷史撈本兒似的。經過幾十年的淘汰,這些「牛」們多半解甲歸了田,但也有一些爬到了一定高度,靠著囫圇吞棗學來的那幾百個漢字,靠著幾十句部隊「政治思想工作者」們掛在嘴上的空洞術語,統治著他管轄的部門。這些由「牛」變成的老虎,張口就是「覺悟」、「黨性」、「組織原則」、「作風紀律」、「關懷培養」,其實他自己也弄不明白這些話的真正含義,鸚鵡學舌,瞎叫而已。其實他滿腦袋瓜子都是《官場現形記》中那個帶著老婆給巡撫大人煮餛飩的小官兒的思維,他對下屬頤指氣使,對同級臉上帶笑腳下使絆子,對上司呢?那就是一匹活生生的哈巴狗了。 瞧,冤案出來了! 人們喜歡用牛譽人,卻用狗來罵人。難道狗對人類的貢獻比牛小嗎?不,一點也不小。據一個動物學專家說,狗是人類最早馴化的野獸,這也就是說,狗為人賣命的歷史比牛馬等牲畜都要早。在過去的千千萬萬年裡,有多少狗幫助主人追捕到了多少野獸?多少狗把被主人擊傷但還沒死利索的多少飛禽走獸咬死叼到主人面前,換取一個鳥頭或是一根獸骨?多少狗為主人放牧了多少牛羊?多少次把多少離群的牛羊攆回到主人的畜群裡?多少狗為了保護主人的多少鵝棚鴨舍與多少前來偷食的惡狼刁狐進行了多少次生死搏鬥?多少忠心耿耿的狗倒在狼的利齒下,為了主人的利益犧牲了自己寶貴的生命?多少狗多少次為了主人身負重傷、皮開肉綻、骨折筋斷、血跡斑斑、痛得眼睛冒綠火兒嘴裡直哼哼、主人無藥醫它它只能伸出舌頭一下下地舔舐自己的傷口、主人還說斷不了的狗腿、狗舌上有參、狗唾液能消炎為不給狗療傷開脫自己?有多少次有多少狗為多少人通風報信於危難之中挽救了多少人的生命?有多少狗伴隨著人開拓了多少新大陸?有多少狗拉著多少雪橇奔馳在冰天雪地的南極北極,夜裡睡在雪窩裡,每天只吃一條魚?有多少狗多少次憑著靈敏的鼻子為多少主人偵破了多少殺人血案?有多少狗多少次憑著利齒、利爪和全身靈活強健的肌肉制止了犯罪、懲治了邪惡、伸張了正義?有多少狗一生忠心耿耿為主人看家護院保衛了主人的財產安全、安定了弱小者的心、壯了孤兒寡母的膽?有多少狗用自己可愛的、可笑的、稀奇古怪的相貌和體型安慰了多少青春少女、孤獨老人、大亨巨賈、高官顯要們寂寞或是空虛的心靈?有多少狗用自己豐滿的皮毛溫暖了多少流浪漢子的身體、伴他們度過了多少個漫漫長夜?有多少狗將自己的屍體貢獻出來,充填了多少不法之徒或是善良平民的肚腹?有多少狗肉的分子變成了多少人的多少細胞?有多少狗的皮毛變成了華美的皮帽子戴在了多少人的頭上為他們抵禦了多少次風雪?有多少張狗皮被做成了狗皮褥子墊在了多少人的床上?有多少根狗骨頭被人熬成了膠又有多少根狗骨頭被不法商人當成了虎骨賣給了人浸泡了多少瓶酒漿?……啊,狗啊!你對人的奉獻一點也不比牛少,更不比馬少,但幾乎一句讚美之詞也落不到你的頭上。人們在罵人時,張口就是:狗!走狗!哈巴狗!狗東西!狗崽子!狗孃養的!狗日的!……貓對人的貢獻遠不如狗,貓討好主人的本領決不比狗差甚至還過之,但誰又肯罵人為貓養的?——這種不公平的現象是什麼時候、如何形成的?誰能,誰又願意告訴我呢?狗想:人,你們這些可怕的狗東西,你們實在是太難侍候了。我們凶了你們要打死我們;我們善了你們嫌我們沒用還是要打死我們。你們天天嘆息做人之難,但你們是否知道做狗更不易?上帝創造萬物之初,狗和人都渾身長毛拖著一根尾巴,憑什麼該你們統治我們而不該我們統治你們?我們不反抗是因為我們鬥不過你們,你們發明瞭弓箭、獵槍和名目繁多的武器,我們只能俯首稱臣。我們中的徹底的覺悟者,就是你們認為的「瘋狗」,其實它們很正常,它們為了恢復我們狗類的遠古的光榮不惜咬人然後殺身成仁是我們狗中的烈士。它們之所以見人便咬,是它們已經認識到人類是我們的敵人。你們每打死一條「瘋狗」,在我們的狗心裡就有一座巍峨的豐碑樹立起來。人啊,你們不要得意得太早了!當然,我們不否認,狗中確有道德敗壞的敗類,譬如其中一個就違反造物的原則,公然地與它的女主人交媾,此例見於山東淄川人蒲鬆齡所著《聊齋志異》。但歸根結底還是它的女主人引誘了它……外邊又有什麼聲響?是不是小偷在撬主人的門戶?是不是刺猥在咬主人的甜瓜?汪汪汪汪,雖然我在胡思亂想,但決不能忘記做狗的本分,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如果不深入狗的心靈,我做夢也想不到狗會有這樣深的痛苦和這樣痛苦的思想,它們什麼都明白,但它們輕易不吐露心聲。它們什麼都知道,但它們揣著明白裝糊塗。那一連串的汪汪汪裡,包含著太多的矛盾,並不是簡單的為主報警。 話往回收一收:還是魯迅深刻,還是魯迅更辯證些。他雖然也罵人為「喪家的資產階級的乏走狗」,並且高舉著「痛打落水狗」的旗幟,但他老先生又說他受傷之後,一聲不吭,躲進荊榛叢中,舔舐自己的傷口。動物中大概只有狗才會舔舐療傷,由此可見,先生對狗並不一概論之,他對狗的兩面性或是對兩種狗是區別對待的,前者是他憎恨的,後者是他效仿的。所以,我想,呼人為狗,在早,也許既無褒義也無貶義,到了後來,這種稱謂才發生了變化,成了罵人的專用名詞。 但導師教導我們,所謂的純粹只是相對而言,金無足赤,人無完人,狗也無完狗。稱人為狗,一般情況下是惡意,但父母稱自己的孩子為「小狗」、為「狗兒」時,不但?惡意,而是愛到溺的表現了。據說也有妻子呼丈夫為「狗狗」-張賢亮的《綠化樹》中,馬纓花稱章永麟為「狗狗」-這是肉麻狎暱的稱呼,是情深意篤的表現,這種情況一般應該發生在母性強大的女人身上,而事實證明,鐵打的漢子,最需要的,也許正是這種扮演著母親與情人的女人。我為一個名導寫楚漢戰爭的劇本時,曾在氣拔高山力蓋世的項羽身上發現了這種情結,他之所以和虞姬難分難捨,極有可能他是一個大頑童而虞姬是一個母親情人型的女人。 絕對會一切如故,狗還是狗人還是人,狗還是要被人奴役著,狗還是要變成某些壞人的符號,文章改變不了千年的習慣,何況還是這等狗屁文章。我把你抱來,我把你養大,你咬我三口,我找人把你打死,我家的功大於過的狗啊,我用這兩篇文章,覆著你的困惑不解的雙眼,你安息吧! 