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多給自己一個選項,就能化被動為主動
第19章.多給自己一個選項,就能化被動為主動
想要有自信,就跟別人比我們的強項;想要有鬥志,就跟別人比我們的弱項。
酒吧的吧台,很適合單身來喝酒的人,進可攻,退可守,想認識新朋友也有機會,想一個人喝悶酒也OK。
今晚吧台的人口分布很奇妙,竟然有六位單身男女很整齊的穿插而坐,而且衣服顏色搭配得宛如彩虹,紅橙黃綠藍紫,男女,男女,男女。
獨自坐在吧台一角的常客過氣主持人,看看這三男三女,明明各自都很想認識旁邊的人,卻又都很矜持,終於忍不住技癢,想助一臂之力,於是仗著略有酒意,對這三男三女開口。
「閒著也是閒著,我們來玩個遊戲如何?」主持人說。
這三男三女發現是名人,雖然是過氣的名人,總是聊勝於無,好歹勝在臉熟,於是六人還是很捧場的喜形於色,搶著要合照。
一陣忙亂總算拍完照,主持人不忘職責,首先指向紅衣服的男生說:
「就由你先開始吧,你看看黃衣服的男生,說一個你比他強的地方。」
紅衣男打量了黃衣男兩秒。
「他有近視眼,我沒有。」紅衣男說。
黃衣男不自在的推了推眼鏡。
主持人改為指向黃衣男。
「換你了,你覺得你比藍色衣服的男生強在哪裡?」
黃衣男看了看藍衣男,說:
「他穿西裝褲,卻配了白襪子。」
大家不免立刻看向藍衣男的白襪子,連藍衣男也看向自己的白襪子。
「……西裝褲……不可以配白襪子嗎……?」藍衣男小聲咕噥著。
大家開始有了嬉笑聲,而同時三個女生也忍不住開始默默的打量彼此……以防等一下被主持人點到。
沒想到主持人看著紫衣女,卻換了一個問法。
「你要跟穿綠衣服的女生比一下,講一個你比她弱的地方。」主持人說。
本來已經想好要講對方弱點的紫衣女,沒有想到問題轉向,她看了看綠衣女,想了一下,笑嘻嘻的說:
「我覺得她的力氣比我大很多,她看起來可以自己換輪胎。」紫衣女說。
大家都笑了,綠衣女也笑著回嘴。
「我才沒有自己換輪胎咧,你才可以把整輛卡車抬起來吧。」
主持人看看已經破冰了,功成身退,溜去角落的小桌子坐,留下開始互相聊天的三男三女。
要主動,才能當情緒的主人
講情商的人,常常提到一句話:「情緒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才是情緒的主人。」
這句話聽起來很好懂,可是真正要做到的話,怎麼做才算是情緒的主人呢?
我每次聽到這句話,腦中浮現的影像,永遠是漫畫裡那些超能力者,一有人惹他們生氣,就從眼睛裡噴出電光,把對方化為灰燼,或者是張開手臂,猛翻白眼,呼喚龍捲風降臨,把對方吹得妝花髮亂裙子整個蓋住臉。
這樣一有情緒就能發威,才配稱為做情緒的主人,才叫過癮吧。
想想也許很過癮,但世上根本沒有這種事。
你的貓把真皮沙發抓個稀巴爛,你指著你的貓大發雷霆,就算再怎麼翻白眼,也呼喚不來一絲微風,連電風扇都還要靠你手動才打得開。而你的貓更是從頭到尾看都不看你一眼,悠哉悠哉的跑去破爛的沙發上打盹。
這時候你只好調整呼吸,鼓勵自己,多想想這隻貓的可愛之處,等情緒終於漸漸平復之後,你又默默開始準備貓食。
你沒有氣到當下把貓掐死,就已經算是做到情緒的主人了,是有點淒涼,但也沒什麼好沮喪,大家都只能做到這樣。
當你想要做主人的時候,請立刻反射式的想到要「主動」。
主人,主動。主人,主動。
不主動,就別想當主人。
我們忍不住拿自己跟別人做比較的時候,往往是被動的。
別人丟出了炮竹,我們被點燃;別人展現出成果,我們被刺激;我們完全處於被動。
同學穿了雙新球鞋,或是拎著新買的包包來上課;同事在情人節收到大把玫瑰,而我們連一顆白菜都沒收到;社交平台上看到朋友去歐洲玩了一個月,放了八百張旅遊照片,鉅細靡遺的報告吃了什麼、買了什麼、住了什麼酒店、騎了什麼動物……這些都是別人讓我們受到刺激。我們本來沒覺得我們的鞋怎麼了、包怎麼了,也根本沒有打算過什麼情人節或去歐洲度假,但只要身邊的人一刺激我們,我們忽然就被動的被推上了擂台,跟對方比這個比那個,比不過就又嫉妒又自卑,覺得自己很沒用。
在這種時刻,我們輕易就讓情緒變成了我們的主人,控制住我們,難以自拔。
這完全不值得,等於是二十四小時站在足球場上當守門員,隨便哪一秒有人踢球過來,都要接住,接不住可能肚子或臉上就要挨球砸,不但全年無休,而且還無酬,只有傻子才願意承擔的差事,你我卻都毫不質疑的就這樣承擔了?
