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紅絲巾之謎

第5章 紅絲巾之謎         某天早晨,警探葛尼瑪按往常一樣的時間,從家裡走去警察局。走在普格里斯大街時,他注意到前面的一個男人舉止十分怪異。      雖然已經是十二月份,這個衣著襤褸的男人,仍然戴著頂破草帽,每隔五十到六十步,他便會蹲下,要麼是重新繫鞋帶,要麼是拾起手杖,要麼就是其他什麼事。每次,他都會從口袋拿出一小塊橘子皮,偷偷丟在人行道邊上。      沒人會注意這個,可能只是個人怪癖,或是鬧著玩,但觀察力敏銳過人的葛尼瑪不會對此無動於衷。只有查出事情隱藏的真相,他才會滿意,於是他開始跟蹤這個男人。      男人右轉走到大軍路上時,一個十二歲左右的小男孩沿著左邊的房子走著,葛尼瑪發現男人和小男孩在交換某種暗號。      走了二十幾公尺,男人蹲下撩起褲腳,一片橘子皮被遺留在他停下的地方。同一時間,小男孩也停下來,用一小截粉筆,在身邊的房子上畫了個十字,十字外面畫了個圓圈。      這兩人繼續走著,一分鐘後,他們又停了下來。男人撿起一個別針,丟下一塊橘子皮,小男孩馬上也在牆上畫了第二個十字,十字照樣畫在一個圓圈內。      警探暗自嘀咕,想著:      「見鬼!這是什麼意思……這兩個傢伙到底在圖謀什麼東西?」      這兩個傢伙繼續走過弗里德蘭大街和聖奧諾雷大街,他們的行動仍然被警探關注著。      可以說,兩人按照近乎規律的間隔,機械地進行著重複的動作。很明顯的,一方面,男人只有在選好要做標記的房子後才會丟橘子皮,而另一方面,小男孩只有在注意到同伴的信號時才會在這棟房子上做標記。      他確定兩者的行為有著相關性,而在警探看來,這奇怪的行為的確有著深意。      到了博沃廣場,男人猶豫了會兒。然後,他似乎下定決心,兩次撩起褲腳,又拍打了兩次。而小男孩則是坐在人行道邊上,在內務部守衛士兵的前面,畫了兩個被圓圈包圍的十字。      到了愛麗舍宮旁邊,也是同樣的儀式。只是在總統府站崗哨兵巡邏的人行道上,不是畫了兩個十字,而是三個。      「這是什麼意思?」葛尼瑪嘀咕著,激動的臉色都有點發白,每當出現神祕的情景時,他總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他那個死對頭羅蘋……      「這是什麼意思呢?」      差一點,他就想抓住這兩個傢伙,好好盤問一番,但以他的聰明還不至於幹出這樣的蠢事。橘子皮男人點燃了一支菸,而小男孩也拿出一支菸靠近他,裝出借火的樣子。      他們相互交談了幾句,突然小男孩遞給同伴一樣東西,而至少在警探看來,那像是一把放在槍套裡的手槍。他們一起湊近看這樣東西,接著男人接連六次轉身對著牆,一邊把手放進口袋,好像在給手槍裝子彈。      這件事完成後,他們立刻重新上路,在不引起注意的前提下,警探盡可能接近的尾隨他們來到了蘇瑞娜大街,看著他們走進一棟老房子的門廊裡。除了四樓和頂樓,這棟老房子的所有窗戶都緊緊關閉著。      他急忙跟著進了大門,穿過車道門庭,在一個大院子的盡頭,他注意到房子上面掛著一塊油漆行的招牌,左邊則是一座圍有外牆的樓梯。      他走上樓梯,一到二樓,便聽到樓上傳來激烈打鬥的吵雜聲,他急忙衝了上去。      當他來到頂樓平臺時,門是開著的,他走進去,豎起耳朵仔細辨別打鬥的聲音,然後衝向傳出聲音的房間,當他氣喘吁吁地站在房間門檻上時,吃驚地看到橘子皮男人和小男孩正用椅子敲打著地板。      就在這時,另一個人從隔壁房間走了出來,這是一個二十八到三十歲左右的年輕男子,留著修剪得很短的連髯鬍鬚,戴著眼鏡,穿著毛皮短上衣,看上去像是俄羅斯人。      「你好,葛尼瑪。」他說。      然後對他的兩個同伴說:      「非常感謝,親愛的朋友,這樣的結局正是我想要的,這是我承諾的報酬。」      他給了他們一張一百法郎的鈔票,把他們推出門去,然後把兩扇門都關了起來。      「向你道歉,我的老朋友。」他對葛尼瑪說:「我需要跟你談談……而且很急。」      他伸出手,看警探依然回不過神來,憤怒地幾乎要發瘋,他說道:      「你看上去還不明白……這一切已經很清楚了……我急需見你……懂了嗎?