狗的趣談 今年明明是雞年,可我偏偏和狗幹上了,連寫數篇狗文,好像在歡度狗年。幸好時光如過隙白馬,眨眼間狗年就在不遠處向我們狂吠了。雞年頭上我被自家的狗咬傷,注射狂犬疫苗已過百日,除了身上留下幾個紫紅的疤痕,下雨陰天發癢外,別無什麼感覺。據說狂犬病毒有潛伏期,百日過後尚無異常,看來發病的可能性已經很小了,如果得狂犬病而死,倒也不失為一種別緻的死法,可以讓朋友們多一些話題。 咬我的狼狗被處理之後,我便請求父親給我女兒找條小狗。父親對他這個最小的孫女的要求向來是有求必應,所以辦得格外認真。老人號令一發,親戚朋友立即分頭去辦,很快就落實了幾戶。這幾戶人家都有母狗懷著孕,說一等下了崽,讓我們先挑。我大姐為了給我女兒要小狗,甚至不惜登了與她家關係不睦的人家的大門那家的狗曾經咬了我大姐的小女兒那家的女主人聽說是我的女兒要小狗,答應得十分乾脆,說沒問題,一旦下了崽,一定留個最好的。就在這當兒,我女兒自己不知從哪裡弄來了一條小狗。這是個灰灰絨絨的小傢伙,十分可愛。我女兒說是條小公狗,但我發現它蹲著撒尿,而在我的印象裡,小公狗都是三條腿站著、一條腿蹺著撒尿的。我女兒硬說是條小公狗,那就小公狗吧,只要她喜歡,母狗說成公狗又有何妨。這條小狗一進家門,氣氛頓時活潑了。女兒帶著它在院子裡跑來跑去,歡聲笑語不絕。每天上學去,她都要跟小狗握「手」道別;放學回來,第一件事就是跟小狗握「手」寒暄。看到這些,我心裡感到很欣慰。我在童年時飽受苦難,當時也沒感到特別苦,回憶起來也是淡然如水,但我生怕女兒受苦,只要她高興,我就歡喜。這世界將來是個什麼樣子誰也說不準,女兒這代人會不會像我們這代人一樣遭受磨難?將來的事管不了,眼前的事能管就多管點。狗給孩子們帶來歡樂,狗就萬歲。寫到這裡,我對都市狗的不滿也就銳減了。人家用香波給狗洗澡、用香水給狗灑毛,是人家有錢,是狗的福氣,與我有什麼關係?前幾天在一個會上碰到了一個東北的作家,他說他一年多來在俄羅斯「掛職」,大開了眼界。他講了一大堆俄羅斯趣事給我們聽,其中講到了俄羅斯的狗。他說俄羅斯的狗品種繁多,有的狗怎麼看也是隻羊,但它的確是條狗。他說有很多來往於北京與莫斯科之間的狗倒爺,倒狗發了大財;不但發了財而且成了狗專家,對狗的一切都瞭如指掌。他在莫斯科時養過一條狗,名叫「拳擊手」,這條狗的模樣就像一張人臉讓拳擊手迎面搗了一拳,什麼模樣,你自己去想象吧!他說俄羅斯的倒狗女們不但技巧非凡,而且對狗充滿了感情。俄羅斯女人乳大,乳溝裡能藏幾條小狗。那些小狗都戴著呢絨小帽,像小孩子一樣吃奶,當然不是吃俄羅斯女人的奶。俄羅斯女人們在腰裡插一圈奶瓶,利用體溫使奶瓶裡的奶保持溫度。在莫斯科北京的國際列車上,俄羅斯倒狗女們從腰裡摸出一隻奶瓶,插在頭戴呢絨小帽、藏在乳溝裡的像小娃娃一樣的小狗嘴裡,小狗們就愉快地咂起奶來。這生動活潑的情景宛在眼前,令我心裡無限溫馨。世界如此美好,俄羅斯女人真是可愛。我想到了《靜靜的頓河》裡的婀克西妮婭只有乳溝裡能藏狗的女人中才能產生婀克西妮婭,也只有婀克西妮婭的後裔們才能在乳溝裡藏狗啊! 人一上網就變得厚顏無恥 網絡是個被文人雅士吹唬得神乎其神的地方,也是個被同樣的文人雅士貶斥得一文不值的地方。至於我個人,對於自己不懂或是不太懂的事物,總是出言謹慎,不敢輕易臧否。去年被人強拉去給網上文學做了一次評委,結果惹得網上精英們很不高興,說既不上網又不在網上發表文章的人如何能有資格當網上文學的評委?精英們的批評讓我感到口服心服,既不上網又不能在網上發表文章的人的確沒有資格當網上文學的評委,就像既不欣賞音樂又不能創作音樂的人沒有資格去給音樂比賽當評委一樣。 自我檢討之後,一種強烈的自卑感油然而生。「90年代不上網,就像70年代不入黨。」這比喻聽起來很順耳,但並不貼切。70年代要入黨,除了自己表現積極,服從領導、團結同志之外,關鍵還要家庭出身好,家庭出身不好,表現得再積極也是白搭,弄不好還會給你戴上一頂「偽裝進步」的大帽子。而90年代的上網,只要家裡有臺電腦、有根電話線,隨時都可以上,一不要寫申請,二不要什麼人批准,更不需積極表現。但我為什麼遲遲不上網呢?因為我對涉及到機械、電子之類的東西心懷恐懼,總認為這些東西高深無比,非有天才學不會。後來我坐出租車,與司機閒談起來。司機說,上網比上床還要容易,上床前你還要洗腳刷牙脫衣服,上網前什麼都不需要。他還說,開車比上網還要容易。我問他像我這樣的人用一個月的工夫能不能學會開車?他說:別說是您,把一頭豬綁在駕駛盤前一個月,它也會了。 在這個司機的鼓勵下,我終於上了網。上網之後發現,所謂網上文學跟網下的文學其實也沒有什麼根本的區別。如果硬要找出一些區別,那就是:網上的文學比網下的文學,更加隨意、更加大膽,換言之,就是更加可以胡說八道。一個能在紙上寫作的人,只要不吝惜電話費和網絡費,完全可以在網上寫作。唱歌跳舞你不會,胡說八道難道還不會嗎?漸漸地我也知道,大多數的網上文學,都是在網下寫瞭然後貼上去的。因為寫作時就知道了要往網上貼,所以這在網下創作的東西,也就具有了網上文學胡說八道也可以叫做「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素質。有了這些經驗之後,所以當網站讓我開一個專欄時,我稍微猶豫了一下就答應了。今後,我也可以大言不慚地說:我也是個網絡寫作者,我已經取得了給網絡文學當評委的資格了。為了證明網下的寫作與網上的寫作差不多,現在我就把我幾年前為自己的散文隨筆集《會唱歌的牆》寫的序貼上來:這是我的第一本散文、隨筆集,但我更願意說這是一盤羊雜碎。我拿不準收集在一起的這些文章究竟是散文是雜文是隨筆還是別的什麼鳥玩意兒。想不到這十幾年來,除了小說和劇本之外,我還寫了這麼多胡言亂語。前幾年散文、隨筆熱門時,前後大約有十幾家出版社動員我編一本集子,我心裡虛得很,不敢應承。因為我想一個人寫小說時總是要裝模作樣或是裝神弄鬼,讀者不大容易從小說中看到作者的真面貌。