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幕)


第3章 (第三幕) 沒有一切會恆久不變,就連不快樂的童年也一樣。 多年過去了,這小孩慢慢茁壯,隨著年紀增長,象徵長大成人的各種賀爾蒙狂潮在各個特殊之處爆發。 需要刮鬍子的需求,已經困擾他好幾個月之久。他一臉沮喪盯著鏡中越來越長的鬍子,隱約覺得學習刮鬍子是某種男性成年禮的古老儀式──父子之間的一種連結時刻,啟動男孩轉為男人的過程。一想到要與自己的父親一起經歷這樣的儀式,就讓他好想吐。 這孩子決心要避免尷尬,所以偷偷溜到附近雜貨店買了剃刀與刮鬍泡──他把它們當成了色情刊物一樣、藏在自己的床邊桌抽屜裡面。 他允許自己向父親提一個問題就好,他覺得這已經算是無傷大雅了吧。 「要怎麼樣才不會割傷自己?」他態度隨性,「我的意思是,你在刮鬍子的時候──會先確認剃刀不要太鋒利嗎?」 他父親瞄了他一眼,滿是憎惡,「鈍刀才會割傷你,不是銳刀,白痴。」 那段話終結了他們的對談。所以,在那個網際網路還沒有降臨、無其他求援方式的時代,這小孩偷偷摸摸把刮鬍泡與剃刀帶入浴室,透過不斷的嘗試與血淋淋的錯誤,他靠自學的方式成為男人。 那次事件過沒多久,就在十七歲生日的幾天之後,他離家出走。 他到了倫敦,宛若迪克.惠廷頓一樣,追求名聲與財富。 這小孩想要當演員。他以為自己只需要隨便參加一場刊登在《舞台》雜誌後頁的素人海選會試鏡,然後,就會有人發掘他,讓他一躍成為新星,但其實並非如此。 現在回顧過往,很容易就可以看出為什麼。其實他不是很優秀的演員,太扭捏做作,相貌也不夠英俊出眾,他外表頹廢,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也變得越來越邋遢。 他當時並沒有能力看出這一點。要是有辦法的話,他搞不好會吞下自尊,夾著尾巴回家──最後也不會那麼悲傷。 結果,這孩子卻向自己保證,成功馬上就要到來,他只需要再堅持一段時間,如此而已。 很不幸,過沒多久之後,他就花光了本來就寥寥可數的錢。現在他身無分文,他本來一直住在國王十字區的青年旅館,如今也被踢了出來。 就在那個時候,狀況變得惡劣,急轉直下。 你一定萬萬想不到,現在那裡已經仕紳化,變得乾乾淨淨──光潔的不鏽鋼與裸露的紅磚──不過,那個時候的國王十字區骯髒齷齪。惡濁之地,充滿了危險──是狄更斯筆下的底層社會,住在那裡的人都是毒販、妓女,以及流浪孩童。 現在,一想起他一個人住在那裡,幾乎沒有任何謀生能力,不禁讓我一陣顫抖。 他窮困潦倒,睡在公園長椅,最後,命運翻轉,在某個暴風雨之夜,他在尤斯頓墓園找到了庇護所。 他爬牆進入墓園,找尋避難之地,最後在教會的側邊發現了某個防空洞──在地底挖鑿的水泥空間──空間寬敞,兩三個人舒服躺在那裡不成問題。嗯,窩在空曠穴室的舒適度之極致──因為它的功能本來就只是躲藏而已。不過,它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護,對這孩子來說,這是一種小小的奇蹟。 在那個時候,他的精神狀態有點不太穩定。他餓壞了,恐懼,陷入恐慌,覺得自己與世界相隔越來越遠。他覺得自己好骯髒,好臭──事實應該也是如此──而且他不想要與人太過親近。 不過,他已經陷入絕境,所以他為了錢做出…… 不行,我不能寫出那一段。 抱歉,我不是故意靦腆。我想你一定也有根本不想對我說出口的事,每一個人都有一兩個不為人知的秘密,這應該就是我的罩門了。 他第一次做的時候,陷入完全解離狀態,覺得腦袋一片空白,彷彿那是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 第二次更慘,所以他閉上雙眼,心中想的是那個住在教會階梯、對著來往路人狂吼、叫他們趕緊投入耶穌懷抱的女瘋子。他想像自己投入了耶穌的懷抱,得到了拯救。不過,也不知道為什麼,得到救贖還是感覺相當遙遠。 事後,這孩子覺得崩潰又恐懼,整夜沒睡,到了一大清早的時候,抓著咖啡杯,窩在尤斯頓車站,盡量不要去思考,不要去感受。 他呆坐在那裡,度過了早晨的尖峰時段──被通勤族的人海視為無物的憂鬱流浪兒。他默默倒數,等待酒吧開門,讓他可以好好喝一杯。 