……」      接著裝作回應對方的抗議:      「別這樣,我的老朋友,不要自欺欺人了。如果我給你寫信或者打電話,你要麼是不來……要麼就會帶著整個警隊來。而我只想單獨見見你,所以就想到只要派這兩個傢伙和你碰碰面,讓他們一路上撒橘子皮,畫十字和圓圈,也就是給你指引出到這裡的路,就是這樣。咦?你看上去很吃驚。怎麼了?你認不出我嗎?也許要給你個提示?羅蘋……亞森·羅蘋……用腦子想想……這個名字不會讓你想起什麼嗎?」      「畜生。」葛尼瑪從牙縫裡蹦出兩個字。      羅蘋一臉遺憾,滿懷深情地說:      「你生氣了?是的,我從你眼睛裡看出來了……因為上次的杜格里瓦案件,是不是?我應該在那等著你來抓我?……見鬼,我當時怎麼就沒想到!我向你保證下次我一定……」      「混蛋。」葛尼瑪咬牙切齒道。      「我還以為這樣請你來你會很高興呢!我發誓真這麼想過:『這個老夥計葛尼瑪,我們都好久不見了,他應該會跳上來摟住我的脖子吧。』」      葛尼瑪依然一動也不動,似乎已經從震驚中恢復過來。他環顧四周,盯著羅蘋,擺明了在考慮要不要跳上去掐住他脖子,然後,他克制住自己,抓起一把椅子坐下,看來他決定要好好傾聽這個宿敵的談話。      「說吧。」葛尼瑪說:「別說廢話,我沒時間。」      「當然。」羅蘋說:「我們聊聊,沒有比這裡更安靜的地方了。這處老旅館是洛什羅日公爵的房產,他從不在這兒住,我租了這層,樓下則是租給一個油漆商。我還有好幾處類似的住處,都非常方便。在這兒,雖然我看上去像個俄羅斯爵爺,不過我使用的身分是是前公使尚·杜布列……你懂的,我選這個人滿為患的職業是為了不引起人們注意……」      「你跟我說這些幹什麼?」葛尼瑪打斷他的話。      「其實,我剛只是在閒聊……你很忙,真不好意思,我要說的事情不會很長……最多五分鐘……我開始進入正題了……來根菸?不要?很好,我也不抽。」      他也坐了下來,邊思忖著邊彈著桌上的鋼琴,然後開口說:      「一五九九年十月十七日,一個熱鬧的好日子……你有在聽嗎?……嗯,一五九九年十月十七日……總而言之,難道我們真的非要去回顧亨利四世統治時期,或者去翻閱新橋的編年史嗎?不,沒必要,我們不應該侷限於法國歷史。唔……我可能把你搞混了,其實你只需要知道,昨天晚上將近凌晨一點,一名船夫從這座新橋的左岸第一個橋拱下經過時,聽到有人從橋上丟下一樣東西,本來可能是打算丟到塞納河河底的,卻恰巧丟到這名船夫的船頭上面。獵狗吠叫著衝上前,當船夫快走到船頭時,他看到獵狗嘴裡叼著一份包著幾樣東西的報紙。他把這幾樣沒丟進水裡的東西收集起來,帶回自己房間,仔細地查看了一遍,結果相當驚人。而這個男人似乎與我的一位朋友有關係,他便把我叫去。所以今天早上,有人把我叫醒並告知我整件事情,還把撿到的東西交給我。看,就是這個。」      他把東西拿出來擺在桌上,先是一張報紙被撕碎的碎片,還有一個很大的水晶油墨水匣,盒蓋上綁著一截長長的細繩,然後是一小塊碎玻璃,接著是一個揉成一團的軟紙盒,還有一條鮮紅的絲綢,絲綢一端綁著同樣材質同樣顏色的流蘇。      「仔細看一下這些證物,老朋友。」羅蘋說,「當然,如果那隻笨狗沒把一部分東西咬爛的話,我們會更容易解開這個疑團。不過我想只要我們稍加思索,運用點智慧,應該就能夠解決了。這些不正是你最大的優點嗎?你說呢?」      葛尼瑪沒有反駁,他默默地承受著羅蘋的嘮叨,但是自尊卻逼迫他不做出答覆,哪怕是可能被當作同意或拒絕的點頭搖頭。      「我想我們的觀點應該完全一致。」羅蘋看上去並沒注意到警探的沉默,繼續說:「我用一句話總結一下這些瑣碎東西告訴我們的事情。昨天晚上,九點到十二點之間,一位打扮顯眼的小姐被人用刀刺傷,然後被一位穿著體面、戴著單片眼鏡的先生掐住喉嚨,活活勒死。這位男士是賽馬界人士,受害者剛和他一起吃了奶油夾心蛋糕和長形巧克力泡芙。」      羅蘋點了一根菸,抓住葛尼瑪的袖子說道:      「嗯!讓你目瞪口呆了,警探!你之前是不是認為我們這些門外漢對警察推理的技巧應該一竅不通。錯了,先生,羅蘋玩起這些推理就像小說中的偵探一樣高明。至於我推理的證據?非常明顯簡單。」      