但這種或者叫散文或者叫隨筆或者叫雜文的雞零狗碎的小文章,作者寫作時往往忘了掩飾,所以就更容易暴露了作者的真面孔。如果是貌比潘安,暴露了正是一件幸事;如果是貌比莫言,暴露了豈不麻煩?人貴有自知之明,我有自知之明。據說寫散文、隨筆要有思想,我沒有思想,有的只是一些粗俗的胡思亂想;據說寫散文、隨筆要有學問,我沒有學問,有的只是一些道聽途說的野語村言;據說寫散文要有高尚的情操和美好的理想,這兩樣東西我都沒有,有的只是草民的念頭和生理性的感受,所以我輕易不敢把這些東西集中起來示眾。那麼為什麼又把它們收集了起來呢?第一個原因當然是因為版稅,第二個原因嘛,我想既然說百花齊放那就應該讓狗尾巴花也放,既然要百家爭鳴就允許讓烏鴉也鳴。就像我的存在使一直嘲笑我相貌醜陋的那些貌比潘安的男作家更潘安一樣,我的散文、隨筆集的出版,也會使中國的散文隨筆集們深刻的顯得更深刻,淵博的顯得更淵博,高尚的顯得更高尚,美好的顯得更美好。 這不過是我的夢想而已,其實在這個年代裡,多一本書或是少一本書,就像菜市上多一棵白菜還是少一棵白菜一樣,甚至還不如。寫完這自序之後,我就開始修正文中的觀點。一個人在寫小說時裝模作樣、裝神弄鬼,寫散文、隨筆時何嘗不是裝模作樣、裝神弄鬼呢?小說是虛構的作品,開宗明義就告訴讀者:這是編的。散文、隨筆是虛偽的作品,開宗明義告訴讀者:這是我的親身經歷!這是真實的歷史!這是真實的感情!其實也是編的。一個愛好嫖娼的男人,偏偏喜歡寫一些讚美妻子的文章。一個在海外混得很慘的人,可以大寫自己在美國的輝煌經歷,可以寫自家的游泳池和後花園,可以寫自己被克林頓請到白宮裡去喝葡萄酒,希拉里還送給他一件花邊內衣。一個連鄧小平騎的那匹騾子都沒見過的人,在鄧小平去世之後,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寫回憶文章,回憶在大別山的一條河溝裡,自己與敬愛的鄧政委在一起洗澡的情景。一個自己的爹明明只是一個團副的人,在散文、隨筆裡,就可以把自己的爹不斷地提升,一直提升到兵團副司令的高位。吹吧,反正不會有人去查你爹的檔案。一個在成為作家之前明明只是個醫院勤雜工的人,在成了作家之後,在散文隨筆裡,就先把自己提拔成護士長,然後提拔成主治醫生,最近已經把自己提拔成了給葉利欽總統做過心臟搭橋手術的主刀大夫了。下一篇散文就可以寫寫你給毛澤東主席做白內障手術的事了。你想讓讀者知道,你當作家是在客串,是很不情願的,你的最大的才能是表現在醫學方面。受你的啟發,我準備寫一篇回憶文章,回憶我少年時參加全地球鋤地比賽的情景,那是1960年,我五歲,比賽的地點在北大荒,評委有王震將軍,有朝鮮的金日成首相,還有越南的胡志明伯伯。比賽開始前,胡伯伯摸著俺的頭說:好孩子,好好鋤。得了冠軍獎給你一個大豆包!一個明明連《三國志》都讀不通的人,照樣可以引經據典地寫「學術性」的歷史文化散文,資料不夠,大膽編造就是,越是沒影兒的事兒越是安全。你說蘇東坡中過狀元那是不行的,但你說蘇東坡在海南島嫖娼誰也挑不出你的毛病。你說託爾斯泰來過你的老家是不行的,但如果你說,你的老爺爺曾經到過俄羅斯,在一個小酒館裡跟託爺爺碰過酒盅子那是可以的。你點名道姓地說一個上海的著名評論家把你譽為比魯迅還要深刻、比徐志摩還要浪漫、比錢鍾書還要博學的偉大文學家那是不行的,但是你說毛里求斯的一個著名的評論家這樣評價你是可以的。 前幾年有人還批評人家臺灣的三毛,說她的那些關於大沙漠的散文是胡編的。我覺得這些人真是迂腐,誰告訴你散文、隨筆都是真的?你回頭看看幾十年來咱們那些著名的散文、隨筆,有幾篇是真的?大家夥兒都心照不宣地胡編了幾十年了,為什麼不許人家三毛胡編? 咱家也坦率地承認,咱家那些散文隨筆基本上也是編的。咱家從來沒去過什麼俄羅斯,但咱家硬寫了兩篇長達萬言的俄羅斯散記,咱家寫俄羅斯草原,寫俄羅斯邊城,寫俄羅斯少女,寫俄羅斯奶牛,寫俄羅斯電影院裡放映中國的《地道戰》,寫俄羅斯小販在自由市場上倒賣微型原子彈。咱家的經驗是,越是沒影的事,越是容易寫得繪聲繪色。寫時你千萬別心虛,你要想到,越是那些所謂的散文、隨筆大師的作品,越是他孃的胡扯大膽,天下的巧事兒怎麼可能都讓他碰到了呢?如果你經常地翻翻那本十分暢銷的《讀者文摘》,你就會明白,那些感人至深的寫」親身經歷「的文章,其實都是克隆文。 還有那些「訪談錄」、「自傳」、「傳記」、「日記」,我勸大家都把它們當成三流小說來讀,誰如果拿它們當了真,誰就上了作者的當。 短短的上網經驗使我體會到,人一上網,馬上就變得厚顏無恥,馬上就變得膽大包天。我之所以答應在網上開專欄,就是要藉助網絡厚顏無恥地吹捧自己,就是要藉助網絡膽大包天地批評別人。當然我也知道,下了網後,這些吹捧和批評就會像屁一樣消散——連屁都不如。當然我也知道,上網的人裡邊確實也有很多品德高尚、思想健康、表裡一致的人,但「歪船野馬偏激文章」,如果此文傷害了誰,就請放開喉嚨罵一聲:呸,這算什麼狗屁文章!舊「創作談」批判1984年秋,初入解放軍藝術學院,曾經寫過一篇有關創作的短文:天馬行空。 作家在進入創作過程之前和創作過程中,最艱苦也最幸福、最簡單也最複雜的勞動就是想象。沒有想象就沒有文學。沒有想象的文學就像摘除了大腦半球的狗,雖然活著但是沒有靈氣,雖然活著也是一條廢狗。因此雖然沒有想象力的文學作品雖然不缺」零件「但缺少最重要的靈氣,所以也不能算真正的文學作品。生活是創作的唯一源泉,這無疑是正確的,但僅有生活還是不夠的,因為人人都在生活,但並不是人人都能寫作。寫作的人當中不少也是在湊熱鬧,寫不出真正意義的文學作品,他們的問題就是缺少天才和靈氣。一個文學家的天才和靈氣,集中地表現在他的想象能力上。浮想聯翩,類似精神錯亂,把風馬牛不相及的若干事物聯繫在一起,熔為一爐,燴成一鍋,糅成一團,剪不斷,撕不爛,扯著尾巴頭動彈,這就是想象的簡單公式和一般目的。 