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黑暗的過去


第二章 黑暗的過去   大笨鐘敲響五點,夏洛克開始跑了起來。順著熟悉的路,越過寬寬的石橋,那份《警察畫報》還抓在手裡。   他算過時間。在人潮中跑跳兩百步過橋,費時不到兩分鐘。向東沿著棕色的泰晤士河,穿越陰森的老克林克監獄到伯勒高街,快走一千步就能到,費時八分鐘。伯勒高街是條寬廣的大道,跟南華克區一樣受人敬重,但他家卻不在大道上,需要再往南過七條窄路,位在一個叫做明特區的可怕住宅區附近。   深色的鐵軌石橋東一座、西一座地聳立在幾條馬路上,蒸氣火車頭刺耳的尖響經常突如其來地出現,把行人嚇一大跳。   夏洛克專撿大道西邊的網狀巷弄走,腳下不停,免得被流浪兒、乞丐、貧民區的小偷攻擊和搶劫。   天空開始下起了毛毛雨,倫敦沒有哪天不下點雨的。   他總在看到自家住宅區之前,就先聞到那股味道:路口販賣的魚和蔬菜味,皮革廠附近飄出來的酸味,鎮上屠夫店裡懸掛的兔肉、豬頭或冷羊肉。他也聽到熟悉的咒罵聲。   接近家門時,怕被認出來的恐懼感更強了。如果有人看到他、讓他慢下腳步,就不能及時趕回家,看那篇謀殺報導花了他太多時間,但他就是忍不住。   附近的人知道他應該去上學,所以要是被看見了,他們一定會打小報告。他把下巴貼近胸口快步行走,只希望能像烏龜那樣把頭縮進打著領帶的領口裡。   「夏洛克!」一個聲音喊。   喊叫聲聽起來像是發自哪個跟他同年紀的人,可能是學校同學吧。他繼續跑,等跑遠些了才放慢腳步。他認識前方正在一塊空地上玩滾球的這群少年。原本在這塊地上的大樓最近因為新建鐵路線而被拆除了,那群少年把一顆骷髏當成保齡球,往當球瓶的成堆骨頭丟去。骨頭全是從窮人墓地裡挖出來的,而且……   忽然間夏洛克一頭撞上了什麼,從人行道一骨碌滾上馬路。他抬頭看。   是洛特菲曲。   洛特菲曲是這一區的魚販,今天抬了滿滿兩大桶的鰻魚要放上推車。鰻魚架在火上烤得滋滋滴油是很好吃,但現在卻又黏又溼,還在夏洛克身上扭來扭去,倒在地上的他嚇壞了。外套完全溼透。   「福爾摩斯……搞什麼?你不是應該在上……」洛特菲曲的左邊臉頰上有一道大大的疤,是被魚鉤刮出來的。傷口深深劃過他整張臉。   夏洛克跳著站起,抓住那些鰻魚,想把那幾條粗大滑膩的魚丟回魚販的桶子裡。一個路人把馬路上的桶子扶正。夏洛克愈來愈驚慌,現在他真的來不及趕回家了。他含糊地說聲抱歉就開溜,邊跑邊用手擦抹著外套,暗暗祈禱這塊老布料能快點乾。   「福爾摩斯!」一個玩滾球的男孩喊著朝他跑來。夏洛克低下頭逃離。   他家就位在伯勒高街旁,小路兩旁全是店鋪,通往明特區的可怕巷弄。這裡的一切幾乎都是用磚塊或石頭製成,但那幾棟建於十七世紀晚期的建築卻是木造的:一樓地面的商店有著突出的格子窗,二樓則是公寓,內部很小,而且都快腐朽了。   情急的他又跑又跳,溜進一條小巷,沿著巷子彎離他家,來到商店後方。巷子不比他瘦巴巴的肩膀寬多少。他溜過了肉店、麵包店,然後是自家那棟樓的後方,那家老帽子店的氣味飄了出來。他爬過後方那堵快崩塌的磚牆,再過去幾步有條搖搖晃晃的樓梯,樓梯通往家門口。他快步上樓,來到頂端僅可容身的小平臺,從這裡可以看到下方來時的巷弄。他這麼瞄了一眼,眼中所見卻讓他原本蒼白的臉色更慘白:他父母手牽著手走進這條小路。他們常約在伯勒高街上見面,然後一起走回家。他只早到了幾秒鐘!   他家的門從不上鎖,因為沒人會偷他們的東西。父母愈走愈近了,他那修長蒼白的手指撥弄著鎖栓,拇指壓住那根金屬,勾起裡面的小棒,好讓鎖頭鬆開,但太過慌張、手鬆得太快,小棒又落了回去。他抵著木門,門卻沒開。他聽到他們說話的聲音,距離愈來愈近,他再次想辦法弄開鎖栓。手不停顫抖。他鎮定心神,慢慢按下鎖栓,輕輕把門推開,然後溜進屋。這個家有一個小房間,房間跟他右手邊另一個更小的房間相連,他跑到房間另一頭,把木板地踩得嘎吱作響,跳上牆邊自己那張小稻草床,從頭頂的書架上抓了一本父親的書。還在喘氣。   鎖栓被輕輕拉起。門嘎吱一聲打開、又關上。   「夏洛克?