如果覺得自己並沒有這麼傻,就別再縱容自己這樣活。
要主動的由自己來決定,踢過來的球當中,什麼球值得接,什麼球就隨便他去。
主動才能當主人。
人際關係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才是人際關係的主人。
情緒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才是情緒的主人。
你會去跟世界首富比收入,跟第一名模比美嗎?
在《為你自己活一次》這本書裡,我用了不少篇幅分析嫉妒與自卑這些所謂的負面情緒,與我們的關係。
能夠幫助我們生存的情緒,才會一直伴隨我們到今天,如果純粹只是妨礙我們生存的東西,不管是器官還是情緒,都會在演化之中被淘汰。
嫉妒與自卑,被大多數人歸類為負面情緒,但情緒是中性的,能夠看到這種情緒的正面,它就是正面情緒;如果只能夠看到這種情緒的負面,它就成了負面情緒。操之在你,而不在它,你是它的主人。
有人際關係,就會有比較。
既然我們把別人的生活當成參照的座標,來校準我們的方向,那就一定會有對照與比較。我們開車時,一定會透過旁邊的車輛速度來判斷自己開得太慢或太快,這時也一定會看到別人的車比我們的舊還是新、便宜還是貴。
有些人說,爸媽過於成功,會給小孩帶來巨大的壓力,這當然就是因為小孩也在跟爸媽比較。我們閱讀名人傳記,看看名人在跟我們同年齡時都做些什麼,這也是比較。
比不過,會帶來嫉妒或自卑,這是情緒,值得恰如其分的感受。然後,這份情緒是否能夠產生有助於我們活下去的動力,這個決定權在我們。
如同主持人在酒吧裡跟三男三女所玩的遊戲,跟別人比較是免不了的,但是要比較什麼,要如何看待比較的結果,這是我們的選擇。如果連這樣的選擇都做不到,我們就是完全被動的任人宰割。人際關係成了我們的主人,我們被人際關係搞得捉襟見肘、疲於奔命。
想要增加自信時,跟別人比我們比較強的地方;而想要增加鬥志時,就跟別人比我們比較弱的地方。把這事想成是打遊戲時,遊戲讓你自己選擇要打容易的關還是艱難的關。有鬥志的人,當然會選艱難的關。已經知道一定能打贏的關,應該只有為了累積分數賺金幣,才會去打啊,不然有什麼樂趣?
也許有人會擔心,這樣避重就輕,是否過於自得其樂?
坦率的看,情商就是要自得其樂,如果我們不自得其樂,難道永遠要指望別人來逗我們樂嗎?那要等到哪一天?如果別人老是不來逗我們樂,我們怎麼辦?難道就哭嗎?
請別以為這種主動的能力還需要額外訓練,我們其實早已在使用這個能力了。我們要比較收入時,絕對不會去跟世界首富比,只會選條件跟我們差不多的人來比;我們要比較伴侶的高下時,也不會去跟好萊塢的明星比,而是選認識的人的伴侶來比。我們一直都隱隱控制著比較的規格、參賽的等級,不會任性的全世界亂比,而把自己逼到沒路走,逼到感覺這條命不值得活下去。
我們早已懂得選擇比較的對象,那就一定也能選擇比較的項目,以及更重要的、選擇跟別人比較的原因,為什麼而比?比了以後要幹嘛?
我們已經註定要活在這個運動場上,註定會有比分,那就在所有可以選擇的項目上,都不要放棄主動選擇的權利,不要被想像中的評審或觀眾牽著鼻子走。
多給自己一個選項,情勢馬上逆轉
我在一位日本精神科醫師的網頁上看到一段話,他說他常給壓力太大的人一個簡單的建議:
「減少壓力唯一的方法,就是放手……放掉『事情非如此不可』的想法……你會發現可以放手的事很多,但最後會留下無論如何都放不掉的事,那些放不掉的事,就是你活下去的理由。」
很多精神科醫師都會教人要放手,可是這段話不一樣。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結尾,他除了叫人放手之外,還多給了一個選項:「當然會有怎麼樣都放不了手的事情,那些就是活下去的理由。」
他多給了這麼一個選項,聽的人就得到了選擇的機會,可以選擇放或不放。而可以做選擇,正是成為「主動者」的基礎。
你叫小孩把桌上的食物都吃掉,小孩會覺得自己被強迫,因為毫無選擇。如果跟小孩說,桌上的三樣食物,可以選兩樣不吃,但剩下那一樣,一定要吃完,小孩有了選擇權,不再覺得是被迫,他會感受到採取主動的樂趣。
病人不用什麼都放掉,但唯一那件怎麼放都放不掉的事,會成為活下去的理由,這是醫生把主動選擇權交給了病人,而病人有選擇的同時,也因而產生了責任感:做完選擇之後,對選擇的結果負責,對所謂活下去的理由負責。
成為主人,並不是成為頤指氣使的大員外,而是在雜亂的狀況中,主動整理出自己的優先順序。
當你感覺到完全處於被動時,眼睛再看遠一點,手再伸長一點,給自己多找一個選項出來,把毫無選擇的被動處境,轉為有選擇的主動處境。
多給自己一個選項。想增加自信時,就選擇跟別人比我們強的地方;想增加鬥志時,就選擇跟別人比我們弱的地方。
人際關係要為我們而存在,不是我們為人際關係而存在。
主動做選擇,成為人際關係的主人。