作家在進入想象過程之後,必須藉助於想象給原始的生活素材插上飛動的翅膀。能飛起來的當然好,飛不起來的正是要淘汰的菜鳥。這種想象也是對原始素材的加工和蒸餾,昇華和提高。只有經過了想象的東西才是非常靈動、非常活潑、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東西,否則就會僵化、老化、固定化、程式化。 要想搞創作,就要敢於衝破舊框框的束縛,最大限度地進行新的探索,猶如猛虎下山、蛟龍入海,猶如國慶節一下子放出了十萬只鴿子,猶如孫悟空在鐵扇公主肚子裡拳打腳踢翻跟頭,折騰個天昏地暗日月無光一佛出世二佛涅槃口吐蓮花頭罩金光手揮五絃目送驚鴻穿雲裂石倒海翻江蠍子窩裡捅一棍。 舊「創作談」批判(1) 然後心平氣和休息片刻,思緒開始如天馬行空,汪洋恣肆,天上人間,古今中外,墳中枯骨,松下幽靈,公子王孫,才子佳人,窮山惡水,刁民潑婦,枯藤昏鴉,古道瘦馬,高山流水,大浪淘沙,雞鳴狗叫,鵝行鴨步——把各種意象疊加起來,翻來覆去,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一唱雄雞天下白,虎兔相逢大夢歸。 創作過程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高招,有陽關大道,也有獨木小橋,如果非要統一,多半會裝腔作勢牛頭馬面虛情假意。因為有許多東西是說不清也道不白的。當頭擂你一狼牙棒,請問哪裡是痛點? 一篇真正意義上的作品應該是一種靈氣的凝結。在創作的過程中,可以借鑑,可以模仿,但支撐作品脊樑的,必須是也不會不是作家那點點靈氣。只有有想象力的人才能寫作,只有想象力豐富的人才可能成為優秀作家。主題先行,也未必不能產生優秀的作品,先有主題,後編故事,而且編得有鼻子有眼睛,連眼睫毛都會打呼扇,這也是一種大本事。文學應該百無禁忌(特定意義),應該大膽地凌雲健筆,在荒誕中說出的道理也許不荒誕,猶如酒後吐真言。 創作者要有天馬行空的狂氣和雄風。無論在創作思想上,還是在藝術風格上,都應該有點邪勁兒。敲鑼賣糖,咱們各幹一行。你是仙音繞樑三月不絕,那是你的福氣,我是鬼哭狼嚎,牛鬼蛇神一齊出籠,你敢說不是我的福氣? 也可以超脫時空,至大無外,至小無內;也可以去描繪碧雲天黃花地北雁南飛;也可以去勾勒風聲緊雨意濃天低雲暗;潑墨大寫意,留白題小詩;畫一個朗朗乾坤花花世界給人看。 有了這樣的本事不愁進不了文學的小屋。 當時畢竟是年輕氣盛,口出狂言,需要極大的勇氣,也必須準備承受一切由此產生的麻煩。今日重讀此文,竟有隔世之感。想想當年,無論如何也是淺薄,寫這類宣言書一樣的東西其實與文學無半點裨益,只能給人留下狂妄自大的不良印象。因為說到底,文學不是體育競賽,誰跟誰過不去呢?作家其實是命定的,什麼這個那個的,並沒有多少意義。這篇文章的大毛病就是張牙舞爪,偏激則偏激矣,深刻卻是一點也沒有。事實上,我也從來沒把它當成自己創作的指南。寫什麼,怎樣寫,只有上帝知道吧?我向來認為創作談之類萬萬不能信,誰信了誰就會誤入歧途。我後來只相信夢境,只相信小說就是夢境的記錄。前幾天翻閱《西北軍事文學》,見彩色插頁上有西北畫家潘丁丁一幅題為《天馬》的水粉畫,有兩縷裊裊上升的青煙,有無數匹曲頸如天鵝的天馬,整幅畫傳達出一種禪的味道:非常靜謐,非常靈動,是靜與動的和諧統一,是夢與現實的交融,這樣的才是好的天馬呢。1985年,稍微清醒了一點,痛感到騷亂過後的蝕骨淒涼。為《青年文學》寫了一篇小說,同時又附了一篇創作談:小說寫到如今,我個人感覺到幾近黔驢技窮,雖跳踢叫嚷,技實窮矣!去年《百年孤獨》、《喧譁與騷動》與中國讀者見面,無疑是極大地開闊了許多不懂外文的作家們的眼界,面對鉅著產生的惶恐和惶恐過後的蠢蠢欲動,是我的親身感受,別人怎樣我不知道。蠢蠢欲動的自然後果是使這兩年的文學作品中出現了類魔幻和魔幻的變奏,大量標點符號的省略和幾種不同字體的變奏。從一方面來講這是中國作家的喜劇,從另一方面來講這是中國作家的悲劇。事情的一方面說明瞭中國作傢俱有出類拔萃的模仿能力和群起效尤的可貴熱情。另一方面說明瞭中國作家們的消化不良和囫圇吞棗的犧牲精神。本人自在受害者之列。我現在恨不得飛跑著逃離馬爾克斯和福克納,這兩個小老頭是兩座灼熱的火爐子,我們多麼像冰塊。我們遠遠地看著他們的光明,洞燭自己的黑暗就儘夠了,萬不可太靠前。這其實是流行真理,說個不休是因為我的淺薄。中國人向以寬容待人為美德,不酷評別人也就免去了別人對自己的酷評……因為高級一點的中國人除了寬容的美德之外還有睚眥必報的美德,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少說話總是能比較得便宜。當然我內心裡總希望作家能像凶猛的狼一樣互相咬得血肉模糊,評論家像勇敢的狗一樣互相撕得脫毛裂皮,評論家和作家像狗和狼一樣咬得花開鳥鳴,形成一種激烈生動的咬進局面。但這是不可能的,這不符合中國國情。咬進既然無法實行,大家就該互相寬容,不但寬容別人,而且寬容自己。我們拜倒在馬爾克斯和福克納腳下,雖然顯得少骨頭,但崇拜偉人是人類的通俗感情,故而應該寬容;我們不去學人家的精髓而去學人家的皮毛,雖然充分地表現了我們的天真可愛,但仿造的槍炮也可以殺人故而也應該寬容,我們以中國的魔幻與拉美的魔幻爭高低,雖然是一種準阿Q精神,但畢竟形象地說明瞭外國有的我們也有而且早就有了從而喚起一種眷戀偉大民族文化的高尚情操,不但故而也在寬?之列,甚至應給予某些適當的獎勵啦。但寬容是有限度的,對別人對自己都是。在充分寬容之後,真該想想小說該怎樣寫了。 偉大作品給予我們的真正財富,我認為不是坐著床單昇天之類詭奇的細節,也不是長達一千字的句子,這些好像都是雕蟲小技。偉大作品毫無疑問是偉大靈魂的獨特的陌生的運動軌跡的記錄,由於軌跡的奇異,作家靈魂的燭光就照亮了沒被別的燭光照亮過的黑暗。馬爾克斯的時空意識與我們一樣嗎?