一邊展示一邊指著這些東西,他又說道:      「首先,昨天晚上九點過後(報紙碎片上有著昨天的日期,而且是份《晚報》;另外,你可以看這裡,報紙上還粘著一截黃色的繩子,這是用來郵寄訂閱的報刊雜誌用的,訂閱的報紙在晚上九點之後才會有人派送到住處。)因此,昨天晚上九點過後,一位穿著體面的先生(請注意,這塊玻璃碎片的邊沿有個單片眼鏡的小孔,而單片眼鏡主要是貴族用品。)一位穿著體面的先生走進一家麵包店(看這個形狀精緻的紙盒,裡面還能看到一點人們習慣放在奶油夾心蛋糕和長形巧克力泡芙裡的黃油。)      「這位單片眼鏡的先生帶著點心和這位年輕女士碰頭,她鮮紅的絲巾足以表現出她的打扮很顯眼。碰頭後,出於我們不知道的原因,他先刺了幾刀,然後用這條絲巾勒死了她。(眼鏡扶好仔細看,警探,你會看到,在絲巾上,有更深的紅色痕跡,這是擦拭刀的痕跡,那裡則是沾滿鮮血的雙手緊緊纏住布的痕跡。)凶案做完後,為了不在身後留下一絲痕跡,他從口袋裡拿出:一、他訂閱的報紙,留下的碎片看的出來是一份賽馬報紙,因為標題很明顯;二、一根繩子,應該是一條馬鞭上的細繩(這兩個細節可以證明,這位先生對賽馬很感興趣且自己有養馬,不是嗎?)眼鏡架在打鬥中弄碎了,於是他把單片眼鏡碎片收集起來,用剪刀剪破絲巾(看這些剪刀的切線),剪下絲巾弄髒的部分,其他的部分應該留在死者緊握的手中,再把麵包房的紙盒揉成一個球。他還放了其他作案工具,像剪刀,但是後來應該掉進塞納河底了。他把所有的東西都包在報紙裡,為了增加重量,用一根細繩綁住這塊水晶墨水匣,然後便溜走了。一會兒之後,包裹掉到了船夫的船上。就是這樣,唔,說得我口乾舌燥!你覺得如何?」      他緊緊盯著葛尼瑪,看自己一番話會對他產生什麼效果,但葛尼瑪依然保持沉默。      羅蘋開始笑了起來。      「基本上,你被嚇到了,不過你肯定也在奇怪:『有案子,為什麼這個死羅蘋要交給我,而不是自己留著,自己追捕兇手,查個水落石出?』這問題確實問得很好。我雖然很想自己解決,但是……事情總會有個但是:我沒時間。現在我的事情已經忙不過來,倫敦發生了一起劫案,洛桑也有一起,馬賽有一起兒童調包案,還得搶救一個被死神糾纏的年輕女子,這些案子都在手頭上。所以我就對自己說:『如果我把案子給我的葛尼瑪呢?現在案子已經解決一半了,他應該能順利結案。而且也會讓我欠他一個大人情!他肯定會好好露上一手的。』」      「於是我馬上行動,早上八點,我便打發橘子皮男士跟你見面,你上鉤了,九點鐘你就到這了。」      羅蘋站起來,身子微微傾向警探,雙眼直視著他,對他說:      「句號,結束啦,故事結束了。可能很快你就查出受害者……大概是某個芭蕾舞者,或是某個在咖啡館表演的歌手。另外,兇手有可能就住在新橋附近,大概是在河的左岸。最後,你需要當作證據的東西都在這裡,我當作禮物送給你。幹活吧,我只留著這條絲巾,如果你需要將這個絲巾組合起來時,把另外一條給我,就是警察的正義之手從受害者脖子上取回的那條。一個月之後交給我,就在今天,也就是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你一定能找到我的,不要擔心,我剛說的一切都是真的,好友,我向你保證,絕不是惡作劇。準備行動吧!啊!順道一提,有個細節很重要,當你要抓這個單片眼鏡男人時,小心點,他是左撇子。再見了,老夥伴,祝你好運!」      羅蘋旋即轉身,來到門口,打開門,在葛尼瑪做出決定前便無影無蹤了。警探一下子跳了起來,快步向前,但他很快注意到門的把手無法轉動,他不瞭解是何種構造,但他需要十分鐘來拆開這把鎖,然後再花十分鐘去拆開前廳的鎖。當葛尼瑪由四樓衝下時,他已經完全沒希望再看到羅蘋的蹤跡了。      況且,他也不想再碰上羅蘋,羅蘋總給他一種奇怪、複雜的感覺,摻雜著些許害怕、怨恨,和某種自已不能欣賞的特質,他還有著某種模糊的預感,無論自己多麼努力,多麼堅持不懈地追查,也不可能和這個對手媲美。他出於責任和自尊追捕他,卻總是怕被這個令人生畏的騙術家欺騙,怕在隨時準備嘲笑他出錯的公眾面前被他戲弄。      尤其是這個絲巾的故事實在令人起疑,從各方面來說,當然,這個故事很有意思,但是,又有多少真實性呢!羅蘋的陳述表面看起來很有邏輯,但能夠接受嚴格的檢視嗎?      「不。」