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一幕 這是我聽過最悲傷的故事了。)


第5章 (第一幕 這是我聽過最悲傷的故事了。) 拉娜雖然告訴凱特我最近惹她心煩,但最後的確邀請我入島。 對了,要是你還沒猜到的話,我提醒你一下,我是艾略特。 而拉娜說出那句話的時候,只是在開玩笑而已。她與我之間的關係就是如此,我們經常玩這種遊戲,氣氛總是輕鬆愉快,宛若伯蘭爵香檳裡的泡泡。 我搭飛機前往希臘的時候,並沒有得到香檳或卡瓦酒的待遇。我與拉娜、她的家人不一樣,他們前往那座島嶼,應該就是與拉娜飛往任何地方的方式一樣,都是搭乘私人噴射機。像我這種區區普通人,只能坐一般商用客機,很不幸,最近還常常搭乘廉航。 好,就在蓋威克機場的某個超級樸實的登機報到櫃檯,我們開始說故事。你也知道,我一直迫不及待要介紹自己,現在,總算可以讓你好好認識我一下。 身為一個敘事者,希望我不會令人失望。我希望自己被大家當成體面的夥伴──很風趣、直來直往、性情溫和,甚至偶爾會展露深度──也就是等到我請你喝了幾杯酒之後。 我大概是四十歲左右,加減個一兩歳吧,大家都說我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毫無疑問,這都是因為我拒絕長大,根本不想要變老。我覺得自己的內心跟小孩一樣,難道大家不都是這樣嗎? 我是普通身高,也許比一般人高一點,體格偏瘦,但不是我以前那種竹竿身材,要是側身的話,整個人就消失不見了。當然,這與抽菸有很大的關係,我現在已經控制得很好,只是偶爾抽大麻菸與社交菸,不過在我二十多歲、三十出頭的時候,天,我抽得超兇。以前一度只靠抽菸與喝咖啡過活,瘦巴巴、躁動、緊張不安又焦慮,想必當初跟我往來的人一定都很開心吧。幸好,我現在冷靜下來了,我會說這是變老的唯一好處,我終於變得冷靜。 我的眼珠與頭髮都是深色,就跟我老爸一樣。我是覺得自己長相普通,有些人會說我帥,但我自己完全無感──除非是身處在適當光線之中。芭芭拉.威斯特總說生命中最重要的兩件事就是光線與時機。她說得沒錯,要是光線太強烈,我只會看到自己的缺點,比方說,我痛恨自己的側臉,後腦勺頭髮那種亂翹的奇怪角度,還有我小小的下巴。每次當我在百貨公司更衣室不經意瞄到自己側面的時候,總會產生一股不快的驚嚇感,因為我的醜陋頭髮及大鼻子根本看不出下巴線條。這麼說吧,我沒有電影明星的外貌,跟故事裡的其他人完全不一樣。 我自小在倫敦郊區長大。關於我的童年往事,透露得越少越好。我們就盡量精簡交代好嗎?三個字怎麼樣? 很陰暗,這差不多就是總結了。 我爸爸是畜牲,我母親酗酒。兩人生活在骯髒、污穢、醜陋的環境之中,宛若兩個喝醉酒的小屁孩在水溝裡吵架。不需要可憐我,這並不是一本悲傷回憶錄,只是純粹事實陳述。我想,這種事你也耳熟能詳,我就跟許許多多的小孩一樣,在養育過程中長期被遺棄忽視,生理面與感情面都是如此。他們很少碰我,也不會跟我玩,母親幾乎很少抱我──唯一的一次是因為父親伸出憤怒之手抓住我。 你知道嗎,我覺得更難以原諒的是這一點。不是因為肢體暴力,過沒多久之後我就得到了體悟,要接受它成為生活的一部分,而是缺乏撫觸──它也對我之後的成人生活產生了影響。我該怎麼說比較好?它害我不習慣他人的撫摸──甚至可以說是害怕吧?也造成情感或身體的親密關係變得很痛苦。 我迫不及待要離家。對我來說,我的父母是陌生人,我居然與他們有關聯,讓我覺得真是不可思議。我覺得自己是異形,被低階生物收養的外星人──我別無選擇,只能逃跑尋找其他同類。 如果這種話在你耳中聽起來自大傲慢,抱歉了。當你在童年荒島度過了多年的孤絕時光,暴怒、酗酒、對你永無止境冷諷與充滿不屑的父母成了你的羈絆,他們從來不會鼓勵你,只會欺負你,看不起你,對於你熱愛學習或是藝術只有嘲笑,對於只要是與感知、情感,或是智識稍微沾上邊的一切的反應就是奚落…… 那麼自然長大之後就會變得有些易怒、敏感、姿態比較防備。 你長大成人之後,決定捍護自己的權利,矢志要變成──到底是什麼。與眾不同?獨立的個體?怪胎? 