海明威的愛情觀與福克納一樣嗎?卡夫卡的人生觀與薩特的人生觀一樣嗎?他們的思想當然可以有我們給人家貼上進步或是反動的標籤,但他們的作品呢?我覺得小說作美給人看,而只要傳達了真情實感的就具有了相當充分的沒美的因素。我覺得小說越來越變為人類情緒的容器,故事、語言、人物,都是製造這容器的材料。所以,衡量小說的終極標準,應該是小說裡包容著的人類的——當然是打上了時代烙印、富有民族特色、普遍性與特殊性矛盾統一的——情緒。 《草鞋窨子》是個處在偽小說與真小說之間的東西,它除了說明在寒冷的冬天人鑽進地洞能夠得到一些溫暖,除了說明鬼怪神異對人的警示作用,究竟傳遞了、包容了多少人類的情緒呢? 這種草鞋窨子在我的故鄉已經沒有了,它存在的主客觀條件是:貧困+優雅。 這篇破文章還有些意思,其實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抄得妙不妙就是。怎樣才能抄了別人又不讓別人看出痕跡呢?這隻能靠自己琢磨。馬爾克斯也好,福克納也好,技巧都不很複雜。怎樣讓雞蛋立起來呢?打破就立起來了——十分簡單。相信好運氣的人都能碰到這種「一破而立」的機會。 又有,凡人都是有些壞毛病的,所以除了互相吹捧之外還有互相攻擊,真正拿出藝術良心來評判仇敵作品的人古來也有,只是數量少些罷了。現今在地方作家群裡還好,軍隊的作家們則全都如烏眼雞般亂啄,果然是革命軍人鬥志昂揚,算啦,還能活幾天呢?「古今將相今何在?荒冢一堆草沒了。」何況幾個閹騾子般的臭文人呢?最無能的人才來寫小說,當然首先是說我自己。 轉眼到了1986年,《紅高粱》使我走了點紅,《中篇小說選刊》轉載《紅高粱》,囑我做創作談,轉載小說是令我愉快的事,寫創作談是讓我痛苦的事,但還是沒話找話說地寫了一篇: 十年一覺高粱夢從小在黑土裡打滾,種高粱、鋤高粱、打高粱葉子、砍高粱秸子、剪高粱穗子,吃高粱米、拉高粱屎、做高粱夢,滿腦袋高粱花子,寫紅高粱。所以我愛極了紅高粱,所以我恨透了紅高粱。文化大革命期間,我們那個公社的書記,從海南島弄來了一種雜交高粱,產量特別高,但是味道苦澀,公雞吃了不打鳴,母雞吃了不下蛋。人吃了便祕。鄉村幹部去公社訴苦,書記發明瞭一個辦法,讓大家回去用肉湯泡著吃。這法子太貴族,無法實行,書記就到醫院蹲點,與醫院的三結合攻關小組研究出了一種的確有效而且方便實行的方法,那就是,每吃一個雜交高粱面窩頭,就吃兩粒炒熟的蓖麻籽。這法子廉價而且有效,於是一夜之間就推行開來。但帶來的問題也還是不少,這裡就不去多說了。「文革」十年,我在農村,吃了足有三千斤雜交高粱,所以一接到入伍通知書,我就想:去你媽的雜交高粱,這一下老子不用吃你啦!在「文革」的十年裡,我們十分地懷念那種好吃也好看的純種的紅高粱。我認為一個作家——何止是作家呢——一個人最寶貴的素質就是能夠不斷地回憶往昔。往昔就是歷史,歷史是春天裡的冬天,秋天裡的夏天,夏天裡的春天,冬天裡的秋天。秋天,我坐在一條高高的河堤上,看著堤岸下的柳樹把一片片細眉般的黃葉拋擲到水面上,黃葉就在瓦藍的水面上緩緩漂流,那時候,我的眼前就騰起了一陣陣輕煙般的薄霧,在薄霧中出現一條條縱橫交錯、通往過去的羊腸小路。沿著這些小路往前走,無數曾經在這塊土地上甜蜜戀愛過、辛勤勞動過、英勇鬥爭過、自相殘殺過的人們,一個個與我相遇。他們急急忙忙地向我訴說,他們認認真真地為我表演,他們哭、笑、憂、懼、罵、打,他們播種、收穫、偷情做愛、生兒育女……幻想再現歷史……追憶逝去歲月,是一種創造性的思維。最近,我比較認真地回顧了我幾年來的創作,不管作品的藝術水準如何,我個人認為,統領這些作品的核心,是我對自己的童年生活的追憶。這是一曲憂鬱的為了埋葬自己童年的輓歌。我用這些作品,為了我的童年,修建了一座灰色的墳墓。《紅高粱》是我修建的另一座墳墓的第一塊基石。在這座墳墓裡,將埋葬1921-1958年間,我的故鄉一部分鄉親的靈魂。我希望這座墳墓是恢弘的、輝煌的,在墓前的大理石墓碑上,我希望能鐫刻上一株紅高粱,我希望這株紅高粱能成為我的父老鄉親們偉大靈魂的象徵。 舊「創作談」批判(2) 《紅高粱》是在比較意義上超越了我的生活經歷和感情經歷的作品,我的記憶跨過了自我的門檻,進入了一個更加廣闊的天地。那裡就是浩瀚如海、輝煌如血的高粱世界。 鄭萬隆提出過「第三種生活」的概念,我進入的高粱世界就是「第三種生活」。 我的「第三世界」是在我種過高粱、吃過高粱的基礎上,是在我的祖父祖母父親母親喝過高粱酒後講的高粱話的基礎上,加上了我的高粱想象力後搗鼓出來的。 我贊成尋根,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根,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尋法,每個人都有自己對根的理解。我是在尋根過程中紮根。我的《紅高粱》系列就是紮根文學。我的根只能紮在高密東北鄉的黑土裡。我愛這塊黑土就是愛祖國,愛這塊黑土就是愛人民。本文開頭提到「雜交高粱」,之所以提到這個狗雜種,是因為我想到,對土地——鄉土的熱愛,絕對不能盲目。愛的第一要義就是殘酷地批判,否則就會因為理智的矇蔽,導致殘酷的遊戲。我準備用十年時間做一場高粱夢。十年一覺高粱夢。果然是「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到了1987年,我便由紅變黑,先是《歡樂》被人罵得狗血淋頭,《紅蝗》被人狗頭淋血,不但仇敵恨我,連那些好哥們兒也齜牙咧嘴了。這才進入了好的狀態。能寫出遭人罵的文章比寫出讓人誇的文章是更大的欣慰。我相信在我的面前還有路。因為有上帝的指引,因為我知道我半是野獸 半是人,所以我還能往前走。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好作家們,其實是一些不可救藥的王八蛋。他們的」文學「只能是那種東西。