在家嗎?」   「在,母親。」   「哈囉,兒子。」   「父親。」   個子高瘦,皮膚黝黑的韋伯佛斯.福爾摩斯,仔細盯著他瞧。他的觀察力至少跟他兒子一樣精準,畢竟這是他遺傳給兒子的禮物。他不需要當警探,也能察覺出兒子今天哪裡不對勁。   「什麼味道?」他懷疑地問。「魚腥味嗎?」   「洛特菲曲就在附近,」夏洛克冷靜地說。他坐起來,背對著父親。「我剛才經過他旁邊。」他察覺自己的解釋不太合理,皺了皺眉。魚販身上那股混合外面各種味道的氣味,並不會透牆而入。   父親打量著他。「你在喘氣?」   「沒有。」   他能這樣背對父親多久?外套正面被鰻魚弄溼了,但只有正面。他們會相信是下雨嗎?雨只打溼身上一半的衣服,這種機率有多高?   「學校今天怎麼樣?」父親追問。   「教了很多事。」   他父母沒笑。他們互望一眼,一言不發,手仍舊緊牽著。   「那……你今天學了些什麼?」母親故作開心地問。   「跟以前一樣,老樣子。」   父親按捺不住了。「你要我去問你們校長嗎?」   「不……不要……我……我剛從河對岸趕回家,想搶在你們前面。」他承認。「所以撞到洛特菲曲了。   他們一臉失望。   「至少要試著去上學吧。」母親懇求地說。她嘆口氣,解下紫色的繫帶帽。以她這種地位的女人來說,有這頂帽子算時髦的了,這頂舊帽子是她年輕時保存下來的。儘管面孔依舊迷人,臉上的皺紋卻加深、雙手也變粗了。   一個畫面突然浮現在他腦海:那個被殺的女人就跟他母親過去一樣美。夏洛克把這念頭推開,回想很久以前的蘿絲。父母在粗糙的餐具櫃上掛了一幅褪色的小畫像,他看著那幅畫。他年輕又美麗的母親,就像一隻夜鶯。   他經常想像黃金年代裡的她。   ※※※   母親過去叫蘿絲.薛靈佛德。身為獨生女的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註定要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薛靈佛德家是有著法國血統的鄉間地主,受過高等教育。蘿絲人美,擁有好幾千鎊的嫁妝,是有名望的年輕英國紳士都想追求的對象。但她那外放的靈魂卻害怕飽受羈絆的生活。   她熱愛歌唱,夢想有一天能成為科芬園皇家歌劇公司的一員,但她也知道對一個擁有高貴身分的年輕女性而言,這是「離經叛道」的。父母只准她接受歌唱訓練,請了英國最好的聲樂老師來教導。沒多久,她就唱得極為動聽,但只限在家裡的社交聚會上獻唱。她背下所有名角的橋段,把著名的女中音當成偶像,從沒錯過歌劇院任何一場演出。她對自己被關在家裡這件事大為惱怒,但她的父母都確信這種情緒會過去──一個有地位的男子會把她所有不正經的喜好一掃而光。   然後那個猶太人出現了。   韋伯.福爾摩斯是個天才。化學是他的特長,各種科學奧祕只消他動動腦子就能解開。其中,鳥類學最讓他著迷。他熱愛飛行的力量,只是身為貧窮猶太移民的兒子,一個來自東歐的德系猶太人不可能和飛行扯上關係。韋伯的父親把家族的姓改為福爾摩斯【註:福爾摩斯(Holmes)音近似homes,意為家鄉;此處指韋伯的父親用名字來表示英國是他的家鄉。】,好讓英國人覺得親切,也藉此宣示他對英國的忠貞。   他替兒子取名韋伯佛斯,以紀念信奉種族平等的偉大英國信仰家,並對他說:「這不是普通名字──這名字代表你,你應該感到驕傲。」他每天帶兒子走路上猶太自由學校,敦促他贏得學業上的最高榮譽。但這並不夠。韋伯雖然天資聰穎,但接受更高等教育的路途仍然不通,無法真正有所成就。韋伯年輕時的一八四〇年代,像他這個種族和社會地位的人還不准進入牛津和劍橋等優良學府。   不過,這個年輕人仍在尋找機會。他在倫敦大學院這所缺乏悠久歷史的市區學院裡找到方向,在他優異的學生生涯即將結束之際,他也成為這所學院的培訓教師。   福爾摩斯教授。他經常把這幾個字寫在碎紙上面,邊看邊笑。   然後一切都變了。   一位景仰他優異能力的友人帶他上歌劇院。他不經意從座位上抬頭,望向最近一個觀演臺,看到了她。