終於,馬路對面那間昏暗酒吧開了,為迷失與喪志者提供庇護所。 這小孩進去,坐在吧檯,掏出現金買伏特加──仔細想想,這是他第一次嘗試伏特加。他一口喝光光,喉嚨燒灼感害他面色扭曲。 然後,他聽到吧檯尾端傳來嘶啞的人聲,「像你這麼可愛的小傢伙,待在這種鬼地方要做什麼?」 如今回顧過往,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賜予他的讃美。 孩子抬頭,是芭芭拉.威斯特。滿臉皺紋的老女人,染紅的髮色,睫毛膏塗得超濃。他從來沒見過這麼邪惡又犀利的雙眸,穿透力十足、才氣洋溢、也令人恐懼。 芭芭拉哈哈大笑,很獨特的笑,低沉的咯咯聲響。他發現她動不動就狂笑,大部分都是配合她自己講的笑話,之後,那孩子越來越討厭她的笑聲。不過,那一天,他只是覺得無所謂。對於她的提問,他的反應是聳肩,敲打空酒杯。 「妳覺得這代表了什麼意義?」 芭芭拉懂得暗示,對酒保點點頭,「麥克,再給他一杯,我也是,既然你都要動手,乾脆就給我們做雙份吧。」 那天早上,芭芭拉在隔壁的水石書店簽書,活動結束之後就進了那間酒吧,因為她是大酒鬼。性格就是命運。要不是因為芭芭拉在早上十一點需要來杯琴通寧,她與這小孩永遠不可能相遇。他們分屬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到了最後,這兩個世界註定只會互相傷害。 他們又喝了兩杯,芭芭拉全程一直緊盯他不放,打量著他。她喜歡眼前的風景。喝了離開前的最後一杯酒之後,她叫了計程車,把這小男孩帶回她家。 這原本應該只是一夜情,但一夜接著一夜,最後,他再也不曾離開。 對,芭芭拉.威斯特利用他,在這個絕望小男孩潦倒之際佔了他的便宜。她是猛禽,不過,這一點和她的酒癮不一樣,無法立刻看穿。她是我遇過最陰險的人之一,要是她沒有寫作小說的天分,會做出什麼事?真的讓我不敢多想。 好,但我們不要小看了這孩子,他完全了解自己進入什麼處境,他知道她想要什麼,而且他很樂意提供。其實,他得到的還比較多,提供服務之後的回報,不僅讓他有了棲身之地,而且還得到了薰陶──他對它的需求也一樣殷切。 在那間位於荷蘭公園的豪宅之中,他可以進入她的私人書房,塞滿書的世界,他一臉敬畏盯著那些書,「可以讓我看一本嗎?」 芭芭拉似乎對於他的請求大感意外。也許她懷疑他是否有閱讀能力。她聳肩以對,「你愛哪一本就拿吧。」 他隨便從書架上選了一本書:《艱難時世》。 「唉呦我呸,狄更斯,」芭芭拉扮鬼臉,「真是多愁善感。不過,我覺得你反正得要找本書開始下手吧。」 不過,這孩子並不認為狄更斯多愁善感,他反而覺得十分過癮,有趣又深刻。所以,接下來他看了狄更斯的《塊肉餘生記》,他的樂趣與胃口也不斷擴大。不只是狄更斯的小說而已,只要是能夠在芭芭拉書櫃裡所發現的一切──他捧讀貪食所有偉大作家的作品。 待在那間屋子的每一天,都是某種薰陶──並非只有芭芭拉的藏書,還有她自己,以及她活躍的小圈子──她在自家客廳所舉辦的文學沙龍。 隨著時間慢慢過去,這孩子接觸到她的生活,他一直睜大雙眼,豎起耳朵,拚命想要從她客人對話中吸收一切,有關這些雅激人士所說的主題,還有他們是以什麼方式侃侃而談。他會默記他們的措辭、看法,以及手勢,趁只有他一個人的時候在鏡前練習,努力套用在自己身上,宛若把它們當成了他下定決心、一定要把自己硬塞進去的衣物。 千萬不要忘記了,這小孩是一個懷抱胸心壯志的演員。而且,老實說,這是他唯一的角色,孜孜不倦精心演練多年,直到爐火純青為止。 然後,某一天,他盯著自己的鏡像,已經看不到那孩子的任何痕跡。 回視他的是另外一個人。 不過,這個新的人是誰?首先,他必須為此人找個名字。他從芭芭拉書櫃的某本劇作──諾爾.寇威爾的《私生活》──偷了一個名字。 當然,芭芭拉覺得很搞笑,不過,雖然她嘲弄他,但還是贊同他改名。她說,她比較喜歡這個新名字,與他的真名相比,比較沒那麼可怕。不過,這一點你知我知就好,我覺得這只是因為正好迎合了她的叛逆感。 那個晚上,喝了一瓶香檳之後,他被正式命名為艾略特.查斯。 我誕生了。 然後,就在這完美的時點,出現了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