現在什麼是我的文學觀呢?……它在變化、發展、一圈一圈地旋轉著。往上帝的金盃裡撒尿吧——這就是文學! 重讀前年對「舊創作談」的批評,似乎又有了一些新的感觸:在北京隨地解溲是要被罰款的,但人真要壞就應該壞透了氣才妙。在牆角撒尿是野狗的行為,但往上帝的金盃裡撒尿卻變成了英雄的壯舉。上帝也怕野種和無賴,譬如孫悟空,無賴潑皮極端,在天宮裡胡作非為,上帝也只好招安他。小說家的上帝,大概是一些「小說創作法則」之類的東西,滋一些尿在上邊,可能有利於放下包袱,開動機器呢。批判過後,又是五年過去了,1987-1992,大概是新時期文學由輝煌走向暗淡的一段淒涼歲月,但我很快就習慣了,習慣暗淡比習慣輝煌更容易。習慣了之後,我覺得清冷的小說世界比前幾年的熱鬧更有趣也更正常。文學畢竟不是靠起鬨和鬧秧子就能出名堂的。在眾多兄弟揚言下海撈大錢的喧鬧聲中,我還是堅定不移地靠寫小說混飯,自我感覺還不錯,回頭檢點一下,成績雖然不大,但還是小有收穫。首先,經過了幾次操練之後,我對如何寫作長篇小說心裡有了數,意識到當年在《紅高粱家族》後記中所說的「長篇無非就是多用些時間、多設置些人物、多編造些真實的謊言」的「長篇小說理論」幾乎是胡言亂語。我感到長篇小說首先要解決的也最難解決的就是結構。當然,這也是別人說過的話,我不過是有很深的同感罷了。在我的長篇小說《天堂蒜薹之歌》、《十三步》和《酒國》裡,我做了三次不同的嘗試,自認為基本上沒有東施效顰,新東西雖然不多,但是有。我看到一些有眼光的評論家已經注意到了這個方面,不由得喜上心頭。 我原來是想在1990年前把《紅高粱家族》的故事用一百萬字講完的,但很多臨時冒出來的念頭促使我寫了一百萬與紅高粱家族無關的文章,這也許是福,也許是禍,而是福是禍都是命運使然,想躲也躲不過去。 技巧熟練,並不總是成就一部大作品的根本原因。有一些評論家總是懷念我的《透明的紅蘿蔔》,認為我後來的作品不好,我個人很難同意這種判斷,有眼光的讀者也不這樣看。 收到這個集子(《懷抱鮮花的女人》)裡的,是我這兩年裡寫的六個中篇,自我感覺良好,產生良好感覺的主要理由是:它們各有特點,而且都有很強的故事性。 不知是不是觀唸的倒退,越來越覺得小說還是要講故事,當然講故事的方法也很重要,當然錘鍊出一手優美的語言也很重要。能用富有特色的語言講述妙趣橫生的故事的人我認為就是一個好的小說家了。 河水只有流動著才能新鮮,觀念只有變化著才有活力,如果我能不斷地批判自己的文學觀,我的小說就可能常有新鮮的氣息。我知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至於能不能耐得住寂寞,能不能不趕潮頭湊熱鬧,則基本是做人的原則,對寫小說的法則影響不大。其實寫小說也很難有什麼一定的法則。就像很多先生說過的那樣:我的下一部小說將是最好的。是不是真好很難說,但這點心勁兒還是得有,這也是小說師傅們不斷演練的動力。 既然是創作談,總要說幾句小說觀唸的話,總要說幾句我目前的小說觀念。前邊所說的「用富有特色的語言講?妙趣橫生的故事」雖然具體,但不太玄虛也就不「哲學」,顯得我很沒有水平似的,這不行,要把自己顯得好像有點水平才好。於是就把前年為小說集《白棉花》作的序言剪貼在後:難以捕捉的幽靈我經常在夢中看到好小說的樣子,它像一團火滾來滾去,它像一股水湧來湧去,它像一隻遍體輝煌的大鳥飛來飛去……我不停地追逐著,有好幾次 興奮地感覺到已經牢牢地逮住了它,但一覺醒來,立即又糊塗了。好小說的模樣在夢中我可以描述,但清醒時卻難著一言。除了必要的條件之外,逮住好小說太靠運氣了。我連做夢都想著寫出好的小說,可我始終未寫出在我的夢中看到過的那種像火像水又像飛鳥的小說。我一直在努力逮住它。收在這本集子裡的小說是我努力的記錄。沒逮住,但揪下了它幾根羽毛。在努力中等待好運氣。好的小說就像幽靈一樣。有朝一日讓我逮住你……也許我永遠逮不住你……我總有一天要逮住你……冷靜點,我。這就是我最新的小說觀了。我預感到逮住一部好小說的時機即將到來。孩兒們,拼了吧! 三年後補記於此。 也許是因為當過「財神爺」(1) 當兵十年,追隨時尚,漸漸地喜歡和大家一樣,起初矯揉久而自然地模仿少年的嬌嗔和天真,恨不得拉住歲月的車輪,使青春如萬裡長城永不倒。這股妖風迷霧使我受益匪淺,因而在感覺上一直把自己看得很小很嫩,至今還頂花帶刺猶如一掐冒水的小黃瓜,並常以此為阿Q式的藉口,原諒自己的低能和無出息。去年考入軍藝後,有人奉承我年輕有為、前途無量,也就很舒服地接受了這奉承,自以為少年得志,鵬程萬裡。春節,花了三元六角錢買了一條處理的牛仔褲子箍住身體的下半截,帶著豆蔻花開的良好感覺探家去,下了火車上汽車,下了汽車過小橋,小橋被髮財心重的汽車壓斷了兩條橋石,形成了一個豁口,站在旁邊的石條上,正好從這個豁口裡打水。橋下被人在冰上砸出了一個洞,洞裡的水很藍。我一踏上小橋就看到一個婦女在打水。她留著由女八路興過來的二刀毛頭,上身穿一件鮮紅的大棉襖,下身穿一件油晃晃的黑棉褲,赤腳穿著一雙白色的塑料涼鞋。天並非不冷,桶裡的水濺到橋石上,立即就結了冰。我看到了她的從白涼鞋裡露出來的鮮紅的腳後跟,心裡很有點那個。在文學系裡受到的教育往往使我誇張地觀察生活,所以我發現了她的通紅的腳後跟。也許是感覺到後邊有人看吧,她猛地轉過身來,胳膊彎子上挎著扁擔,扁擔鉤子鉤著水桶,水桶淋著水在空中轉了一個圈,劃出一條冰冷的弧線,然後砰地一聲礅到橋石上。她看到了我的臉時我也看到了她的臉。 「是你呀,‘財神爺’!」她大聲地吆喝起來。 「哎呀!」我驚叫一聲,有些裝腔作勢,緊接著說,「冬妹,十年沒見了,不是你叫我,我還真的不大敢認你了。」 「可不是怎麼著,您現在是大軍官,怎麼敢認俺呢?」 「這是哪裡的話, 「我有點不好意思地說,」你變得太厲害了。「 「難道你還沒變?看你那一臉褶子,看你那副蝦米腰,可我還不是一眼就把你給認出來啦?」她輕蔑地說,「你不就是闖好了嗎?