頭頂上方的她在散發微光的白色包廂裡,一頭閃動的金髮和一對發亮的藍眼睛,羅西尼《賊鵲序曲》中那宏亮的小提琴樂聲,完全襯托出她的美。她獨自無聲地唱出每個字,幻想在舞臺上的是自己。   他忍不住一直望著她。不知怎麼地,她也察覺到他的目光,沒多久就看到這位膚色黝黑、有著一頭深色頭髮和眼眸的男人,渾身散發出智慧、溫柔和善良氣息。她熱愛自由的靈魂就這樣飄向了他。   ※※※   「只要你肯試著上學,一定會有優異的成績。校長都要請你當小老師了。」   夏洛克拋開天馬行空的思緒。他母親還在說話。   「如果你不想上學,就該去幹活。」他父親難過地說:「你明知道我們好不容易才攢到你的學費,大多數的孩子還沒到你這年紀就輟學了。」   「我會……」他結巴起來。「我會去上學的,明天就去。」   蘿絲把帽子放在小窗下方的鉤子上,窗上沾了煤灰,面對著那條巷子。她轉身,雙手握拳插腰,拳頭下方是棉質長洋裝破舊的皺摺。洋裝鬆垮垮地掛在她身上,下方沒有任何時髦的裙襯將衣服撐蓬。她的金髮中夾雜了幾絲白髮。她伸手捧住夏洛克的臉,注視著他的眼睛,然後親親他。   「我去張羅東西吃。」   她都在傍晚時分才去逛市場,因為那時候的菜只要幾便士。她從菜籃裡取出幾根紅蘿蔔和一顆洋蔥、半條麵包和兩顆表皮有黑點的馬鈴薯。她把食材放在房間中央用來準備餐點的一張小木桌上,等切洗好後再放到火上燉。   韋伯把外套掛上另一個鉤子,解開領帶,一臉疲憊。雖然他總想樂觀看待一切,但想擠出笑容的時候,那雙深色的眼睛卻經常背叛他。他從口袋取出眼鏡,在兒子身邊坐下,伸手拿書。書架上有幾十本書,《英國鳥類》和《鳥類的飛行》向來是最熟悉的兩本。他一定已經看過上百次了,卻總是忍不住一看再看。大多數人傍晚會去附近街上的酒館喝酒,韋伯對那些小酒館卻不感興趣。他只想跟著鳥兒一起飛進天空。   夏洛克一語不發地坐在他身邊,因為逃學感到愧疚,但想到要回去上學又覺得矛盾。他的思緒還在很遠的地方,想著他父母在歌劇院命定的相遇,那場造就他卻也毀掉他的相遇……   ※※※   那天晚上的最後一曲表演結束後,年輕的猶太青年慢慢離開,而那位尊貴的年輕淑女則從椅子上匆匆起身,急著想把羅西尼這段最新的精彩表演告訴家人。一個悠閒地走出大門,又轉身想記住方才體驗到的奢華;另一個則衝出來想找馬車。兩人撞個滿懷,他伸臂扶住她……   之後,男方的父母大感恐慌,女方的父母則大發雷霆。他們告訴她,門不當戶不對,她忘記自己的出身,薛靈佛德家沒有人會嫁給猶太人。   這對年輕情侶飽受威脅。   他們私奔到蘇格蘭後,就跟家人斷了聯繫。蘿絲的父母跟她斷絕親子關係,而韋伯在大學的授課機會也跟他解過的科學問題一樣,神祕地消失了。   於是他們搬到泰晤士河以南的南華克區,住進帽子店樓上的公寓。她成為沒有工作的外地猶太人之妻,教富裕家庭的小孩唱歌打零工;在入不敷出時,也在家裡接些縫補工作。韋伯原本可以在市區的小學教基礎科學,但倫敦大學院無論如何都不肯替他背書,提供他求職所需的「靠山」,因為他岳父有意要讓他不好過。於是,幾年來他就在家中教導幾個工人的兒子。後來更往南發展,在水晶宮公園找到一份工作,薪水比學校給的還低,但他卻很喜歡。他曾在水晶宮公園看過受過訓練的鳥兒成群結隊,做飛翔表演給觀眾看。公園需要一個有相關知識的人照顧園內上千隻的和平白鴿。   這對愛侶在貧困中相互扶持,靠的只有愛情。他們有三個小孩:梅克夫特在他們婚後八個月出生,夏洛克在七年多後出生,然後是凡爾蕾──小凡爾蕾還不到四歲就死了。   現在他們的長子已經離家,在一個地位不高的政府崗位工作,不太願意再回來。家裡只剩下他們那怪里怪氣的次子。由於蘿絲和韋伯負擔不起更好學校的費用,只勉強出得起公立學校的錢,因此夏洛克只能去上貧窮小孩上的貧民學校。   夏洛克愛他父母,卻厭恨他們給他的生活。他或許可以成為一個不一樣的人。   他討厭人與人之間相互對待的方式。偏見和犯罪為什麼總是和這座可怕、宏偉城市裡的黃霧一樣陰魂不散?   為什麼會有人在深夜的小巷子裡,謀殺一名妙齡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