葛尼瑪對自己說:「這不過是個玩笑……一堆沒有任何根據的空想和假設,我不會因為這樣就採取行動的。」      當他來到奧費佛爾河堤三十六號上的巴黎警察總部時,他已經完全下定決心當這件事沒有發生過,不把它當一回事。      他上樓來到辦公室,他的同事對他說:      「你見到局長了嗎?」      「沒有。」      「他剛才找過你。」      「啊?」      「沒錯,快去見他。」      「在哪?」      「伯爾尼街……昨天晚上發生了一起謀殺案……」      「啊!死者是誰?」      「我不太清楚……我猜大概是咖啡館裡表演的歌手。」      葛尼瑪嘀咕道:      「見鬼!……」      二十分鐘後,他走出地鐵,朝伯爾尼街走去。      死者在戲劇界的別名叫做「藍寶石珍妮」,在三樓有一間簡陋的公寓。由一名警員領著,警探先是穿過兩間房間,最後來到臥室,一名負責調查的檢察官,警察局長帝杜伊還有一名法醫早已在現場。      第一眼看去,葛尼瑪打了個哆嗦。他發現,在長沙發上躺著的那位已經死去的年輕女士的雙手緊緊纏住一截紅色絲巾!裸露在弧形上衣外面的肩膀上有兩處傷口的痕跡,傷口周圍的血漬已經凝固。面部抽搐,近乎發黑,殘留著發狂似的驚恐表情。      剛剛做完檢查,法醫說道:      「初步檢查的結果很明顯,死者先是被匕首刺了兩刀,然後被掐死,很明顯是窒息死亡。」      「見鬼!」葛尼瑪暗自又嘀咕,他想到羅蘋說的話,談到的這次罪行……      檢察官反駁道:      「但是脖子上沒有手的勒痕。」      「是勒死沒錯。」法醫宣告:「兇手可能是用死者戴的絲巾將其勒死,但絲巾現在只剩下死者自衛時雙手緊緊抓住的這部分。」      檢察官說:「但是,為什麼只剩下這部分?其他的到哪去了?」      「其他的,也許沾到了血跡,被兇手帶走了,可以清楚看出用剪刀匆忙剪破的痕跡。」      「見鬼!」葛尼瑪第三次暗自在齒縫間嘀咕道:「這個畜生羅蘋好像親眼看到一樣。」      「那犯罪動機呢?」檢察官問道:「鎖是被撬開的,衣櫥翻得亂七八糟,你有什麼看法嗎,局長?」      局長回答道:      「依據女僕的供詞,我能提出一個假設。死者的歌唱才華非常平庸,但卻因美貌聞名。兩年前,她從俄羅斯的一次旅行歸來時,帶回來一顆好像是宮廷大人物送給她的藍寶石。也就是從這天起,人們稱她為藍寶石珍妮。她對這個禮物非常得意,但出於謹慎並不佩戴,我們能假設藍寶石被竊就是犯罪動機嗎?」      「女僕知道放藍寶石的地方嗎?」      「不,沒人知道,而這間房間的一片狼籍證明兇手也不知道在哪。」      「我們再去問問女僕。」檢察官說道。      帝杜伊局長把葛尼瑪拉到一旁,對他說:      「你看起來很怪,葛尼瑪,怎麼了?你在懷疑什麼嗎?」      「完全沒有,局長。」      「真糟糕,我們局裡需要一次大動作的搜查,已經有幾起像這樣的案子都沒找到兇手,這次我們必須迅速找出真凶。」      「這很困難,局長。」      「再困難都必須找到兇手,聽我說,葛尼瑪。據女僕說,藍寶石珍妮的生活非常規律,一個月以來,每天表演結束後,大概十點半左右,她都會跟一位男士碰面,一直到午夜。『這是一個上流社會的男人,他要娶我。』藍寶石珍妮這樣宣稱。另外,這個上流社會的男人非常小心翼翼,每次經過門房住處時,總是將衣領豎起,帽沿壓低,不讓人看見。而藍寶石珍妮,在他來訪之前總會將女僕支開,我們必須找到這個人。」      「他沒有留下什麼線索嗎?」      「沒有,顯然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很厲害的傢伙,他精心準備了這次的犯罪,沒有留下任何會被逮捕的證據,抓住他我們就聲名大噪了。全靠你了,葛尼瑪。」      「啊!你全指望我,局長。」警探回答:「好吧,再說吧……再說吧……我不是不行……只是……」      他看上去很緊張,他的不安讓帝杜伊局長很震驚。      「只是。」葛尼瑪繼續說:「只是我向你保證……你聽著,局長,我向你保證……」      「你向我保證什麼?」      