不就是穿上了一條包腚褲子嘛!」我滿臉發燒,嘿嘿地乾笑。她野蠻地笑起來,笑過,說,「看你這副熊相,扔了二十數三十的人了,竟然還會臉紅。咱姊妹的情分不是一天兩天啦,你管什麼都忘了,也不會把我帶著你去裝財神爺那個大年夜忘了吧?」「怎麼能忘了呢?」我搔著脖子說。「走吧,「她跺跺腳,凍得邦硬的塑料涼鞋啪啪地響著,說,」別戳在這裡了,就像演《橋頭會》似的,讓俺孩他爹看到,沒準兒又要揍我。那塊死熊,疑心大得很,看到我跟誰說話就以為我跟誰。「 「他是愛你呢。 「我把剛學會的一句酸話用上了。 她吃驚地盯著我,眼睛瞪得溜圓,眼角上一片皮膚繃緊,皺紋淺了一些,顯出了紋底的灰白皮膚。 「算了吧,你別用這樣的話來膈應俺了。 「她頓著腳說,」快走吧,我腳冷。「 「這樣的季節,你怎麼穿涼鞋?」 「怕臭了腳!」 過了小橋,有兩條小路通往村子,一條向東南;一條向西南。向西南的通向她現在的村子;向東南的通向她的過去的、也是我的現在的村子。(世間多歧路,人生也多歧路。十字路口學問大,文學家對此可以無病呻吟,哲學家可以對此大發議論,我可以對此信口開河,來完成命題作文《我怎樣走上文學之路》) 灰白色的小路,一條通往西南,一條通往東南。一條通往她的家,一條通往我的家。她說:「到俺家落落腳吧,俺那口子,不會說話心裡明白,佩服得你不得了,我把你帶回家去,嚇唬嚇唬他。」 我猶豫了片刻,說:「不啦,今天就不去了,等過了年,我一定給你去拜年!」「不去拉倒,誰還敢指望你去拜年,貴人不踏賤地呢!」她說完,挑起水桶就走了。她根本沒有回頭。我看到她那包裹在肥大的棉襖棉褲裡的纖弱腰肢活潑地扭動著,聽著扁擔鉤子和水桶鼻子摩擦出的吱吱咯咯的聲響,看著沿著從她的塑料涼鞋中露出的通紅的腳後跟一點點伸長的灰白的小路,聽著她漸漸遠去的粗重的呼吸聲,嗅著她留在我身邊的那股子村婦特有的熱烘烘、臊乎乎——聞慣了很親切——的氣息,猛然想起當年光著屁股徜徉街頭,遍身泥巴撈魚摸蝦,皮開肉綻上樹捕蟬,等等一系列往事。幾十年的光景一閃而過,猶如赤腳蹚河水,不管你攪起了多大的浪花,人過去了,水也就平了。如果是了不起的浪花,自然也會留在腦海裡。面對著這一切,一大段可以寫進《我怎樣走上文學之路》的文字驀然地從腦海裡浮現出來:你已經扔了二十數三十,再呼「我是青年」的口號時,應該有惶惶不安的感覺了。你已經把一條腿和大半截身體探進了中年的門檻,到了正經八百地執行自我批判的年齡了。你千萬不要沾沾自喜,不要被那十幾篇狗屁文章陶醉。你這種文章其實是個人就能寫?你現在還遠遠不是談創作經驗的時候,希望你這輩子永遠也不要談什麼創作經驗。你好好聽聽人家說什麼吧。電影《小兵張嘎》看過沒有?那裡邊有一句臺詞很好,是八路軍警告鬼子翻譯官的,說「別看你今天鬧得歡,就怕將來拉清單」。所以呀你千萬別跟著鬧騰。老師讓你寫《我怎樣走上文學之路》,能寫就寫,實在寫不了就算了,我看少寫一篇作文老師也不會把你開除了。實在非要寫,我看你就寫寫這個在滴水成冰的早晨穿著塑料涼鞋到河裡來挑水的女人吧。去年你回家時,你爹就扯著你的耳朵叮囑你:「小三啊,你已經將近三十啦,不小啦,該懂一點點事理啦,你難道還要讓我擔一輩子心嗎?你從小就喜歡多嘴多舌,嘴上缺個把門的,你說話不中聽,一句話能毒死一個連。漸漸大了,要長點心眼子,話要出口先想三遍,能不說的儘量不要說。無論對誰,都要說好聽的話,你難道沒聽人家說,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畫龍畫虎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啄木鳥死在樹洞裡,吃虧就在一張嘴上。拳不離手,曲不離口。活到老,學到老。人之初,性本善……」等等,你說,「行行好吧爹,您不要把這人世間的真理一次全對我說了,讓我先把這些消化一下,趕明兒個您接著說。「 王冬妹比我大一歲,我十年沒見她是因為她在我當兵的第二年後下了關東,是因為她從關東回來後我連續三年沒探家。正月初一,我一大早就去她家給她拜年。男子漢大丈夫說話算一句嘛。年三十夜裡下了一場小雪,雪很薄,但還是羞羞答答地遮掩了田野和路面。因為有了這場小雪,這個大年初一就顯得特別像大年初一。其實太陽一出雪一化,什麼東西就還是什麼東西。想起當年我跟王冬妹去裝財神爺那個大年夜裡也下了雪,那可是一場地道的大雪,下得」河上一籠統,井是黑窟窿,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腫「。 「冬妹姐,新年發財!」我站在她家院子裡大喊。冬妹在屋子裡應了一聲,跳出來迎接我的卻是一個黃鬍子黃眼珠的剽悍男子。他用土黃色的眼珠子惡狠狠地盯著我,一句話也不說。我知道這肯定就是冬妹那位疑心極重的丈夫了,便滿臉堆起解釋性的笑容,說:「大哥,我是冬妹的同村鄰居,小時候的朋友。 「黃眼漢子對我的話毫無反應,一雙眼睛滴溜溜地上下打量著我。在我那條價值三元六角錢的牛仔褲子上他的目光停留了一會,然後他的嘴巴撇起來,蹺起一根小指頭,在我面前晃動著,嘴裡發出一陣令人心寒的怪叫聲。我的心頓時沉重起來,原來王冬妹嫁給了一個啞巴。她可真夠可憐的。我更可憐,這個啞巴顯然地是瞧不起我,他用他的小指頭表示,我和我身上的牛仔褲子一樣,都是不值錢的次品。在啞巴的啊啊聲中,從屋子裡竄出了兩個光著腦袋的少年。他們倆同樣的服飾,同樣的模樣,同樣的大小,用同樣的黃眼珠子瞅著我。我急忙從口袋裡摸出糖給他們。男孩剛想伸手,啞巴突然地啊啊幾聲,男孩緊盯著我手裡的糖塊,不敢近前。這時,冬妹從屋子裡走了出來。她顯然是剛剛換了一身新裝,渾身通紅,像個爆竹。她的頭髮上溼漉漉的,顯然是抹了水。 「哎喲呵,新年大吉,‘財神爺’駕到!」她說著笑著,走到我的面前,親暱地捏捏我的手。 也許是因為當過「財神爺」(2) 啞巴猛地把她拽開,一副怒氣衝衝的樣子,黃眼珠子裡好像要出火。