如果我此刻正在對年輕人講話,那麼就讓我給一點忠告:千萬不要因為自己與眾不同而絕望,在一開始的時候,那樣的差異是羞恥的來源,令人倍感羞辱,而且痛苦萬分,總有一天,它會成為榮耀與驕傲的徽章。 其實,在這些日子當中,我很驕傲自己與眾不同──感謝上帝,我就是這樣的人。就連我還是小孩,充滿自我厭惡感的時候,我也感覺得出來外頭還有另外一個世界。更好的地方,是我的歸屬之地,更明亮的世界──超越了黑暗,被聚光燈所照亮。 我在講什麼?當然,答案就是劇場。想像一下,當觀眾席全暗,幕簾亮起,觀眾們都在清喉嚨、坐定,因為期盼而緊張不安的那一刻。那是魔法,純粹又單純,比我嗑過的任何一種毒品更容易令人上癮。我很小的時候就明白了這一點──在學校遠足的時候意外看到了皇家莎士比亞劇團、國家劇院,或是西岸日場戲劇──我必須屬於這一個世界,而我也一清二楚,要是我想要被這個世界所接受,如果我想要參與其中,我必須要改變。 當時的我就是不夠好,我必須要成為另外一個人。 現在寫下這些話,似乎很荒謬,甚至相當痛苦,不過,我當時滿心認為就是如此。我堅信自己必須改變一切,包括了名字、外表、一舉一動、說話的方式,以及我的言談內容與思維。為了要成為這個華麗新世界的一部分,我得要成為一個完全不同的人──更優秀的人。 終於,等到了那麼一天,我成功了。 好,幾乎是完全成功──過往自我還是留下了一些殘痕,就像是木條地板的血跡,無論怎麼奮力刷洗,一定會留下淡紅色的污記。 對了,我的全名是艾略特.查斯。 如果你熱愛劇場的話,我想我可以很自豪地說,你應該對我的名字並不陌生。要是你沒聽過我的名字,也許聽說過或者看過我的劇作吧?《耽溺悲苦之人》大受歡迎,大西洋兩岸都是如此,在百老匯上演了一年半之久,贏得了好幾個獎項,我還要客氣說一句,我甚至得到了東尼獎的提名。 對於初試啼聲的劇作家來說,這表現還不錯吧,是不是? 當然,一定會有惡意卑劣的評論與蓄意編造的謊言在為數驚人的崇高資深惡毒劇作家之間流傳,指控我犯下各式各樣的惡行,從抄襲到百分百偷竊都有。 我想,這也不難理解,我很容易成為標靶。你也知道,這麼多年來,在小說家芭芭拉.威斯特過世之前,我一直與她同居。 芭芭拉跟我不一樣,她就不需要做任何介紹了。你可能在學校的時候就念過她的作品,課程裡一定會有她的短篇小說。不過,就我看來,大家對她實在是過譽了。 芭芭拉大我很多歲,我們相識的時候,她的健康狀況越來越糟,我一直陪伴她走到人生終點。 也許你很好奇──我並不愛她。我們的關係比較偏向交易,而不是情愛。我是她的侍從、僕人、司機、執行者,也是出氣筒。我曾經一度向她求婚,但是她拒絕了,而且她也不願意登記為伴侶關係。所以我們不是戀人或伴侶,連朋友都不算──反正,到了最後什麼都不是。 不過,芭芭拉的確在遺囑中把她的房子留給了我,位於荷蘭公園的那一棟老舊破爛的豪宅,又大又醜,我根本無力負擔維修費用──所以我把它賣了,靠著那筆收入快活了好幾年。她並沒有把她的暢銷書的版稅留給我,要是她這麼做的話,我的下半輩子就經濟無虞了。她反而把版稅分贈給好幾個慈善團體,以及住在加拿大新斯科細亞她幾乎不認識的遠房表親。 在這一段充滿了卑劣殘酷惡行的關係之中,芭芭拉剝奪了我的繼承權,是她對我的最後一次惡意相向。關於這一點,我無法原諒她。所以我才根據我們的同居生活,寫出了這個劇本。你可能會說,這是一種報復的舉動。我不是性急暴躁之人,當我生氣的時候,我不會發飆──我會坐下來,動也不動,準備好紙筆──以冷冰冰的精準度謀劃我的復仇。我以那齣劇狠狠修理她,暴露我們之間的關係只是一場騙局,而芭芭拉就是個虛榮又不可理喻的老傻瓜。 以下這段話你知我知就好,老實說,看到芭芭拉全球忠心粉絲的怒火,遠比它的商業成就更讓我開心。 好,也許也不盡然。 我永遠忘不了我的劇作第一次在西岸演出的場景,拉娜挽著我的手臂,宛若我的女友一樣。就在那一瞬間,我體驗到成名一定就是這種滋味吧。鎂光燈閃動,如雷掌聲,眾人起立致敬。這是我一生中最驕傲的時刻。這些日子一來,我經常回想,露出微笑。 ❀ 現在似乎也該結束這一段插曲了。且讓我們回到敘事主軸──回到我與凱特,還有我們從下雨倫敦前往陽光燦爛希臘的這段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