「沒什麼……我們之後再說,局長,之後再說……」      只有走到外面時,葛尼瑪才說出了一次完整的一句話,他跺了跺腳,用最強烈氣憤的聲音,高聲說:      「只是,我在上帝面前發誓,我將用我自己的方法逮捕兇手,絕不用那個壞蛋給我的任何資訊。啊!絕不,那個混蛋……」      他咒罵著羅蘋,氣憤自己被捲入這個案子,但已經下了決心要將它調查清楚。他漫無目的地走在街上,頭腦一片混亂,他努力想在腦子裡整理出一點頭緒,想從散亂的事情中找出被大家忽略的、羅蘋沒有懷疑到的一點小細節來,讓他能夠成功破案。      在一家酒館裡迅速吃完晚飯後,他接著繼續散步,突然他停了下來,大吃一驚,不知所措,因為他走進了羅蘋幾個小時前引他進來的那棟房子的門裡。一種比意志力更強大的力量又把他引回這裡,問題的解決方法就在這裡,這裡有事實的所有真相。不管他做什麼,羅蘋的論述總是如此清楚,推理總是如此精確,這種奇跡般的預言又總是擾亂人心,他只能在這個敵人丟下案子的地方重新做起。      他不再猶豫,走上了四樓,公寓的門開著,裡面的證物沒人動過,他將證物帶著離開。      這時他開始推理,但可以說,他是在不得不服從羅蘋大師的推理下行動。      假設兇手住在新橋附近的話,那就需要在這座橋通往伯爾尼街的沿路上找到那家賣那些糕點,且夜間有營業的麵包店。沒找多久,在聖拉薩火車站附近,一個麵包店櫥窗擺放著與他手上拿著的相同材質、相同形狀的紙盒。裡面的一位服務生回想起昨天晚上接待過一位藏在毛皮大衣領子後面的先生,而且她看到了他的單片眼鏡。      「看,已經確定了,第一個線索。」葛尼瑪想著:「我們的先生戴著單片眼鏡。」      接著,他將報紙的所有碎片拼起來,拿給一位報商看,他很輕易認出這是《賽馬畫報》。很快他便來到《賽馬畫報》辦公室,要了一份訂閱者名單。在這份名單上,他找出了所有住在新橋附近地區的住戶,而既然羅蘋說過是在河的左岸,他便挑出了住在塞納河左岸的住戶姓名和住址。      隨後他回到警局召集了六、七個警員,詳細指示後,將他們分派出去。      晚上七點鐘時,最後一名手下回來向他報告了好消息,一位《賽馬畫報》的用戶普瑞瓦先生住在奧古斯丁河岸的公寓裡。昨天晚上,他穿著一件毛皮大衣,手裡拿著從門房那裡拿來的信件和《賽馬畫報》離開,回來時已經是午夜。      這位普瑞瓦先生戴著副單片眼鏡,他是賽馬場的常客,自己養了幾匹馬騎,偶爾拿來出租。      調查如此迅速,結果和羅蘋的指示如此吻合,以致於葛尼瑪在聽警員彙報時都心神不寧。再一次,他又領教到羅蘋擁有的神奇力量,在他所經歷的人生中,他從未遇見這樣一位有著如此敏銳、靈敏頭腦的先知。      他找到帝杜伊局長。      「一切都準備好了,局長,你有逮捕令嗎?」      「什麼?」      「我說一切都準備好了,可以進行逮捕了,局長。」      「你知道誰殺了藍寶石珍妮?」      「是的。」      「怎麼回事?請解釋一下。」      葛尼瑪有點遲疑,臉微微發紅,但是他還是回答道:      「一次偶然,局長。兇手把所有能證明他犯案的證據丟進塞納河裡,包裹裡的一部分東西被人撿到,交給了我。」      「誰撿到的?」      「一個害怕報復、不願說出姓名的船夫,而我有了所有必要的線索,案子就很簡單了。」      然後警探講述了他如何破的案。      「你把這叫做偶然!」帝杜伊局長喊道:「你還說這個案子很簡單!這可是你打的一次漂亮勝仗,你自己把它辦完吧,我親愛的葛尼瑪,還有,小心點。」      葛尼瑪也很急於結束這個案子,他來到奧古斯丁河岸上,將手下們分派在房子四周。詢問門房太太後,她表示這個房客正在外面用餐,但是他總是會規律地在晚飯後回到家。      還沒到九點時,她探出窗戶,通知葛尼瑪,葛尼瑪立刻輕輕吹出一聲口哨。一位戴著高聳帽子、裹在毛皮大衣裡的先生走在塞納河的人行道上,他穿過馬路,朝房子走來。      葛尼瑪走上前:      「你是普瑞瓦先生嗎?」      「是的,你是?……」      他沒來得及說完,看到從暗處走出來的人,普瑞瓦快速後退到牆角,正對著對手們,他背靠著地下室一家窗戶緊閉的商店大門。      「往後退。」他喊道:「我不認識你們。」      他右手揮舞著一根厚重的手杖,而左手則在身後摸索著,似乎想開門。      葛尼瑪感覺他能從那裡通過某個祕道逃走。      