他用小指頭比劃著我的褲子,臉上不斷地變換著表情,嘴巴里不斷地發出怪聲,最後,他啐了一口唾沫,還用穿著關東大棉鞋的大腳使勁地踩踩。踩得我屁滾尿流,恨不得立即逃走。冬妹對著他嗷了幾聲,伸出大拇指,指指我,指指我們村子的方向,指指我胸前口袋裡的鋼筆,比劃出寫字的樣子,又比劃出一本方方正正的書的樣子,又伸出大拇指,高高地舉起來——她臉上的表情也是豐富多彩。啞巴頓時滿面堆起笑容,目光溫順的像只老羊。他短促地笑著,伸出大拇指,在我的面前晃動著。他指指我的心窩,又指指他自己的心窩,然後就跺腳、喊叫,感動得我差點流出眼淚。那兩個小傢伙還在遠遠地歪著頭看我。我把手裡的糖往前遞遞,說:「過來!」啞巴對著小男孩招招手,他們就像敏捷的小狗一樣蹦了過來,把我手中的糖挖走了。啞巴抓過來其中的一個小男孩,按著他的腦袋讓他給我磕頭。另外的那個小男孩也主動地跑過來,在我面前,一起下跪,給我磕頭,光頭上沾了泥土。「是雙胞胎?」我問冬妹。「雙胞胎算什麼,三胞胎還有呢,「她說,」一胎生了三個,像下小狗一樣,兩個小子,一個嫚,兩個啞巴,一個響巴。「見她這樣說,我也就調侃道:「你可真能幹!」她笑了笑,沒答理我。啞巴從每個男孩手裡奪出幾塊糖,大步進裡屋了。「他把糖拿去給小嫚吃了。三個孩子,就小嫚會說話,他喜歡。「冬妹幽幽地說。女孩躺在被窩裡,用漆黑的眼睛看著我。我把口袋裡的糖全部摸出來,堆在了她的面前。」這是你大舅。「冬妹說。啞巴蹺起大拇指對著女孩晃。」大舅!「女孩脆生生地叫我。這一天,我過得很愉快。冬妹把她家最好的東西給我吃。啞巴也非常的熱情,使我感到了兄弟般的溫暖。傍晚時,夕陽照耀著融化得斑斑點點的白雪,冬妹抱著女孩,送我出村。啞巴和男孩站在門口,對著我頻頻招手。她抬頭看了我一眼,臉上露出很悲切的神色。我生怕她說什麼,連忙說:「回去吧,回去吧,送出這老遠啦,回去吧。「她嘆了一口氣,說:「再送一程吧,十年不見,你成了大軍官,大學生,大作家,還能到俺家裡來坐坐,給面子不小啊!」「又來了,冬妹姐,你這是醋溜我呢,「我說,」騙子最怕老鄉親,我吃幾碗乾飯別人不知道你還不知道?你忘了我們一起去裝財神爺時,那些詞兒都是你編的。要不是社會的原因,你肯定會成為一個女作家。比我厲害十倍。「她噗嗤一聲笑了,說:「過得真快啊,過得真快,好像只是眨巴眼的工夫,二十年就過去了!」二十年前,我八歲,她九歲。我家是中農,她家是富農。中農還是團結對象,富農就是階級敵人了。那年春天遭了大風,夏天遭了大旱,秋天遭了大水,莊稼幾乎顆粒不收。春節前夕,上級發下來救濟糧,說是要讓人民群眾在大災之年過上一個春節。中農基本上不算人民,富農不但不是人民,而且還是敵人,所以這救濟糧自然都沒有份兒。為了能讓一家人在大年之夜吃上一頓餃子,父親用他那套生了鏽的木匠傢什,把一扇破門改成了兩張小飯桌,讓我背到集上去賣。來了一個自稱是稅務所的人,把桌子沒收了。父親踢了我一腳,然後就唉聲嘆氣。母親眼淚汪汪。冬妹悄悄地對我說:「小三,不要緊,我有辦法,讓我們兩家都能吃上過年的餃子。「那個大年之夜,冰雪遍地。半夜時分,響起了零落的鞭炮聲。我心裡有事, 早早地就醒了。有餃子過年,沒有餃子也要過年。父親起來了,點燃了油燈,給祖先的牌位燒香燒紙。趁著這個機會,我拎起一個預先就準備好了的瓦罐,溜出了家門。冬妹已經在我家的大門外等候我。她冷得直打哆嗦,話都顫了。她說:「咱們到東村去,東村比咱們村子富,還沒人認識咱們。我們怕冷,治冷的最好的法子就是奔跑。我們奔跑在冰天雪地裡,地上 的積雪在我們腳下吱吱咯咯地響著。跑到東村頭上,身上已經出了汗。我們喘息了片刻。她問我:「詞兒記住了沒有?」我們奔著光明去。哪家光明就說明哪家正在煮餃子。其實,閉著眼我也知道哪家在煮餃子。煮餃子的氣味在寒冷的深夜裡,是那樣的強烈和深入人心。記得我們初發利市那戶人家有一個高大的門樓,養著一條叫聲粗壯的大狗。叫花子與狗是死對頭,但我們不是叫花子,我們是給人帶來幸福和財富的財神爺。在我們家鄉,叫花子有一個最榮耀的時候,就是在大年夜裡。我提著瓦罐,拉著冬妹的手,站在大門口外。煮餃子的香氣洶湧而出。為了餃子,我高聲地朗誦起來:「財神爺,站門前,看著你家過大年。過大年,真正好,你家招財又進寶。快開門,快開門,開門搬回聚寶盆。送水餃,送水餃,金子銀子往家跑……」沒等我把冬妹編出的詞兒唸完,大門就豁朗地開了。一個年齡與我相仿的小男孩,端著兩個餃子送出來。他一手端著碗,一手還舉著一個紅燈籠。當我伸過瓦罐去接餃子時,我們互相看清了。他驚詫地叫嚷起來:「嘿呀,原來是你呀,原來你就是財神爺呀!」他把餃子扣到我的瓦罐裡,笑著跑回家去。我聽到他在院子裡很響的喊叫著:「爸爸,財神爺是我的同學。冬妹推了我一把,說:「好,發了市了,該另跑個門了。我說:「我不要了,我想回家。她問:「為什麼?」「這村子裡有我的同學。「管他呢!」「還有我的老師。「那怕什麼?」「碰上了丟人。「古來要飯不丟人。我沒上學,我不怕丟。你提著罐子,看我要。冬妹雖沒上學但絕對比我聰明。她口齒伶俐,越唱詞兒越花哨,引來一群大人小孩跟在我們後邊聽。一個男人說:「國要敗了,出妖怪了。公雞下蛋,母雞打鳴。連財神爺都成了女的啦。過了春節我上學去,碰到了大個子張老師,他悄悄地問我:「大年夜裡是你裝財神嗎?」「是……俺家窮……吃不上過年餃子……」你唱得很好,那個小姑娘唱得更好。詞兒是你們自己編的嗎?「我點點頭。 老師說:「自古英才出寒門,努力吧!」 老師,就這樣吧,我僅僅是一個文學愛好者,要寫得緊扣您的題目無疑自我諷刺,因為我至今也還沒有走上文學之路,只好這樣裝神弄鬼地糊弄您。俺爹曾經對俺說過:「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瓦罐不離井沿破。跟著巫婆學跳神。」俺這樣子像小毛驢子一樣虔誠地圍著文學轉圈子,久而久之的,沒準兒也就能沾邊上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