「上,」他邊說邊衝上前,「……沒錯,你被捕了……投降吧。」      但是當他抓住普瑞瓦的手杖時,葛尼瑪忽然想起羅蘋的警告:普瑞瓦是左撇子。那麼他左手找的其實是手槍。      警探趕緊低下身子,他看到對方迅速掏出手槍,兩身槍響迴蕩在空中,沒有人中彈。      幾秒鐘後,普瑞瓦下巴被搶托狠狠敲了一下,倒在地上,九點鐘時,他便被押送到拘留所。      葛尼瑪在那時已經小有名氣。他用如此簡單的方法如此快速地抓住兇手,警方也迫不及待地到處宣傳,這讓他很快聲名大噪。人們隨即將普瑞瓦安上其他未偵破案件的罪名,而各方報紙亦忙不迭地稱讚葛尼瑪的本領。      案件一開始進行地很順利,首先,人們注意到普瑞瓦的真名是湯姆斯·德若克,之前就有過案底。另外,在他家搜查之後,雖然沒有發現新的物證,卻發現和用來捆綁包裹一樣的一團繩子,和一把能造成死者類似傷口的匕首。      然後,第八天時,一切發生了變化。普瑞瓦在此時拒絕回答一切問題,他在律師支持下提出了一個非常確切的不在場證明:案發當晚,他在「瘋狂的牧羊女」夜總會。      而人們確實在他的煙盒中發現一張寫著當天日期的座位票券和一張節目單。      「精心準備的不在場證明。」檢察官反駁。      「提出證明啊。」普瑞瓦回答。      雙方你來我往,麵包店的小姐覺得認出了這位單片眼鏡男士,伯爾尼街的門房太太也覺得認出這位經常拜訪藍寶石珍妮的先生,但是沒有人敢真的肯定是他。      這樣一來,審訊沒有得出任何確鑿的證據,沒有一項有力的證據能夠提出訴訟。      檢察官把葛尼瑪找來,告訴他自己面臨的尷尬處境。      「我不能再繼續下一步了,缺乏控告的證據。」      「但是,你也知道,檢察官先生!如果普瑞瓦是無辜的,他在警方抓他時就不會抵抗了。」      「他宣稱以為自己遭到襲擊,他還說自己從來沒有見過藍寶石珍妮,而我們也確實沒有找到能使他啞口無言的證人。再加上,假設藍寶石真的被盜了,但我們在他家也沒有任何發現。」      「也許還有其他地方還沒找。」葛尼瑪反駁。      「是的,但這不能成為他的控告罪名,你知道我們現在需要什麼嗎,葛尼瑪,最重要的證據是絲巾的其他部分。」      「其他部分?」      「是的,因為很明顯的,兇手把它帶走是因為絲巾上有手指的血印。」      葛尼瑪沒有回答,幾天以來,他知道整個案件最終只有這個解決辦法,不可能找到其他的證據。只有找到絲巾,普瑞瓦的罪名才能確定,或者說,葛尼瑪目前的處境是必須讓普瑞瓦罪行成立,他負責此次的逮捕,並因此聲名遠揚,被稱讚為最令罪犯生畏的對手,如果普瑞瓦被釋放,他毫無疑問將淪為笑柄。      不幸的是,唯一的不可缺少的證據現在在羅蘋的口袋,他要如何得到呢?      葛尼瑪竭盡全力進行調查,重新查看案件,花了無數個不眠之夜挖掘伯爾尼街上的祕密,他努力模擬普瑞瓦的生活,出動了十名警員尋找失蹤的藍寶石,但一切都只是徒勞無功。      十二月二十七日,檢察官在法院走廊上叫住了他。      「葛尼瑪先生,有沒有新的發現?」      「沒有,檢察官先生。」      「既然這樣,我只能放棄這個案件。」      「請再給我一天時間。」      「為什麼?我們需要的是絲巾的另一半,你有嗎?」      「我明天就能拿到。」      「明天?」      「是的,但是請把你手上的那塊交給我。」      「要做什麼用呢?」      「這樣我才能向你保證還你一條完整的絲巾。」      「一言為定。」      葛尼瑪走進檢察官辦公室,出來時,手上拿著半截絲巾。      「他媽的!」他嘟囔:「是的,我會拿到絲巾當作證據,我肯定會……只要羅蘋膽敢前來赴約。」      實際上,他並不懷疑羅蘋有這個膽量,只是,確切地說,這讓他很惱怒。為什麼羅蘋想要這次會面?他這樣做有什麼意圖?      他憂心忡忡,滿腔的仇恨,憤怒讓他近乎發狂。他決定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不僅僅為了避免落入對方的陷阱,更為了不錯過這個逮住對手的大好機會。明天就是十二月二十八日,羅蘋約定的日子,在徹夜研究了蘇瑞娜大街上那家舊旅館後,他確信整棟樓只有大門一個出入口。他已經通知手下們和他一起到現場,在那裡將展開一次抓補行動。      他將手下安插在一家咖啡館,指令已經下達,如果他出現在四樓的窗戶旁,或者他一個小時後仍然沒有出現,警員們就會包圍房子,逮捕從裡面出來的任何人。      警探檢查手槍良好,確保能從口袋輕易掏出後,他便走上樓。      他大吃一驚地看到所有的東西和他走時仍然一樣,門大大敞開,鎖被撬壞。主臥室的窗戶正對著大街,他走進其他幾間房間,沒有一個人。      「羅蘋先生害怕了。」他低聲說,夾雜著一絲心安。      「你真笨!」一個聲音在他身後響起。      轉過身後,他看到一個穿著長長的油漆工夾克衫的老人站在門口。      「別找了。」那人說:「是我,羅蘋。我今天早上就在樓下的油漆商那工作,現在是用餐時間,我就上來了。」      他微笑地看著葛尼瑪,喊道:      「真是的!老夥伴,在這種討厭的時間還得跟你見面,就算拿你十年的生活來換我都不幹,但是我太喜歡你了!專家,你怎麼想?我對這案子推理得正確嗎?都在我的預料之內嗎?絲巾的祕密也被我看透了嗎?我不會說我的推理中沒有漏洞,整個推理不是沒有缺少幾個環節……但是這實在是智慧的傑作!多棒的案情推理,葛尼瑪!對所發生事情的預言,對發現案件到你來這裡尋找證據的預言,一切都太準啦!多麼完美的猜測!你有帶來絲巾嗎?」      「是的,一半,你有另一半嗎?」      「瞧,在這,把它們拼起來吧。」      他們把兩截絲巾放在桌上,剪刀剪開的缺口完美地吻合,顏色也完全一樣。      「但我猜,」羅蘋說:「你來這裡不只是為了這個,你感興趣的是看看上面的血跡,跟我來,葛尼瑪,這裡光線不夠。」      他們來到隔壁靠近院子的房間,這裡更明亮,羅蘋把絲巾貼在玻璃窗上。      「看。」邊說他邊讓到一旁。      警探激動地顫抖起來。上面可以清楚地看到五個手指的痕跡和手掌的印痕。這個證據無可辯駁,兇手用沾滿鮮血的手抓著絲巾,用絲巾勒住脖子,也就是這隻手攻擊了藍寶石珍妮。      羅蘋強調:      「而且這是一隻左手手印,就像你所看到的,所以我提出的警告也就不值得奇怪。因為我可以接受你承認我是一個聰明人,我的好朋友,我不希望你把我當成裝神弄鬼的巫師。」      葛尼瑪急忙把那截絲巾放進口袋,羅蘋沒有拒絕。      「是的,老夥伴,這是給你的,看到你開心,我也非常開心!你看,這一切都不是陷阱……只是熱心幫忙……同志之間、朋友之間的幫忙……而且,我向你坦白,是的,我想看檢查一下另外一截絲巾……警方那塊……別擔心,我只是出於好奇,我會還給你……只要一秒鐘。」      當葛尼瑪漫不經心地聽他說話時,他也假裝隨意地玩弄著另一半絲巾頭的流蘇。      「太精緻了,女人們的細活!你注意到調查中的細節了嗎?藍寶石珍妮心靈手巧,她自己縫製帽子和裙子。這絲巾絕對也是她自己做的……其實,我從第一天起就注意到這點。出於我好奇的本性,我很榮幸告訴你,你剛拿走的絲巾我已經非常仔細地研究過,在流蘇裡面,我找到了一塊小小的聖牌,這位可憐的小姐放在那裡當作護身符。令人吃驚的細節,不是嗎,葛尼瑪?一個慈悲聖母的小雕像。」      警探非常吃驚,但眼睛依然一刻不離。羅蘋繼續說:      「那麼,我對自己說:找到另一截絲巾應該也很有意思,也就是警察在死者脖子上發現的那一截!因為,我終於拿到手的這一截,也綁著一個流蘇……那麼我想如果裡面也藏著小東西,那麼藏的應該是……看,我的好朋友,做得多麼精緻!但不複雜!只要拿紅色細線捲繞著空心的橄欖核編織就可以,在中間留一個小小的空隙,小空間,當然要很窄,但是卻足以放進一個聖牌,或者其他東西……一個首飾……一塊藍寶石……」      就在這時,他把絲綢線捲打開,在橄欖核空心處,他用食指和中指夾出一塊漂亮的藍色石頭,色澤純正,形狀完美。      「嘿,我剛說什麼了,我的好朋友?」      他抬起頭,警探臉色蒼白,眼神迷茫,看上去嚇傻了,直勾勾地看著他眼前發光的寶石,他最後終於明白了羅蘋的陰謀。      「畜生!」他低聲說,又像第一次見面時一樣開始辱罵。      兩個男人面對面直直地站著。      「給我。」警探說。      羅蘋遞給他絲巾。      「還有藍寶石。」葛尼瑪命令道。      「笨蛋。」      「給我,否則……」      「否則什麼,笨蛋?」羅蘋大聲說,「啊!你不會以為我把案子給你卻不求回報吧?」      「給我!」      「你把我當傻瓜嗎?怎麼!四個星期以來我讓你像獵狗一樣到處奔跑,你以為……你看,葛尼瑪,我只花了一點功夫……明白了吧,四個星期以來,你只是一隻狗……被我使喚著『葛尼瑪,拿來……給先生拿來……啊!爸爸的好狗……』這下你知道白忙一場啦?」      壓抑胸中快要噴發出的怒火,葛尼瑪現在只想著一件事,呼叫警員們。但是因為他現在所在的房間面對的是另一面的院子,因此他開始慢慢移動,想要退後到門口,到時他就能打開門,衝到隔壁打破窗子集合警察。      羅蘋繼續說:「你和其他人一樣,都沒有一點腦子!從你們拿到絲巾那刻起,就沒有一個人有一丁點念頭去摸一摸,沒有一個人去想想為什麼這個可憐的小姐要死死抓住絲巾。沒有一個人!你們做事情都是在碰運氣,完全不會思考,沒有一點主見。」      警探已經達到自己目的,就在羅蘋稍微離他遠一點的瞬間,他轉過身抓住門把手,但是他禁不住咒罵——把手紋絲不動。      羅蘋放聲大笑。      「這個!甚至連這個你都沒有想到!你給我佈下圈套,卻沒想到我早就發覺了……你就這樣乖乖跟來這個房間,也不想想我是不是故意讓你過來這裡,你竟然也忘記這裡的房間鎖都有特別的機關!現在,老實講,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我還有什麼要說?……」葛尼瑪漫不經心地說。      突然,他掏出手槍,瞄準對方。      「舉起手來!」他喊道。      羅蘋站在他面前,聳聳肩膀。      「盡說蠢話。」      「舉起手來,我再說一遍。」      「蠢話,你的槍用不了。」      「什麼?」      「你的老僕人,卡特琳娜小姐是我的人,今天早上你在喝咖啡牛奶的時候,她已經把槍裡的火藥給浸濕了。」      葛尼瑪怒氣衝衝,收起手槍,撲向羅蘋。      「然後呢?」羅蘋一邊利索地抓住對方踢向他大腿的腳,一邊說。      兩人的衣服幾乎就要碰到,雙方挑釁的眼神就像兩個即將動手的敵人一樣。      然而,他們並沒有打起來,葛尼瑪一想到過去的打鬥,這次打鬥就變得毫無意義。想到之前所有的失敗,無數次徒勞的攻擊,每次羅蘋總能迅如閃電地回擊,葛尼瑪一動也不動,他感到自己什麼都做不了。羅蘋力大如牛,有什麼用呢?      「這樣就對了。」羅蘋用一種友好的語氣說:「最好待著別動,另外,我的老朋友,好好想想這次冒險所帶給你的名聲,並且隨之而來的大有希望的晉升,還有因此才有的幸福晚年。你難道還會想再多加藍寶石及可憐羅蘋的腦袋!這不公平,別忘了羅蘋救了你的命。是的,先生!是誰在這裡告訴你普瑞瓦是個左撇子?……你就是這樣感謝我的嗎?這很不好,葛尼瑪。是的,你讓我很難過。」      就這樣,羅蘋閒聊著,耍了和葛尼瑪一樣的伎倆,他走到了門口。      意識到敵人就要從身邊溜走,葛尼瑪想要擋住去路,腹部卻被羅蘋用頭一頂,把他撞到了牆那邊。      羅蘋輕鬆弄開鎖的彈簧,轉動把手,打開門,三個動作後便大笑著離開了。      二十分鐘後,當葛尼瑪終於和自己人接頭時,其中一個警員對他說:      「有一個油漆工從房子裡出來,他和他其他同事一樣吃飯回來,他交給我一封信。對我說:『把這給你們老闆。』我問給哪個老闆時,他已經走遠了,我猜應該是給你的。」      「拿來。」      葛尼瑪打開信,信是在匆忙之下用鉛筆潦草寫的,內容如下:      我親愛的朋友,這封信是要告誡你不要過於輕信他人。當某人告訴你槍裡的火藥被浸濕時,不論你多麼信任此人,就算是亞森·羅蘋說的,也不要上當。先開槍再說,如果某人被擊倒在地,你就能證明:第一,子彈沒有浸濕;第二,老卡特琳娜小姐是最忠實的女僕。      希望我以後有這個榮幸能認識她,我親愛的朋友,請接受你真誠的朋友最誠摯的問候。      亞森·羅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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